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916 | 好评:329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174 | 好评:610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72 | 好评:073
严选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高端企业法律顾问、私人律师、侵权责任纠纷,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元甲律师事务所
严选律师
陈凯旋律师,具有深厚法学功底和丰富办案、管理经验;目前就任于北京元甲律师事务所;陈凯旋律师擅长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的办理,尤其在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上经验丰富,获得锦旗、奖杯两百余个,得到受害人一致好评 ...
北京元甲律师事务所
严选律师
任冰峰律师具有极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就职律师行业多年,自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建设工程、债权债务、民商事诉讼、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法律业务,并对此类案件有着深入研究,至今已解决众多当事人的法律难题,办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2-10 17:59
12-09 16:42
12-07 20:02
11-30 18:58
11-30 18:23
11-30 11:33
11-24 14:35
11-18 10:08
11-17 17:26
11-15 14:47
11-15 09:45
11-14 18:20
09-26 11:45
09-22 14:01
09-11 22:24
您好,双方对于婚姻关系期间财产的处分协议,要区分实际情况。协议要写的清晰、具体,才有可能得到支持。
《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是双方有效婚姻,双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有关法律,协议离婚需要通过离婚的冷静期。
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想把小孩抚养权变更过来,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3、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4、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5、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如果要去变更小孩抚养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一般情况下,除非有特别约定,保险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您好,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我想这种情况可以走诉讼程序。
您好,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2-17 23:01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不要抚养费可以吗双方协商同意是可以。但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作为义务支付抚养费肯定是必须的,但法律对此并没有强行规定,如果对方不需要给予抚养费的话,也是可以不给于抚养费的,但是对方是有权利随时要求给予抚养费的。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那么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不要抚养费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法院强制执行探望权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探望权如何强制执行1、通过由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方式实现申请方的探望权。判令精神损害赔偿既可以补偿探望权人不能行使探望权所受到的伤害,也可约束抚养人履行协助义务。那么法院强制执行探望权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1 08:16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民法典中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有以下这几个情况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一)实施家庭暴力的,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有离婚精神赔偿。(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认定构成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离婚精神赔偿。(四)对方重婚的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含义离婚精神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精神伤害,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赔偿无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另外,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可以提起离婚精神赔偿的四种情况。以上便是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内容。那么离婚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1 07:33
吴某以鲁某离婚时隐瞒了其申购员工内部股的事实,该股份应属夫妻共同财产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分割员工内部股处置价款。法院判决:婚内购买员工的股份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涉及的15000股内部职工股系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且无任何依据证明其属于被告的个人财产,应当认定为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现在原告吴某以离婚时该共同财产并未处理、现在被告已将该财产的处置价款据为已有为由请求分得相应的价款。那么婚内购买员工股份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如何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1对方有婚外情的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那么离婚如何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1 16:55
为您解答一方不同意离婚另外一方只有聘请律师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强制离婚不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那么夫妻双方一方不同意该怎样进行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1 08:23
一民法典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析产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等情形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二订立婚内财产协议该怎么办1订立婚内财产协议的条件双方必须有明确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是自愿的。2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规定财产归子女。那么民法典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析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1 11:17
现在的法律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承认事实婚姻,不等于鼓励不登记。有鉴于此,法律对事实婚姻的保护,应当是有限的,以促使那些不愿登记的人,早日登记,以维护婚姻登记制度的权威性。事实婚姻可以自行协商解除,有争议的,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哪里能解除事实婚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6周岁以下为了照顾某些年老体弱无子女的人,我国现行政策允许他们确有必要时收养一个成年人为子女。但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年龄差须达20岁以上,被收养人须为未婚青年。单方送养是无效的。养父母中有一方在收养时虽未明确表示同意,但在收养后的长期共同生活中,已形成了事实上收养关系的,应予承认。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另一方始终不同意的,只承认与收养一方的收养关系有效。那么收养子女办理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另外,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当事人办理过结婚或者离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者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那么涉外结婚能补办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3 23:29
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结婚的,适用中国法。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离婚问题上,我国采用的是法院地法的原则,以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那么涉外结婚、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07 17:00
《民法典》第1052条:可撤销婚姻纠纷案件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本条完善修改了原《婚姻法》第11条规定的撤销权行使期间起算点,不再以结婚登记之日为起算点,而是规定受胁迫一方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同时,《民法典》第1052条对可撤销婚姻的机关作出修改,受胁迫一方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不能再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那么《民法典》第1052条:可撤销婚姻纠纷案件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