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64 | 好评:233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278 | 好评:553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75 | 好评:338
12-08 11:22
12-05 17:57
12-02 16:32
12-01 15:26
11-29 18:26
11-29 17:41
11-29 17:11
11-24 17:05
09-23 12:52
09-22 10:39
09-09 16:25
09-07 17:32
09-05 11:44
09-05 11:10
09-05 09:56
可凭转账记录及银行流水以不当得利起诉对方返还,但你人在国外,考虑维权成本,即便请国内律师代理,也要计较一下,别花三毛钱买蜡烛去找一毛钱的硬币。
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有利于债权人及时实现债权,但由于追加被执行人直接涉及被追加人的实体权利,而该实体权利又缺乏审判程序的充分保障,因此,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应当持慎重的态度。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对被执行人已经穷尽了执行措施,被执行人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二是追加被执行人不仅要有实体法的根据。也须有程序法的明确规定,缺少任何一个条件,都不宜追加被执行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与公司的财产相互独立,一人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适用《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本案中,丙是乙公司的唯一股东,丙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丁以后,公司仍然存在。乙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应当清偿债务,在丙将乙公司名称变更为乙A公司以后,执行法院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变更乙A公司为被执行人。执行程序中,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条的规定。在股东有注册资金不实或者抽送注册资金的情形时,执行法院可以裁定追加该股东在不实或抽送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本案丙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丁后,执行法院可以依法执行其股权转让款,但以此为由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没有法律依据。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1、为教学的需要使用他人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不构成侵权。 2、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请问您妹妹带着钱走了的行为是否经过您父亲的同意?如果没有经过您父亲的同意的话,您妹妹的行为涉嫌盗窃,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但具体还需要依照金额以及情况来判断。
您好,刑民交叉的借贷纠纷中,担保人的民事责任根据借款合同效力、担保合同效力和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综合判定。
您好,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其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若借款人长期欠款,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
如发生上述情形,视为已征得出质人的事先同意,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出质股权在未办理出质登记手续期间,质押事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那么公司股权质押合同的相关条约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那么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几种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纠纷诉讼举证须知1、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债权人应提供借贷合同、借贷凭证、借贷双方交付钱款的有关凭证。债务纠纷的解决并不复杂,当然解决的途径也不仅仅是诉讼,当事人之间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来解决问题。债务纠纷上诉不仅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能开庭,无疑延长了审理时间,那么,我们可以选择非上诉方式来解决。那么债务纠纷诉讼举证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16:49
民间借贷没钱还怎么办首先,是要分情况来进行处理。可以去跟自己的亲朋好友借钱,也可以进行房产或者是其他财产的抵押。借条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借款之日起两年;借条中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自借款之日起20年内债权都能得到法律保护,期间出借人主张的,诉讼时效中断,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两年的规定。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那么民间借贷没钱还怎么办,可以以物抵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09:48
这类案件在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中占了大多数。那么物业管理服务纠纷主要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8 06:5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只有因主债权所生之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那么民法典中担保时间超过六个月还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在连带债务人之一破产时,其债权人享有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权利。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那么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哪些要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4:14
在不清醒的状态下签订的欠条是否有效力如果是虚假的意思表示则是无效的,如果是违背真实意思表示则是可撤销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那么在不清醒的状态下签订的欠条是否有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二、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三、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四、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那么离婚时如何认定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07:19
有的收款人员认为催收太紧会使对方不愉快,影响以后的关系。“文”收就是做工作,帮助他催收他下面养殖户欠他的款,或给他搞促销。确定是“武”收还是“文”收的标准主要看他是否与公司友好配合。这样做,一定比收欠款日当天去催讨要有效得多。那么催收欠款有些什么要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07:10
民间借贷担保期限约定直至本息还清为止受法律保护吗1、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担保至借款全部还清为止的,法律上视为保证期限约定不明确。民间借贷最高利率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那么民间借贷担保期限约定直至本息还清为止受法律保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6 21:57
不当得利拒不返还的,可构成侵占罪。依照法律规定,不当得利能引起不当得利之债。什么是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的构成特征: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侵占罪的法律责任: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不当得利不返还需要承担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三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发布后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那么民法典中如何通过债务重组取得土地使用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那么民法典中替别人履行债务后怎么追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投资,指的是购买债券,其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有效的投资收益,计算投资收益率就是选择债券过程中的必然步骤。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属于资产类科目,确认利息收入时,应借记应收利息科目。那么,债权投资的投资收益是怎么算的?来一起看看大律网专业律师整理的有关内容吧。
你好,对可能涉嫌诈骗,但是要结合相关证据和案件细节判断,建议可以先把合同或相关材料发给律师审查可选择下方专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