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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以重新审理的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作为计算赔偿的标准。理由如下:一、从司法解释精神角度看,《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三十五条之所以明确规定赔偿时间计算点为“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而非“侵权行为发生时”,本身就从制度设计上做出了保护受害人权益的倾向性选择。二、从期限利益角度看,案件发回重审的,原审判决并未生效,尚未进入实质履行义务阶段,客观上推迟了赔偿时间。赔偿责任人因此享受了期限利益,理应多赔偿一些;赔偿权利人因审理期限延长相关损失进一步扩大,相应的,理应获得更多赔偿。
02-09 09:12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1、赔偿项目第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那么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4 13:32
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及计算标准是怎样的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明传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明确授权各地可以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人身损害的具体赔偿标准仍然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的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来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及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后来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侯某起诉到尉氏县人民法院,要求姬某承担医疗费54284元,误工费700元,护理费1400元,营养费350元,残疾补助费20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00元。朱-军律师接受指派后,到尉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了解事故经过,并到医院了解侯某的治疗情况和医疗费用,在作好充分准备后参加了尉氏县人民法院的庭审。针对原告方提供的许多费用单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进行了一一质证,对不合理费用明确予以反驳。对于本案处理结果,姬某表示满意,对律师的工作表示充分认可。那么在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例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012年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最新计算用数据(本数据估计从5月或6月初开始正式适用,,准确数据和适用时间以四川省高级法院正式对外公布的文件为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间在此之后一率适用新数据。使用新数据进行计算时,一级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将比旧数据增加4.8万元。那么2012年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2015年4月30日江西省统计局网站公布的江西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城镇住户人均可支配收入24309元/年2、农民人均纯可支配收入10117元/年3、城镇居民年消费性支出15142元/年4、农民年生活消费支出7548元/年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3582元/年3631.08元/月121.06元/天6、60周岁以下的死亡赔偿金城镇24309×20486180元农村202340元丧葬费43582元/年÷12×6个月21791元江西省统计局网站附去年的标准江西省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江西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伤害纠纷赔偿标准江西省吉安市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江西吉安市李海军律师收集整理。南昌市为江西省会。那么2015年江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5年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27 11:22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误工时间或者×误工天数5、护理费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陪护时间或×陪护时间护理依赖程度可参照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6、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那么2015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标准及计算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26 23:06
当事人对误工期限有争议的且法院也难以认定的可委托鉴定机构对误工期进行鉴定或者在伤残等级鉴定时一并进行鉴定。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那么2012年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7 16:34
由于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只有短短的1年,因此,确定其起算时间就特别重要,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又因其特殊性,时效期间的起算规则更是长期困扰民事审判工作的一个难点。很多人认为侵权纠纷案件“诉讼时效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笔者经研究发现,现有法律、、司法解释中并没有这样的规定,最主要依据乃是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而道路交通事故通常受害人当场受伤,所以大多数人据此认为诉讼时效期间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算。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014年6月15日前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或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调解和审理时,仍按上一年度标准执行。那么2014年青海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用计算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例:李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调解一、案件基本事实2008年4月3日22时许,李某驾驶晋M3588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209国道由南向北行驶到三门峡金三角加油站时,与由西向东横过209国道的行人李某相撞,后赵某驾驶晋M08-00827运输型拖拉机从李某身上压过。事故发生后,赵某驾车逃逸,后被查获。那么李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调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解读:精神损害赔偿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因为赔偿精神损害,只能通过财产的方式进行。至于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不能称为精神损害赔偿,它们只是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方式,与赔偿无关。那么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06 14:45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二○二二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标准的通知 吉高法[2022]60号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和吉林省统计局公布的二O二一年度统计数据,现将我省二O二二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标准公布如下:一、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为:2022年度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775.07元;2022年度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641.13元。那么吉林省2022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03 19:39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计算标准1、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那么宁夏2022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1-05 15:43
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侵犯人就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有多种,依据受伤的情况确定怎样赔偿。人身伤害赔偿是专属于受害人的财产性权利,那么人身损害赔偿可不可以算遗产?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