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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您的情况需要详细分析,对方是否可以联系上,是否有对方身份信息,是否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是否已过诉讼时效,不一定需要走到诉讼那一步的。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又对方联系方式吗?可以联系得到吗?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需要具体看一下您的证据是否符合起诉要求的。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一般不会。逾期会影响。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公司强制员工停薪留职的处理方式是,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违法行为。可以与员工沟通签署停薪留职合同,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你好,具体的是什么化验单,你是否已经交费,如果你想起诉符合基本的起诉条件就可以,具体需要你提供初步的证据
你好,你需要如实说明情况,如果是正常的交易资金往来是没有问题的
您好,根据刑法的规定,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您好,信用卡逾期会被计入个人征信系统,形成信用污点,对于后期的信用卡申办、房贷车贷等都有严重的影响,在这里建议您如果因为失业或者疾病导致无力按时还款,在最后还款期限到来之前,向发卡方陈述自己的经济状况,申明自己并非恶意欠款,可以申请停息挂账。
收购抵押车,按揭车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买卖民事法律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如果在收购过程中有强行收购,强行压价的强买强卖行为,则是构成违法犯罪的。所以,不构成诈骗罪。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识。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但这并不意味着诈骗未遂的,不构成犯罪。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那么卖贷款车是否构成犯罪?算诈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一是担保人知情的情况下,担保人属于从犯,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有财产就用财产抵债,没有财产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二是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免除责任。那么虚假抵押物骗贷担保,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19:01
债务纠纷,在法律上是指因金钱或者各种借贷关系而引起的问题。对此,在2017年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债务纠纷的诉讼期为3年,在此期间,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但是,按照债务纠纷的不同,诉讼的时期也有区别。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随时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从要求履行债务时起算。那么债务纠纷的诉讼期到底有多长以及要具备哪些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下面给大家讲解一下:(一)借条的有效期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2年。那么借条时间会过期吗?有效期是多久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10:00
不交物业费违法吗,及其后果是什么《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房屋未入住能不交物业费吗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保洁等,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应交纳相应费用。共有部分与专有部分具有紧密联系,每一个业主都从物业服务企业对于共有部分的管理与保养中受益,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是均等的,否则,物业服务关系稳定性和确定性将会被打破。那么不交物业费违法吗?房屋未入住能不交物业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或者现售备案时,应当提交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第十一条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承接新建物业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物业服务用房等进行检查和验收,形成书面查验记录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物业承接查验记录应当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附件。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物业服务用房及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那么《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23:53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担保应注意以下事项:1、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2、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留置是我国经济生活中较普遍存在的一种合同担保形式。留置的动产与主合同有牵连关系,即必须是因主合同合法占有的动产。那么合同担保的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20:54
代位权行使的直接效果应归属于债务人。一旦法院通过裁判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则债务人不能就其被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作出处分,也不得妨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一切抗辩权,如同时履行抗辩权等均可以对抗债权人。尤其应当指出,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情况下,债务人的债务人不能以债权人与其无法律关系为由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而必须应债权人的请求及时向债权人作出履行。那么第三方行使代位权拘留次债务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一、客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另一方面,债权人的债权因债务人的行为不能受完全清偿。但债权人的债权附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只能于担保物的价值不足清偿的债权数额限度内行使撤销权。那么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纠纷要怎么解决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根据我国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那么债务纠纷要怎么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于民间贷款,我们都会签订合同,但是合同有些合同是有效的,有些合同确实无效的,受法律保护的就是有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就是无效的。那么接下来,小编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有哪些认定的方法。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果。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依照有关法规,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法院除判决返还本金外,对出借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当收缴,对借款方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那么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有哪些认定的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0 08:13
转让股权需要债务人申报债务吗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是要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人部分债权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那么转让股权需要债务人申报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24 17:30
隐性债务问题是什么意思隐性债务可以具体分解为三个逻辑上具有承继关系的基本问题隐性债务的责任认定、数值测算和债务安排。虽然对于基金制社会养老保险体制而言隐性债务的发生是必然的但是其存在具有时期性从基金制社会养老保险的创立开始到最后一个‘中人’退出其覆盖范围结束。显然隐性债务会影响到在基金制社会养老保险体制下养老金支付的顺利进行因此必须得以妥善解决否则就不能达到‘保障其自身年老时的基本经济生活安全’的基本目标。那么隐性债务问题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09 13:20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从 2011 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再次申请所需材料: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那么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本案对主债权已逾诉讼时效的情况下,抵押权是否消灭,抵押人能否行使“解押权”存在争议,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诉争抵押权并未消灭,抵押人无权行使“解押权”。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第二种观点认为,诉争抵押权消灭,原告有权行使“解押权”。那么主债权逾期抵押人有“解押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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