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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申请书上不写因个人原因离职,就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9-08 10:28
09-05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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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7:03
自残行为属于自损行为,年满18岁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未满十八岁,未受到对方强迫、威胁、诱哄的,对方也不承担法律责任,只是道德谴责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可以
他们没有权利扣押给您母亲的遗产份,跟他们协商,要求尽快给付钱财,协商不成起诉
协商解决,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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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具体还需视情况而定。 债权人要不要告知担保人,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如果债务人逾期履行债务,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就要告知担保人。 (2)、如果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告知债务人和担保人。
你好,你可以以你的人格权受到了侵犯起诉, 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是合同约定的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出现了,可以找到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看看通过努力是否可以协商,如果不是自己的原因,并且公司没有合法合理的理由辞退员工的话,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补偿。
建筑施工合同是不需要备案的,已经办理过备案的,不需要取消。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工程保修义务。施工合同不需要进行备案,施工合同如果进行备案了也不需要进行注销的操作,施工合同的返还工程保证金的情况包括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的情况,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等。那么施工合同解除后注销施工备案需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0 14:53
工程索赔的时限是指各类标准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规定的,或者是承发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提出索赔的时间限制。索赔程序:1.提出索赔要求当出现索赔事项时,承包人以书面的索赔通知书形式,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以内,向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逾期未答复,视为该项索赔成立。那么工程工期索赔格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19 10:39
建筑承包合同书写内容结构并不复杂,但是对于具体内容则需要仔细琢磨。有从事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分包商——总承包商在与项目法人签订某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之后,总承包商将该工程项目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一单项工程分包给分包商完成。中国禁止这种转包行为。建筑承包合同涉及的标的都很大,合同内容比较多,当事人一定要耐心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双方意愿。那么建筑承包合同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18 17:28
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那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近日,池州中院民三庭法官通过上诉人“抓阄”的方式,巧妙调解了一起绿化工程结算价款纠纷案,调解现场气氛融洽,调解结果双方满意,第二天便顺利履行完毕。为此,池州中院民三庭法官通过对案情、人情的准确把握,分别细致耐心的多次做双方当事人工作,为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做了大量着实有效的铺垫,在调解过程中,上诉人最后同意支付18万工程款,被上诉人则要求最少支付其19万,眼看即将成功的调解又陷入僵局,此时,上诉人提议以“抓阄”的方式解决,被上诉人表示同意。那么池州中院法官巧调工程结算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那么工程审计有时间规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四) 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那么欠工程款没有欠条和合同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14 22:15
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那么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几个等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10 17:11
建筑施工事关重大,甚至关乎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对主体资格的认定应列为合同效力认定的首位工作。没有资质、低于相应级别资质要求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为无效合同。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中要重视并熟练运用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另外,《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7条等,又规定了“中标无效”的六种情形。那么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02 17:22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工程结算的流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自然人可以承包劳务。劳务承包,是指由承包人来完成对外承包项目的劳务经济活动。直接承包是指发包人直接选定具体承包人,与承包人直接协商,就工程建设达成协议后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原告同意了该方案,并实际履行了该方案,依据该结算方案支付工程价款。综上,被告应返还原告多支付工程款211648.35元。综上所述,代理人认为,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合议庭依法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