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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逾期不交纳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的,由法院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所以建议你要先申请司法救助。
第一种意见是正确的。理由如下:第一,保险公司市中心支公司收取保险费行为,表明其是保险合同的实际履行者,属于适格被告。本案的保险合同虽然是经保险公司省分公司批准生效而加盖总公司的印章,但与原告进行合同协商的是该保险公司县级营销服务部,即要约与承诺发生在原告与该保险公司县级营销服务部之间,市中心支公司收取保险费并出具发票的行为,表明其是保险合同的实际履行人。原告根据合同协商、签订和履行的实际情况,将二者列为被告,符合诚实信用原则,不存在虚列被告争管辖等情形。故第一种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认定保险公司市中心支公司为适格被告,是正确的。第二,本案中的合同是格式合同,应当按照有利于原告一方进行解释。本案原告实际在保险公司县级营销服务部办理的保险业务,市中心支公司收取保险费并出具发票保险合同是经保险公司省分公司批准生效,加盖的是总公司的印章,保险公司的四级机构均参与了保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如何确定保险合同主体,存在两种以上的解释。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应当做出不利于保险公司一方的解释,因此市中心支公司主张其不是适格被告的请求不应予以支持。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起诉需要对方的信息,证据。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应诉材料,答辩状,还不上理由,还款证据等等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1、对方欠款是需要偿还的 2、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无法协商解决民事纠纷问题的,可以凭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等,到法院起诉维权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可以搜集证据起诉。具体操作可咨询或者委托我们
您好,是诈骗不可信,您可以保留证据,不影响他们怀疑的时候,把证据提交给警察,让警察处理。
03-30 17:05
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免除得由债权人的代理为之,也可以附条件或期限。免除为单独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
您好,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其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若借款人长期欠款,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
02-10 08:23
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那么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那么保证人追偿权成立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0 07:36
质押权的善意取得: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转质权人是指因转质而取得质权的人。适用善意取得,但是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质押权取得应如何进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住址被告:,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住址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人民币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仍拒不偿还,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诉请法院判决被告XXX偿还原告XXX人民币x万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那么个人债务起诉书怎么写,诉讼的流程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21:06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朋友借钱不还该如何起诉讨债呢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朋友不还钱怎么办?该如何起诉讨债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离婚时必须面对的问题,否则是不允许解除婚姻关系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的生活所产生的,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借钱,并不是说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需要,而是花在了夫妻双方身上,因此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是夫妻双方。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活着的一方还得把全部夫妻共同债务偿还完毕。那么配偶如果发生不幸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14:56
在借款担保中,对动产可以进行质押担保,质押担保有一定的范围,那么适用质押担保时应注意什么呢?在使用质押担保时,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五个问题:1、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的,质权人要承担民事责任。当事人约定质押担保的范围的,可以小于法定担保范围,也可以不限于法定担保范围,只要约定的质押担保范围不超过主债务范围,而又不违反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那么在使用质押担保时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7:55
债权人为行使此种债权代位权,以自己为原告,而以第三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第三债务人应对债务人为一定的给付,叫债权人代位诉讼。因此,代位诉讼即法定诉讼担当,享有代位权的债权人为适格当事人。那么代位权诉讼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4:48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丈夫欠债妻子应承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不属于借贷关系,则不宜写为借条,而应当写为欠条。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而产生。而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本人确认以 __________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同时确认以上联系方式为本人有效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变动,本人在变动之日起3日内通知债权人新的有效联系方式,若因本人未及时通知导致债权人无法进行债务履行的催告,本人承担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那么借条和欠条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债务移转情况下,原债务人对原债务将不再承担偿还义务,其义务将由第三人承担。合同债务转移应具备的条件如下:1、要有有效债务的存在,这是合同债务转移的前提条件。如果合同自始无效或者债务转移时已经晓美,即使当事人就此订立债务转移协议,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了。法律规定不可转移的债务、当事人约定不可转移的债务以及其他不宜转移的债务,不能成为合同转移的标的。因此,合同债务转移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方才生效。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那么合同债务移转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3:03
投资协议是借款合同吗投资协议并不是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人按期清偿借款的合同,而投资协议,是指项目主办人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协议,主要规定项目主办人同意向项目公司提供一定金额的财务支持,以保证项目公司的偿贷能力。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风险投资协议才是真正能够约束双方一系列投融资行为的法律文件,投资人与公司都需要严格遵守其条款,否则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损失。对赌协议对双方而言,都是有利有弊的,应该审慎确定。那么投资协议是借款合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08:5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民法典》中借款合同的担保人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6 23:47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在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的情况下即可认定借贷关系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对于这种借贷关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只要出借人在借贷过程中注意上述几个问题,就能做到有效的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民间借贷是什么,民间借贷中有哪些风险,怎样防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那要你的借款合同是分期履行,还是一次性履行,欠了多少钱,借款人变卖房产是准备干什么,到底是转移财产还是为了偿还其他债务,你这边是否做了抵押,具体内容可以纤细联系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