# 收养关系公证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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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2022-07-11 463 人收看
当事人达成收养协议的,可按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进行解除收养关系程序办理,当事人达成收养协议的,可按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进行解除收养关系程序办理,(一)依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 1、必须当事人同意,很多时候当事人之间无法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或者因为解除产生了争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二)当事人依法要求解除的: 在我国,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哪些条件,一种是通过诉讼解除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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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父子关系法律流程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解除父子关系法律流程

    内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荣静月律师
    2022.03.22131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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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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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要什么材料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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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要什么材料

    内容: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成立收养关系的时间,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双方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愿,对共有财产分割的意见,以及是否有《收养法》第29条规定的情况,并给予必要的财产补偿。生父母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须经养父母或养子女同意。那么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要什么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1.2464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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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证解除收养关系有什么规定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公证解除收养关系有什么规定

    内容:被收养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解除收养关系事项必须依法由其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代理。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的动机必须正当,不得有逃避履行赡养、抚养义务,违反社会公德的情况。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必须亲自表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愿,并记载在卷。那么公证解除收养关系有什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2228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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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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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抚养的,孩子父母同意送养,符合了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的条件,建议委托律师帮您办理收养公证。
  • 民法典中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民法典中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内容: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但被收养人与生父母及其亲属间的血缘关系依然存在,关于禁止近亲结婚的法规对他们仍有约束力。

    孔孟廷律师
    2022.03.2250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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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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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同意第一种观点。本案收养关系发生于1978年,当时1992年《收养法》尚未实施,1992年《收养法》不具有追溯力,宋某与李某夫妇之间的关系不适用该《收养法》,而应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宋某与李某夫妇共同生活长达20余年,户口也在李某全家的户籍上,且宋某一直称呼李某夫妇为父母,当地群众尽知,应视为得到群众公认,成年后宋某对李某夫妇的生活也尽到帮助义务,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善良的角度考虑,法院应认定宋某与李某夫妇形成事实收养关系,宋某享有对宋某某遗产的继承权。依照我国《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在宋某某无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办理,即在对李某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依法分割后,确定为宋某某遗产的部分由宋某、李某及其四个女儿共同继承。
  • 遗嘱公证有哪些流程?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遗嘱公证有哪些流程?

    内容:如果要订立遗嘱的,为了保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当事人最好把遗嘱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这样可以防止遗嘱纠纷的发生。

    黄东洁律师
    2023.04.1818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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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需知?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需知?

    内容:被收养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解除收养关系事项必须依法由其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代理。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的动机必须正当,不得有逃避履行赡养、抚养义务,违反社会公得的情况。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必须亲自表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愿,并记载在卷。那么解除收养关系公证需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1.2212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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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成年子女解除收养关系的流程是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民法典中成年子女解除收养关系的流程是什么

    内容: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加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解除。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民法典中成年子女解除收养关系的流程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113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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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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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同意第一种意见,理由如下:一、原告、被告与小孩之间的收养关系未成立。我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进行登记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形式要件。《收养法》第六条规定了收养的实质要件。本案中收养关系未成立。二、原告、被告与未经登记而收养的小孩不产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收养关系属于拟制血亲关系,本案中因原告、被告与小孩之间收养关系未成立,他们之间不存在拟制血亲。如果法院判决小孩随某方生活,就等于强制性地施加给其中一方抚养的责任,而这种责任的承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三、未经登记收养小孩的抚养问题不属于法院的裁判范围。婚姻家庭案件要解决的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应当离婚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原告、被告既然与小孩不存在法律上认可的父母子女关系,因此,就谈不上子女抚养问题
  •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流程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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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流程

    内容:收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协议解除收养可按公证或登记程序办理。当事人达成解除收养的决议后,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解除收养的申请,并说明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当事人自接到公证书之日起,收养关系即告终止。如果不符合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不予办证,对有关纠纷,可建议当事人依诉讼程序提出请求。②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那么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0788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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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吗

    内容:由于收养关系的解除将会涉及到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送养人的权利义务,因此,解除收养关系一定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之协议解除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就是双方当事人有终止收养的合意,即养父母、养子女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持身份证、户籍证明、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登记机关应当自申请的次日起30天内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法规定的,要予以解除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邢颖律师
    2022.03.221040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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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1、申请与受理(1)申请。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需公证的文书;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2)受理。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2、审查公证审查是指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3、出具公证书出具公证书,简称“出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
  • 民法典中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关系能否公证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民法典中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关系能否公证

    内容:对于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虑到其尚处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亲。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取得抚养权的,则法院会严格地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那么民法典中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关系能否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1935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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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收养关系如下:当事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然后到相关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为未成年人的,应当有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如果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收养人、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时,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建立合法收养关系是否要公证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建立合法收养关系是否要公证

    内容:此外,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也应亲自到公证处表示是否同意被收养的意愿;被收养人不满10周岁但有一定意思表示能力的,公证处可视情况征求被收养人本人意见,并作谈话笔录。那么建立合法收养关系是否要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2339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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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收养是指双方以父母子女关系相待,共同生活多年,亲友、群众也认其为父母子女,但未办理公证或其他合法手续的收养。对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事实收养,应采取不同的态度和对策:第一,过去已经形成的事实收养,凡不违背收养的基本原则和社会道德的,应予承认。当事人要求补办法定手续的,应予补办。第二,因不符合收养条件,公证登记机关不予办理,当事人自行收养的,不予认可。如确实符合收养要件,可在补办公证或登记后承认其效力。对于《收养法》实施前未履行法律手续,但已经形成收养事实的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申办事实收养公证。凡当事人能够证实双方确实共同生活多年,以父母子女相称,建立了事实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且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已消除的,公证处可以为当事人办理收养公证。法律依据:《收养法》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 成年子女解除收养关系的流程是怎样的?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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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成年子女解除收养关系的流程是怎样的?

    内容:成年子女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那么成年子女解除收养关系的流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07358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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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去哪里公证_解除分居协议书怎么公证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去哪里公证_解除分居协议书怎么公证

    内容:解除分居协议书怎么公证依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夫妻对解除分居协议要做公证的时候,可以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明、解除分居协议书等材料到居住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李维律师
    2022.05.202138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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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养法》第三十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你们符合法定条件,即养女虐待、遗弃你们,你们可以要求她补偿抚养她支出的相关费用。
  • 收养关系和代为抚养关系有什么区别?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收养关系和代为抚养关系有什么区别?

    内容:收养与代为抚养具有本质性的区别。

    陈宗琼律师
    2023.04.141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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