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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1、可以、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具体看合同约定,可以找对方协议,具体电话沟通
你好,你可以提供员工培训证书或者结业证书等,包括培训时拍的一些照片或者是视频等,具体细则还需要你详细讲述一下情况,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感谢你的信任。针对你的描述,作出以下回复。如果口头约定有证据证明,他就有法律效力。如果对方认可这个口头约定,那么也是有法律效力的。除此之外,既没有证据证明口头约定,同时对方也不承认有这个口头约定的存在。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口头约定,就没有法律效力。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如果你有对方的身份信息,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可以的。
您好,不合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您好,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提请劳动仲裁然后到法院诉讼。
02-22 15:18
二、租赁合同无效的后果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您好,未经允许抄袭别人作品,侵犯了别人的著作权。著作权纠纷发生时,在问题不大的情况下,这个音乐人可以选择调解,私下解决。选择下架作品,无论是从商业价值还是艺术性上考虑,都属于合理的范畴内,并不完全属于为了封杀而封杀。
双倍工资是怎么算的对于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按照本人自工作第2个月起至第12个月的实得工资计算。不满12个月的,计算至最后一月。那么双倍工资是怎么算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赔偿责任系数”就是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方应承担责任的比例,如对方全责则为100%。“伤残赔偿附加指数”是指在有多个伤残等级时,由于只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每增加一处伤残按另外的赔偿比例计算,该赔偿比例是附加计算的,因此被称为伤残赔偿附加指数。那么多处伤残鉴定怎么计算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那么工伤医疗期间工资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7 18:50
根据现行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仲裁申请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那么仲裁申请书副本的送达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1 17:10
当事人不同意调整的,人民法院可参照同类型案件违约金之中等标准予以核定,以适当体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且,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是以制裁性为原则,以赔偿性为补充。违约金的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为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而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导致合同的解除。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那么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时,可以同时索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31 19:30
以震后救济的法律实践为契机,基于固有的不可抗力制度所面临的挑战,对合同法情事变更规则的旧话重提得以再度浮现。所谓情事变更无非就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非因当事人双方的过错而发生合同赖以成立的环境或基础的重大变动,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结果显失公平,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因此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大陆法系国家通过立法或判例来确认情事变更及其效果,实为诚信原则在债法中的具体体现。[1]学术上,基于适用条件尤其是法律效果上的差异,理论是将情事变更原则与不可抗力作为两种不同的法律规则加以阐述和探讨的。那么情事变更原则重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31 19:10
土木工程合同的履行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方和承包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及标准等要求,各自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发包方来说,履行土木工程合同最主要的义务是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而承包方最主要的义务是按约定交付工作成果。总之,土木工程合同的履行,其内容之丰富,经历时间之长,是其它合同所无法比拟的,因此对土木工程合同的履行,尤应强调贯彻合同的履行原则。那么土木工程合同应该履行哪些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依一定的法律事实归于消灭。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有以下几点:1、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使用房屋。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的通用终止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9 17:21
那么约定损害赔偿和法定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7 15:19
租赁合同的效力规定于《合同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其特别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项:1、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也叫做租赁权的物权效力,《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一条就是“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它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使租赁权具有了物权效力,即对抗第三人的效力。那么租赁合同的特别效力,您知道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劳动合同的效力体现在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当事人可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和提起诉讼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履行法律规定的特别程序。对劳动合同关系的第三方亦有拘束力,任何人不得故意破坏已经存在的劳动合同,不得引诱或强制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违约,否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具体体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6 17:47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当然没有异议,问题是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以及合同履行地在选择上是否对己方有利。”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中,出卖财产的一方称为出卖人或卖方,接受财产并支付价款的一方称为买受人或买方。合同法对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并未作特殊要求。那么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未领取就业许可证或《外国专家证》等相关证件的外国人不符合法定的就业条件,在我国境内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用人单位使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予严厉查处。那么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该如何解决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1-10 18:14
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如何计算?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是否可以获得双倍工资赔偿?小编在本文主要解答这三个问题。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选择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自身权利。即使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