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因幼儿园疏忽小孩不慎摔伤,父亲委托专业律师讨公道
2016年5月16日,赵先生的女儿系年仅7岁的孩童,本是天真烂漫的年龄,在幼儿园上活动课期间,因为幼儿园老师的疏忽造成赵先生的女儿不慎摔伤,经过医生诊断为左肱骨踝上骨折。事故发生后,幼儿园不承认自己的过失,认为幼儿园一方在事故中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也未对家属表示任何歉意。为了出口气,也为了给孩子讨个公道,赵先生决定委托专业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赔偿事宜,经过比较后委托元甲律师事务所。在元甲团队与赵先生的共同努力之下,法院判决幼儿园承担100%的赔偿责任,判决幼儿园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4万多元。拿到判决结果那天,赵先生非常满意,特送来锦旗,嘴里一直说“还好当时选择了元甲,非常感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