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289 | 好评:001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256 | 好评:403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174 | 好评:820
建议赔偿金额以及方式问题提前约定清晰 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轻伤二级的判刑和赔偿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故意伤害致使对方轻伤二级,属于故意伤害罪的,一般来说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2、当然根据情况,犯事者愿意主动承认错误,承担赔偿,认错态度良好,被害人也愿意谅解犯事者,可以判处缓刑。或者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也会被判处缓刑。赔偿为受害者的医疗费、护理费、住宿费、等相关赔偿。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轻伤: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刑事司法判刑是有区间的,不能具体回答,民事赔偿这边,每个省份有不同的标准。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03-03 15:54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作为司法机关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赔偿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具有补偿被害人损失、恢复社会秩序、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对刑事案件的审结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02-04 09:45
乙方不得就本次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事宜再次向对方及任何第三方提出赔偿要求或提起诉讼。那么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判案理由依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那么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民事领域,我国法律要求请求损害赔偿与离婚诉讼同时提起,就意味着我国婚姻法否定婚内损害赔偿,但在司法实践中却不断出现婚内损害赔偿的案例,在我国建立婚内侵权民事赔偿制度已迫在眉睫。(三)婚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障碍之排除新出现的婚内索赔案的执行难也对现行婚姻法提出了新的挑战。那么浅析婚内侵权民事赔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因此受害人可以向车祸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写明要求对方积极履行民事调解协议书的约定进行民事损失赔偿。起诉时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即调解协议书等材料。经法院审理时调解协议书确属真实、合法、有效的对方不能主张撤销无法反悔需要积极履行进行赔偿。那么交通肇事的民事赔偿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29 21:22
醉驾酒精测试达到或超过80mg/ml的。另外酒驾与醉驾在处罚上也有很大的区别醉驾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醉驾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禁驾并依法追究刑责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那么酒驾同乘人员是否承担民事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汽车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在各国立法例上不尽相同从我国现行全国性法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看采用的是过错责任。在德国对汽车时速超过20公里以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按严格责任确定。笔者认为我国汽车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承担在归责原则上应当借鉴德国法的做法同时体现我国的立法特点。对汽车与其他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便于事故处理机关迅速认定责任提高解决事故的效率。因此对发生的门伤、刹车交通事故区分是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分别适用无过错责任或过错责任原则来确定民事责任的承担。那么汽车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归责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28 06:11
撞死人民事赔偿怎么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人的民事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交通事故赔偿的有效期为几年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那么撞死人民事赔偿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那么交通肇事的民事赔偿的计算方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7 16:4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实施的《关于审理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今后交通损害赔偿按照下列规定实施,原来的交通损害赔偿的规定因与本解释相冲突将不再实施,具体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金。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关于交通肇事民事赔偿项目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那么交通肇事民事赔偿项目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二、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07 16:02
交通肇事 民事赔偿通常情况下,肇事司机作为事故直接当事人成为民事赔偿主体,但我们需要明确,很多情况下交通事故的直接当事人和承担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并不一致。我们通常看到的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主体定义是:对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的交通事故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那么交通肇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07 15:02
某县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曾某应负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赖某起诉请求法院判令邢某和曾某支付其抚养费。被告邢某作为该肇事车辆的车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令被告人曾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赖某生活费人民币36033元、亲子鉴定费用人民币5940元,并由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邢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么发生交通事故,胎儿有权请求民事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05 17:41
由于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犯罪分子本人赔偿,不能株连无辜。当然,这种赔偿也应视为被告人进行的赔偿,据此可以对被告人依法适当从宽处罚。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权利,发生的诉讼费用和伤残鉴定费用,由原告垫付,败诉方负担。那么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赔不起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1-17 17:28
有些案件,可能存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期限是多久?可以给出的确定答案是永久的,但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起诉情况,是适用于三年的诉讼时效规定的。那么,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包括哪些?今天大律网刑事辩护小编就针对这个问题搜集整理了以下资料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