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299 | 好评:434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 | 好评:455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38 | 好评:922
12-13 10:57
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上述两个特殊情况男方才能申请生育津贴哟。所以一般情况下,女方分娩,男方是没有生育津贴申请的,只有符合条件申请生育医疗费用哟!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12-05 16:57
12-03 19:32
12-01 20:41
11-30 13:53
11-29 16:11
11-29 15:41
11-24 19:30
11-24 17:40
11-22 15:20
11-11 19:46
09-22 14:01
09-22 13:01
09-06 11:36
09-05 10:26
09-02 16:57
首先,个人认为此遗嘱仅部分无效,并非全无效,建议上诉,如已经生效可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甲对夫妻财产中的一半有处置权。
《民法典》规定,第三方婚姻没有继承权,但非婚生子女有法定继承权。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的申请程序包括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处理。离婚协议公证后,证明力可以提高,但没有强制执行。
《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有婚外情可以起诉。如果夫妻关系破裂,法院将决定离婚。根据有关法律,法院判决离婚后无需领取离婚证明。诉讼离婚不需要冷静期。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前一方父母全款购买的房屋,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就属于双方按份共有的财产。
要分情况处理,以下情况需要退还: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你生的孩子就不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了。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但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或随母方生活将会影响对子女健康成长的,以及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且父方具有相应抚养能力,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则由父方直接抚养。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则应考虑未成年子女的相应意见。(二)作为孩子父亲,如何积极主动争取子女抚养权如果您是孩子的父亲,应当证明的方向和收集的证据有以下方面: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那么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有什么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5000元起价。还有的律师是根据不同的争议额再超额累进,总之,家里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起诉离婚,法院要收多少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院收50元的诉讼费用。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这些财产,通常会告之当事人补交诉讼费。那么离婚律师如何收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孩子有病怎么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2 12:08
在什么情况下离婚女方能得到两个孩子的监护权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离婚女方能得到两个孩子的监护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1 16:43
协议离婚都有什么程序要走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在具体程序中必须经过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从领取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那么协议离婚都有什么程序要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1 22:09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二审理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那么起诉离婚流程分为哪些阶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1 08:03
财产继承权官司会冻结账户吗这个是可以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仲裁财产保全的范围与诉讼财产保全的范围相一致。仲裁财产保全的范围太窄,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充分的保护;范围太宽,又会使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所谓财产保全对象,即指能够成为执行标的的被申请人的财产,如金钱、物品等。在具体采取保全措施时,不仅应依法确定财产保全的范围,而且在确定财产保全的对象时,还应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财产保全的对象必须是被申请人能够自由处分的财物、金钱以及依法允许其收藏的某些文物。那么财产继承权官司会冻结账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23 05:06
当被收养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一般情况下,收养关系成立后,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未经收养人、送养人同意,不能解除收养关系。如果收养人不想继续抚养被收养人,只有经过送养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后,回到原送养人处于行考虑。那么送养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养子女从此取得了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法律地位。收养条件制约收养效力,影响着收养关系的和谐与稳定。那么民法典规定可以收养几个孩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3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由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的具体情况和理由,作出相应处理。那么协议离婚有哪些类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17 23:46
与婚前协议相关的一个婚姻财务的法律行为就是财产公证。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一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那么婚前协议与财产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13 16:37
未婚同居期间不仅涉及到未婚同居共同财产如何认定,未婚同居财产如何处理分割等一系列问题,还包括未婚同居期间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也有未婚同居期间赠与能否返还的问题。那么如何认定未婚同居财产?怎么处理未婚同居财产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你好,一定要谨慎,如果有不清楚的可以将相关信息发给我看看 可详细沟通下?建议委托律师帮你可选择下方专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