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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可协商处理,或向平台投诉。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建议你们把欠款问题处理好,一般的欠款问题和编制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如果进入司法程序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你好,你具体想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如果不还,不排除带来诉讼,给您以及子女造成严重影响,建议尽快解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您好,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家庭唯一的普通住房是不允许强制执行的。
您好,法院应当依据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02-10 07:15
下面小编辑就为大家总结一下是否存在可以将反担保抵押认定为质押的状况,希望可以对大家了解两者的具体情况有所帮助。从两者的定义上面就可以得出结论,反担保抵押和质押虽然都是属于担保物权,但是由于对特定财产是否转移所有权的要求不一致,因此反担保抵押不能认定为质押。那么反担保抵押认定为质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0 05:19
深圳追债人追债公司可以明确地告诉债权人:无论几十万、还是几百万几千万的债务,都是需要收取一定的前期费用的。1,追债支付前期的费用,是当前正规追债公司的普遍做法。一些非正规的追债公司,前期承诺不需要任何费用,然后私底下出现侵吞欠款的行为。3,追债支付前期费用,可以让债权人更用心于此追债事业上。4,追债支付前期费用,这是债权人对追债公司支持信任的一种表现,同时追债公司也会对这位“衣食父母”十分感激,做到全力以赴。深圳追债人追债公司理解债权人的这种顾虑,本公司拥有超过15年的追债经验,由退伍军人、执业律师组成,法律意识强,人脉资源广。那么为什么追债也有前期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分立合并:韩国商法第530条之2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因分立而与一个或者数个正在存立的公司进行合并。关于公司分立形式的立法规定只能详见于《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第4条的规定,该条对公司分立规定了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两种形式。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立法对公司分立形式予以明确规定对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至关重要,正是由于我国公司法没有对公司分立的形式作出规定,导致实践中对公司分立行为的认定存在分歧,使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无法纳入公司分立制度的保护范畴。那么公司分立与公司债权人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那么“老赖”的哪些行为构成拒执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城市里,家家户户都基本是居住在小区里的,为了大家居住环境和方便,现在几乎每个小区都有完善的配套物业管理实施,这些设施对于现在的城市生活来说基本是必需的,这些公共设施虽然不属于个人,但是需要大家共同去维护,那么,小区公共设施被损坏,由谁承担维修!因此,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是归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都不得私自侵占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由人为因素造成的公共设施损害不在公共维修基金的范围之内,应由责任人承担费用,不得动用公共维修基金。那么小区公共设施被损坏,由谁承担维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那么民法典中保证权利人如何行使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5:19
重复抵押是什么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重复抵押,是指债务人以同一抵押物分别向数个债权人为抵押行为,致使该抵押物上有多个抵押权负担的抵押形式。在重复抵押中,先序抵押权因清偿,无效等原因消灭,后次序抵押权是否进升取代其次序,直接影响后序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利益。对于后序抵押权人次序的处理,各国法律采取两种不同的立法体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其次,本条对抵押物价值与被担保债权数额之关系作了限制,只允许抵押物价值大于被担保债权数额,财产已经抵押的,也只允许就价值大于被担保债权部分设立重复抵押。那么重复抵押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民法典对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采用通知主义原则。因此,通知的行为既可由债权转让人直接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由受让人持其与债权人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或债权人出具的债权转让凭证进行通知,两种通知的法律效果应同等。那么债权转让须具备哪些条件才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07:41
讨债时是否能扣押债务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讨债时要注意哪些问题1、诉讼时效问题。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那么讨债时是否能扣押债务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个人欠款不还债权人想要起诉应该怎么办: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超过3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那么个人欠款不还债权人想要起诉应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6 23:01
担保人和担保物都有时该如何处理1.在保证与债务提供物的担保并存情形,应当先首先实现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抵押权,当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权人,余额部分由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保证人与第三方提供物保人及债权人、债务人物别约定了各自所应承担的担保责任,对履行次序、担保范围及担保期限作出明确约定,应该依照约定来办理。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和担保物都有时该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不当得利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1、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4、债权人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金。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一方获得利益一方获得利益是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之一。那么不当得利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6 21:51
无权处分撤销权除斥期间《民法典》为了平衡和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以及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赋予了当事人撤销权,但撤销权的行使并非是无时间限制的权利,它有着法律规定的行使期间。根据《民法典》第152条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那么无权处分撤销权除斥期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6 21:47
登记构成善意取得吗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一、主体在主体方面,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强调的是,善意取得为即时取得,因此善意的准据时点原则上应为法律行为发生时即受让财产时为准,至于事后知情与否,并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构成。规定“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就充分说明了这种行为的性质必须的有偿的,受赠、继承等无偿方式取得的物不能发生善意取得的效力。那么登记构成善意取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0 12:43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而约定违约金确定违约金的数额依据是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违约金的约定。同时约定违约金受法定违约金的制约法定违约金优于约定违约金。法律规定违约金幅度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的幅度内约定超出法定幅度的超出部分无效低于法定幅度的按法定最低限额执行。那么合同违约金是否属于债权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在质押该车辆时经过你的同意,你可以与你父亲协商还款后将车要回,或要该车辆的同等金额价款。质押权人是不能够使用质押物的,现在使用造成车辆贬值等事宜,可以要求他赔偿损失。如果未经过你的同意,你可以向你父亲主张权力。
您好,借款问题比较复杂,需要进一步了解案情分析,一两句说不清楚,详细咨询可加本律师微信(与手机号同号)。微信号:1012719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