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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能证明孩子跟随自己生活对孩子的成长有利,或者是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更不适合照顾孩子的;亦或者是孩子满了八周岁后,自己的意愿是愿意随己方生活的,那么法院就会将抚养权判给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一方。
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对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可以申请执行。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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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探望子女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您好,一般是一人一半。
02-11 18:08
夫妻双方离婚的,孩子必然会跟随一方生活,但是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该如何行使自己探望孩子的权利呢?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探望权如何行使婚姻法对子女探望权的规定新婚姻法第一次规定了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有探望权,抚养方有配合的义务。探望权的行使正是基于亲属权而产生。抚养方拒不配合非抚养方行使探望权的,非抚养方可以提出探望权之诉。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望权《婚姻法》没有提出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探望权,但是现实生活中祖父母、外祖父母要求探望权的事情还是不少的。那么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探望权如何行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1 08:16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三)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拆迁安置房是在集体的土地的基础之上建造的,那么要想上市交易必须要得到政府的批准才可以。而且不同的地方有着不一样的规定,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的期限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就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然后进行上市交易。那么拆迁安置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1 05:33
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所谓家庭共有财产,是在一个大家庭中形成的,也就是说,父母、儿女、女婿、媳妇共同生活、劳动在一起,不分彼此,才能产生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在无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不归夫妻一方的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那么家庭共同财产有怎样的特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涉外诉讼离婚的法律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是涉外诉讼离婚的法律适用及管辖的介绍。总的来说涉外诉讼离婚案件的主体一方是中国公司另一方是外国公民的适用我国的法律对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涉外诉讼离婚的法律适用及管辖具体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二次起诉一方还不同意判离吗首先既然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当事人就不要纠结于几次起诉的问题更不要纠结于对方是否同意的问题。与第几次起诉和对方是否同意没有任何关系。其次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理由就是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准予诉讼离婚的情形1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离婚二次起诉一方还不同意判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转继承的概念是什么,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哪些区别(一)概念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又死亡的,由该死亡之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其应当继承的份额的法律制度。转继承实际上是发生了两次继承,即先由死亡之继承人继承,然后再行根据法律规定或者该死亡之继承人的遗嘱确定其所继承之份额由何人继承。那么转继承的概念是什么,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哪些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婆婆去世没有离婚有权继承吗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是丧偶的,并且对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是可以作为第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那么婆婆去世没有离婚有权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1 05:55
如果父母不是生活困难或者不是缺乏劳动能力,那么继承人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不把遗产留给父母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在这五种遗嘱形式中,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那么民法典遗嘱可以不让父母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0 22: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那么民法典规定遗嘱可以继承保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0 20:27
近日,微信朋友圈频现一条消息农村嫁女索要8万以上礼金属于人口买卖违法行为,可判刑。昨日,省公安厅打拐办官方微信龙江打拐予以辟谣:此消息为虚假信息。因此致贫或婚后导致夫妻不和的大有人在。但是,无论如何,这一陋习给许多家庭造成了困扰,虽然不能以买卖人口定罪,但确有买卖人口之嫌疑。其次应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相关规定或制定村规民约,督促和监管一些人大肆索要彩礼以及大操大办等歪风邪气。对违规者进行必要的查处。那么“彩礼入刑”虚假消息背后的民意诉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通常,在借款案件中出借人总是持有借条原件的一方,而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的这起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叶某却只能拿出借条复写件,并称借条原件保管在债务人处。日前,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终审判决,叶某的诉讼请求被判驳回。叶某原是被告王某的婆婆。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叶某的诉讼请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叶某对自己出借钱款后仅持有借条复写件的说明,违背正常的生活习惯,而王某所作的借款已经归还,故借条原件已收回撕毁的解释更符合常理。由于叶某没有提供借条原件,又不能提供其他证据佐证其主张的事实,故终审判决驳回了叶某的诉讼请求。那么婆婆持复写件向前儿媳索债败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3 16:24
分居中的个人债务要共同偿还吗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那么分居中的个人债务要共同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001年4月28日修订的婚姻法第三十三条作为现行军婚民事特别保护条款,是在前两部婚姻法相关条款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新中国成立以来,军婚民事特别保护条款形成了三个发展阶段,其焦点就在于对军婚实行民事特别保护的“尺度”,究竟把握到什么程度。这样,就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了适用军婚民事特别保护条款的例外条件,从而排除了对1950年《婚姻法》第十九条的适用。那么军婚民事特别保护条款走过三个历史发展阶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17 22:40
二、婚后财产公证协议书范本婚后财产公证协议书男方:姓名、年龄、民族、住址、单位、电话女方:姓名、年龄、民族、住址、单位、电话1、双方结婚之前的财产全部归各自所有,具体包括住房、存款、股权以及其它财产;2、双方结婚之后实行夫妻财产个人所有制形式,即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具体补充说明,在各自名下的债务归各自承担,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和存款归各自所有,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归各自所有;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物品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平时生活费用、孩子抚养费、老人赡养费用各自承担一半,夫妻一方给付或赠予另一方的财物归接受方所有。那么婚后财产公证需要的材料以及协议书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可以调解一下,由男方给予适当的少量补偿,女方配合过户还给男方。毕竟是男方出资,也没有登记结婚。
你好,双方最好处理,如果协商不了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可详细沟通下?建议委托律师帮你 可选择下方专问咨询
你好,对方能涉嫌诈骗,但是要结合相关证据和案件细节判断,建议可以先把合同或相关材料发给律师审查可选择下方专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