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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裁定驳回起诉的上诉案件,依据法律规定,二审结论只有两个:一是裁定维持,二是指令审理。就本案而言,因为一审诉讼过程中,依据原审法院调取的证据发现,被告宜阳某公司已经合法程序予以注销,表明其已经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及相关法律规定,在被告身份已经不存在的前提下,原审法院应当行使释明权,向原告释明是否变更诉讼主体。如果不予变更,可直接驳回起诉;如果变更,进入下一步程序审理。但从原审法院裁定可以分析,原审法院可能没有行使该项权利,致使已经注销的诉讼主体依然列为本案当事人,属于严重的程序瑕疵。这样的结果,为二审的审理带来问题,可能造成二审法院无法进行庭审的困难。如果简单地裁定维持,而原审裁定驳回起诉的理由是本案涉嫌刑事犯罪,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故出现结果一致,而法律事由不一致。如果指令审理,那么意味着原审法院将进入实体审理程序,而诉讼主体资格问题没有解决的前提下,原审法院无法进入实体审理。同时,关于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二审没有发回重审的选项,最终为二审法院无所适从。鉴于此,建议将此案退回原审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该裁定,在解决程序瑕疵问题之后,再行案件的审理程序。
强制执行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自身可以实施的强制执行,简称为行政强制执行,譬如税收、环保等部门即享有此类强制执行权;另一种是行政机关本身无强制执行权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简称为司法强制执行。对于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能否强制执行,我们认为,可以行政强制执行,但不可以司法强制执行,理由如下:一、从法律规定角度看,《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均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这实际上赋予了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但同时《行政诉讼法》又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显然。这样的规定已在立法设计角度对行政强制执行和司法强制执行做了区别对待。二、从行政机关社会管理角度看,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强制力和执行力,如果具体行政行为一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就中断执行,势必影响国家治理和社会秩序,尤其是一些紧急事务和特别领域,不立即强制执行可能造成更大损失。因此,法律赋予部分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执行权是基于现实的需要,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此部分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使不应受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影响。三、从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角度看,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还处在司法审查阶段,有可能被撤销或改变,若此时法院予以司法强制执行,显然是不科学,不合理的,因此,只有当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利用尽,具体行政行为经过法院审查的情形下实施司法强制执行才更为妥当。综上,行政机关的行政效率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是一个相互博弈的状态,因此,结合现实需要赋予特殊行业、特殊情形下的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的行政强制执行权是科学合理的;同时,对于未赋予行政机关自身强制执行权的、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司法强制执行,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一般没有立即强制执行的必要性,从而保障行政相对人能得到充分的权利救济。
您好,如果提出问题的你已经成年,建议你作为妈妈的委托人处理此事,继父的亲属有可能会侵害到母亲的利益,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需要举证一共解除2078元,或者对方认可借款总额是20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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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不起诉他更不会还,所以你在担心什么。或许你可以找我们专业和解的团队为你解决问题。
您好,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追认期限是三十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当事人约定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当事人约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结算文件之后结算期限内协助结算的,诉讼时效自该结算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起诉时,提交变更抚养权起诉状,同时也应提供相关的证据。那么民法典中抚养权诉讼一般打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1、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其他证明道路交通事故确已发生的证据。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经人民法院释明后不行使某赔偿项目的请求权在诉讼终结后又再就此赔偿项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证据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21:06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1.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延长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那么债务人失踪能行使代位权诉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诉讼程序中是否可以转让债权符合条件就可以转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第五百五十条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那么在诉讼程序中是否可以转让债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2 17:57
根据统计2004年南京市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夫妻约有10000对这只是协议离婚的数量一般情况下同期诉讼离婚的数量是协议离婚数量的23倍也就是说2004年南京至少有20000对夫妻解除了婚姻关系。离婚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是被社会媒体重点关注的是婚外情导致离婚的情形。根据笔者的经验体验在诉讼过程中过错证据的收集以及婚外情对离婚诉讼的影响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1经济因素。诉讼离婚对双方而言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对夫妻感情的破坏更是不可言喻。婚外情的发生固然是过错方的责任但判决夫妻离婚仍然要考虑到社会影响子女抚养便于执行等方方面面的因素。那么婚外情对离婚诉讼的影响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协议离婚的程序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在具体程序中必须经过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离婚程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1 05:45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二涉外婚姻离婚的方式涉外离婚途径有两种1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共同到相关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实用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涉外诉讼离婚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那么涉外婚姻诉讼离婚怎么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诉讼离婚找哪个法院1通常离婚案件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其次夫妻离开住所地时的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诉讼离婚找哪个法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1 22: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方不履行离婚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离婚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司法实践中处理离婚案件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方面问题1离婚案件法院调解的开始不需要当事人的申请而是人民法院依法主动依职权开始的。2离婚案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都应出庭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调解意见。那么诉讼离婚调解一般要几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1 16:40
如果案件财产争议金额不大目前北京打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五六千元左右。至于请知名律师或业务水平高的律师代理则可能在二万元以上收费。某律师事务所目前参照下面有两种方式收费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争议财产超过一定金额的情况加收一定费用。某律师事务所是根据不等的争议额超额累进。总之是夫妻财产越多律师收费金额可能就会越高。这种收费方法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的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证申请执行等工作。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那么诉讼离婚的律师费用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0 20:02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那么提诉讼讼都有哪些必要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26 10:22
刑事诉讼是司法实践中的三大诉讼程序之一,从狭义上来讲就是对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过程,但是很多人对于刑事诉讼程序不是很了解,下面本篇文章为大家分享了“刑事诉讼有哪几个阶段?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如何处理?”刑事一般案件是三个,特殊案件是四个。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前刑事拘留最长37天,逮捕后,二至三个月内侦查终结。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六条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那么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你想咨询什么问题?已经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封冻结对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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