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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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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北京市天用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期从事民商事诉讼业务,对此领域亦有独到研究,代理案件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债权债务相关纠纷等案件。 与此同时,吴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敬业的执业精神,深受客户肯定。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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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爱人如果是精神病患者,需要确定他的监护人,可以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比较大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孩子如果判有女方抚养,到时他还把孩子藏起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拘留他。即使孩子没有判给你,你也有权行使探视权。
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你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享有跟小叔子同等的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一方不离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破裂的,不经另一方同意,判决离婚。根据有关法律,法院判决离婚无需领取离婚证明。
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1、如果要求退彩礼,彩礼就应该退还 2、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女方如果确实花费了一部分用于共同生活,这部分可以不退 如花费的是买首饰、物品之类的,可以拿走首饰,还是要退钱的 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建议先协商处理。 1、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倘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生活不能自保,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不承担抚养费。 2、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3、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你好,起诉的话符合基本的起诉条件就可以,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住址等,诉讼看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具体情况是有不同的法律规定的
您好,诉讼离婚一般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
抚养权可以变更什么事项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抚养权变更的要求。抚养权变更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抚养权变更。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抚养权可以变更什么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父母是青少年子女法定的监护人。监护人的义务有两项,一是监护,二是抚养。监护就是要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不让他们的权益受到侵犯。在这件事中,孩子的奶奶就履行了监护人的义务。理所当然地应该由父母或其他的监护人来承担。如果父母以各种理由不尽抚养义务,那就是违犯了法律,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予支付,协商不成时,可以由人民法院来裁决。父母不能养子女一辈子,子女长大成人,参加工作,有了自己的收入,能独立生活时,父母就不再承担抚养义务。那么监护人的义务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1 16:29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那么男女朋友结婚前财产公证需要两人在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06:12
自愿离婚要不要分居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如果自愿离婚的是可以不用分居的分居两年只适用于诉讼离婚自愿离婚的只需要签订离婚协议。那么自愿离婚要不要分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3 09:21
3但是需要注意一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司法实践中仅有简单的捉奸证据也仅能体现对方不忠并不能以此单独作为要求过错赔偿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那么老婆出轨能否让对方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撤销纠纷案例协议离婚详情徐某与李某自愿到民政局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双方一致同意离婚12岁女儿徐某某归女方李某抚养徐某按月支付抚养费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处房产赠予女儿。离婚后男方徐某反悔要求撤销赠与并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本案中徐某与李某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其约定自愿将房产赠与女儿符合法律规定是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动机。同时徐某某年仅12岁属未成年人“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的规定徐某请求撤销赠与法律根据是不充分的。那么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撤销纠纷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另外如果登记结婚在国外办理则离婚登记也不能在国内办理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二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任何一方不能就离婚或者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达成一致协议或者有一方不能完全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只能选择向法院诉讼离婚。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登记离婚还是诉讼离婚一旦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那么夫妻双方的关系将不复存在。那么律师咨询解答:起诉离婚还是协议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转继承的份额是多少转继承人共同继承转继承的遗产份额,当然所有转继承人可协商分配,协商不成平均分配。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遣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一、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二、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三、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四、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五、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那么转继承的份额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22 13:23
本文提供婚前财产协议书范例,结婚前可以对双方财产进行约定,防止离婚房产分割纠纷。那么婚前财产合同书范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0 18:56
同时,各行政部门管理者应确定适应于自身的家庭暴力行为干预制度和行为准则,确保持续惩处因家庭暴力而违法违规的行为,表达坚定的反家庭暴力立场。对于因个人病理原因实施家庭暴力或反复遭遇家庭暴力的人,应组织专家团体对其进行治疗,改变其不良心理与行为模式。个人应加强对家庭暴力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对家庭暴力及其原因的认识,掌握识别与回应家庭暴力的合理方法。那么家庭暴力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分居在法律意义上并没有解除婚姻关系,所以该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婚后财产,如果一方主张是个人财产,需要负举证责任证明是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那么起诉离婚分居后另一方买的房子是夫妻公共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陆x芳在法庭上说,李x提出离婚的根本原因是有了第三者,并且当庭指出第三者是林x莉,并对其年龄、职业及住址作出了具体描述,但拿不出李x和林x莉有不正当关系的证据。5月17日,林x莉以侵害名誉权为由起诉陆x芳,要求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及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第一种意见认为,陆x芳不存在名誉侵权问题。她说出李x有第三者只是为行使其答辩权和辩论权,主观上没有侵权的故意,她的表达虽有不当,但不足以构成侵权。那么庭上指认第三者查无实据属侵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责任,即使放弃了子女的抚养权,也要给付抚养费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放弃抚养权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但子女要求支付的,法院会支持其主张。另外,抚养费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夫妻离婚后,双方经济条件相当,子女的年龄相当,抚养费开支大体一致的,这种情况下各抚养一个子女,相互不再支付抚养费。第10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那么离婚后放弃孩子的一方如果支付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