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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按月支付赡养费的确定标准包括月总收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和子女的实际需要。必要时,子女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断原金额的合理要求。
我国《继承法》第十条没有将儿媳列入继承人范围,但鉴于丧偶儿媳的特殊性,《继承法》第十二条特别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条的规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你的大儿媳虽然没有承担你的全部生活费用,但却一直与你共同生活,并精心照顾护理你,应当认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所以她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你的遗产。如果你担心将来在遗产分割时大儿媳会吃亏,也可以现在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的规定,立份遗嘱,在遗嘱中确定大儿媳应继承的份额。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女儿是可以直接继承遗产的,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对于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小产权房屋,法院会根据该小产权房的具体情况以不同的方式处理: (1)对于已被有权机关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处理;但违法建筑已经行政程序合法化的,可以对其所有权归属做出处理。 (2)对于虽未经行政准建,但长期存在且未受到行政处罚的房屋,可以对其使用权归属做出处理。 (3)在仅能处理使用权时,法院会向当事人释明并允许当事人变更相关诉讼请求。在处理相关房屋的使用权时,能分割的进行分割,不能分割的进行折价补偿,房屋折价时可采用竞价方式确定价格。 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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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机构
您好,当初放弃的时候去公证处公证了吗。
02-16 22:44
一般来说,离婚的财产分割主要考虑的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对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要出相应的抚养费的,所以在实践中一般不以此为依据进行财产分割。但法律也有一些相关的规定,要看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决: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我们以为,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那么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能多分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时,审判机关即使对“父子”关系有怀疑,也不能主动依职权委托有关部门作亲子鉴定。一种观点认为,只要一方当事人在涉及婚姻家庭纠纷中向法庭提出了亲子鉴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对其申请应予采纳和支持。对于亲子鉴定这一问题来说,提出申请是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但另一方当事人从法律上有权予以拒绝。子女是无辜的,夫妻双方所作的一次亲子鉴定,有可能对他们带来一辈子的负担和包袱。关于亲子鉴定是以什么为标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2 05:11
为此,《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那么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可以更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法院审理查明,程某不能生育未如实告知刘某,是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故刘某要求与程某离婚的主张,应予支持。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债权债务和财产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那么夫妻一方反悔诉讼离婚,之前达成的协议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1 07:34
用养老金购买单位房改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改房又称已购公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用养老金购买单位房改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为法律规定公民只能处分自己的私有财产。那么民法典中财产转让后写遗嘱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2 20:26
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那么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婚前同居财产分割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债务如何处理现行法律、法规均未规定同居期间财产、债务应如何处理。那么婚前同居财产划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0 20:01
所谓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是指:一方要求离婚的;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协议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那么不适用合同离婚的情形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协议不应该约定哪些条款离婚协议不应该约定以下条款: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婚姻自由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涉及不动产大赠与,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因此,若离婚协议只约定房产赠与子女却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那么离婚合同不需要规定哪些条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0 17:16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12-20 08:11
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那么抚养权变更的程序及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离婚财产约定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满足了反悔的条件,否则一方在对离婚财产约定不满时不能反悔。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见面礼一般指初次见面时赠送的礼品。《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那么父母给的见面礼离婚时应归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