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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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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的无论是否约定必须依照规定;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协商解决。 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抵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还包括被担保的主债务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权属、抵押范围等内容。 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 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您好!既然您上过学校的课程,那个已经学习的课程是需要承担这部分费用的。
你好,建议积极还款,以免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还款之后,可以起诉贷款人,要求其还款,需要有对方身份信息,还有证据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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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能你的银行卡资金流转量太大或者是涉及信用卡诈骗等各种原因,建议你可以咨询开卡银行冻结原因,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02-09 18:25
因为疫情不还信用卡,应当及时申请延期处理,否则也可以导致逾期。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但是对于那些因为疫情防控的特殊原因,出现了一些不可控的因素暂无收入来源的客户,可以在2月10日全面复工后,向银行提交申请,经核定成功后,同样不计为违约。银行给大家延期还款,一旦疫情结束之后,大家必须把延期的往期欠款一次性还清,如果延期到期之后,大家没有把所有的欠款还清就可能影响大家的信用。那么因为疫情导致没有钱还信用卡有哪些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法解释》第三条,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法解释第五条明确规定,担保合同无效。以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设定担保的,在实现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财产进行处理。那么什么情况被担保债权无效,担保债权在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22:02
所以,在抵押人提供抵押物时,收受人应认真核查该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必要时,可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物的确权公证,以便准确认定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关系,以便及时排除无效抵押物的隐患。如果欠款人或第三方提供的是可以抵押的财产,在实现抵押权收回欠款时,只要抵押合同有效就能轻松地实现;如果欠款人或者第三方提供的抵押物属法律限制流通的财产,如文物、稀有动植物、黄金等,在清偿债务时,抵押权人应先将抵押物交国家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抵押权人再以其价款清偿债务。针对上述情况,收款人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性措施,以避免财产损失和确保债权的实现。那么以物抵押时债权人应该要考虑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责任财产的多少直接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可能性的大小,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将会导致责任财产的减少,对债权人产生了现实的或可能的损害;2、债务人作为民事活动的主体,其信用总在不断的变动,作为相对方债权人很难了解债务人的信用变更情况,让债权人举证非常困难。那么代位权诉讼会导致债务中断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8:09
债权人的代位权起始于罗马法中的代位请求权。我国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没有规定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鉴于上述社会现实,为确保市场经济的交易安全,加强对债权人的债权保护就突显必要,而作为债权保全手段之一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自然就在我国立法中得到了确立。这便是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债权人代位权不能独立产生,也没有独立存在的可能,只能依附于合同债权以及其他债权而存在。那么论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在审判实践中的应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3:35
免除债务的效力是什么,又有什么法律效果一、效力1、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因使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免除债务,而无消灭全部债务的意思表示的,除该债务人应分担的部分外,其他债务人仍不免除其责任。主债务免除的,保证债务随之消灭;反之,保证债务免除的,主债务并不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全部债务不必再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此终止。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那么免除债务的效力是什么,又有什么法律效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09:35
债务纠纷法院起诉程序有哪些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预交诉讼费后,由法院依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二)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那么债务纠纷法院起诉程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企业欠款代持股股东有什么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何向“空-壳”公司追讨债务通过前述方式进行调查,取得了“空-壳”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相关证据后,当事人采用如下三种方式实现债权:1、依法追加该“空-壳”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直接执行该“空-壳”公司股东个人的财产来实现债权。以该“空-壳”公司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构成刑事犯罪,同时还要承担行政罚款的责任相逼迫,迫使其偿还债务。一旦“空-壳”公司股东构成刑事犯罪,为减轻罪责,争取从轻判决,一般会更加主动地还清债务,以争取从轻处理或者免于追究刑责。那么如何向“空壳”公司追讨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6 19:36
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主要有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以及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这三类。不具有财产内容的请求权并非债权请求权,而系绝对权请求权,关系到作为民事主体的人的人格存续、生存利益以及伦理道德问题,故不适用诉讼时效。但如果被抚养人已经不具备被抚养条件的,仍要求其以前的抚养费,则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该诉讼时效期间从不具备被抚养条件之日起计算。基于知识产权被侵害产生的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那么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0 11:42
如果出现人格混同情形的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六十三条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只有债权人同意了公司才能以股份或债权偿还债务。那么民法典中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公司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25 07:52
债务的清偿抵充的一般原则确定债务的清偿抵充原则应坚持以下若干原则(一)契约自由原则。需要补充的是在给付结束后再对于债务清偿抵充达成合意的不予认可目的是防止债务复活使第三人利益受到损害。在当事人未达成抵充合意时债务人未为抵充指定时赋予债权人抵充指定权如果债权人的指定抵充符合诚信原则应予认可。债的清偿抵充顺序的确定在我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均无清偿抵充的相关规定但在担保法和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中有若干规定仅涉及费用、利息和主债权的清偿顺序。如何在司法实践中确定相关原则对债的清偿抵充顺序作出规定。那么债务的清偿抵充的一般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但是,如果债权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受让人凭债权转让凭证通知债务人也未偿不可。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9条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那么合同法债权转让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需要,执行异议之诉,因为现在只是中止执行,中止就是有点暂停的意思,你还要解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