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916 | 好评:121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174 | 好评:257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72 | 好评:101
严选律师
李维律师,女,本科学历法学专业;民族:汉;电话:13810521974;执业证号:11101201611952832;目前就任于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李维律师擅长合同、房产、公司方面等领域。
北京元甲律师事务所
严选律师
刑颖律师,法学硕士;专注于合同、债权债务、房产买卖、刑事辩护,具备十分丰富的仲裁及诉讼经验。 服务当事人时热情周到,办案时雷厉风行。在多起案件办理中俨然已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当别人问及为何工作如此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严选律师
李孟阳律师,女,本科学历法学专业,就职于元甲律师事务所,精英律师。在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务债权、合同纠纷等领域拥有多年的法律经验。
北京元甲律师事务所
12-09 16:37
12-08 11:32
12-07 11:22
12-01 15:26
12-01 15:11
11-30 13:53
11-29 18:21
11-26 12:48
11-25 11:20
11-24 12:15
11-23 19:31
11-23 09:33
11-17 11:23
09-22 13:45
09-06 11:20
你好,如果房子是和车婚后购买的,即使没有登记你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要求分割。你可以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车子和房子。
如果你和前妻就孩子姓氏、抚养权、抚育费等问题自行协商可以达成一致,就不用去法院或者作公证,签字按手印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因此,你一次性付清抚育费后,子女有法定理由并提出要求的,你可能仍然要增加抚育费。
《民法典》规定,结婚不到一年就想离婚。协议离婚的,应当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冷静期后方可领取离婚证明。结婚多久与如何分割财产和子女的监护权无关。
诉权不是胜诉权,受理原告的起诉不等于就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鼓励或反对某种行为,应当通过司法裁判来进行,而非通过是否立案受理来表明态度。由于第二种意见区分了立案与审判的关系,因此是正确的。一、异议登记的性质和次数。异议登记是一种临时措施,能够缓和物权变动中公示公信原则对第三人保护的绝对性,弥补对真实权利人保护的漏洞,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我国《物权法》第十九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我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可见,法律没有限制利害关系人申请异议登记的次数,但要求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必须起诉,否则异议登记失效。起诉后,房管部门根据法院的裁判进行变更登记或不变更登记。也就是说对利害关系人异议登记申请的控制,不是通过次数进行的,而是通过时效期间和司法裁判进行控制。本案第一次登记后,由于吴某撤诉,未通过实体审理对“老宅”是否应当共有进行判决,故房管局依据申请人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的二次异议登记,并无不当。二、对于当事人撤诉后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投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本案。关于“不应鼓励吴某出尔反尔的行为”的问题,应当通过实体审理时对吴某前面的放弃行为和后面的再次主张行为的法律性质和后果进行认定,并作出判决来实现,而不应当通过是否立案受理来实现。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结婚登记后彩礼一般不予退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司法实践中,涉及彩礼纠纷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6.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作宽泛解释。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应包括各自的亲属。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考虑到这些具体的情况,如果将给付人的主体和收受人的主体都作限制性解释的话,不利于这类纠纷的妥善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好,有下列情形构成重婚罪: 1.有配偶者又与第三人结婚。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3.有配偶者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没有责任。
02-11 11:47
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后就会有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原则上来说是一人一半的。关于司法实践中婚内房产离婚怎么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拆迁安置房是基于被拆迁房拆迁补偿所得,是以对该被拆迁房享有所有权为基础,所以应该也归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那么民法典结婚后安置房属于个人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1 08:54
而且也只能要求有过错行为的配偶赔偿精神损失费,而不能要求第三者赔偿。我国新《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因此,已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对婚姻义务的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它是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必备要素,是构成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只有一方当事人遭受精神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才能产生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在离婚案件中,过错方主观上应有意图违反婚姻法或其他法律,伤害夫妻感情,导致家庭破裂的故意或过失,客观上应有实施如重婚、拼居、通奸、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那么离婚有精神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诉讼中确定精神病人的标准及其认定在诉讼中对于确定为精神病人应当依据民法原理规定的采取个案审查确认制度。在审判实务对于精神病人的认定人民法院般应委托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诉讼中当事人为证明肯定或否定患有精神病必须向法院提供证据材料。人民法院以合法、真实的鉴定结论为定案根据来认定涉案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所提出的方当事人是否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诉讼中精神病人的民事诉讼活动需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传唤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那么离婚诉讼中确定精神病人的标准及其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3 07:59
婚姻法规定出轨离婚财产分割遵循的原则是什么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离婚时的财产分配原则离婚时对财产的分配原则上婚后财产是一人一半。但也有特殊情况如下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婚姻法规定出轨离婚财产分割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夫妻协议离婚时要确定房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还是夫妻共同房产。主要是指一方结婚登记前已经取得取得全部产权或已经交付全部购房款的房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所谓夫妻共同房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即从男女结婚之日起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3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那么离婚如何确定房产归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0 22:41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实践中经常发生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另一方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另一方的遗产,导致处分该遗产的遗嘱或遗嘱中的部分内容无效。那么民法典老人留有遗嘱让外孙继承房产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0 20:44
许亲后,媒人持男方彩礼送交女方家中,即为定婚。自由恋爱者,男方择日设宴请女方到家,并赠送礼品予女方,即为正式定婚。定婚之日起,男女双方均正式称对方父母为爸爸、妈妈。轿前放一马鞍,马鞍上放用红纸包裹的粘糕少许,新娘踩马鞍下轿,在搀媳妇的搀扶下踩着毡迎客铺下的红毡至院内,新郎、新娘面向天地牌位叩拜,名曰拜天地;再至堂屋,拜祖先,拜父母;然后送入洞房,新郎、新娘同吃小饭水饺,喝合婚酒,新娘开始坐床。闹洞房者年轻人居多,亦有年长者,俗语谓三日之内无大小。南部山区搬九系新郎、新娘同去女家,女家中午设宴款待,下午返回。那么有趣的民间婚姻习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0 16:28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那么父母赠与子女房产是夫妇共有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去年6月,该女子借机返渝后,一纸诉状告上区法院,申请与台湾老公离婚。前日,区法院一审判决,准许2人离婚。余某称,她与台湾男子许某经人介绍认识后,于6月登记结婚。随后,他们在赴台生活期间,许某经常捆绑、殴打她。6月底,她才借母亲生病的机会,回到重庆,随即提出离婚。法院查明,在余某返渝后,许某还来到重庆,在余某家中对其进行了虐待。事后,两人一直分居两地。法院认为,虽然双方当事人系自由恋爱,自愿结婚,但双方认识时间不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后又分居,双方缺乏沟通和交流,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因此准予离婚。那么家事暴力不得不诉讼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那么最新反家事暴力法全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5 18:08
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违反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的婚姻。由此可见,包办婚姻不一定都是买卖婚姻,而买卖婚姻则必定是强迫包办的。包办婚姻的构成要件是违背当事人的意志,对婚事实行包办强迫;买卖婚姻的构成要件除违背当事人的意志外,还有一个借此索取大量财物的要件。在处理具体问题时,要区别情况,划清各种必要的界限,如包办婚姻和父母代为订婚但本人同意结婚的界限,买卖婚姻和一般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界限,说媒骗财和正当的婚姻介绍活动的界限等。那么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0 14:38
中国公民的涉外离婚案件1、中国公民在国外未定居,其配偶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由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那么中国公民的涉外离婚案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17 20:38
依据这一条规定,“小三”的索赔不仅不会被支持,还有可能要返还已经拿到手的财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楼韬律师表示,这一条实质上就是剥夺“小三”依据协议索赔的权利。因为,毕竟这种赔偿协议是“小三”在非法同居关系下签订的。由此,此条可以看做是在打击“小三”。有律师认为,有的男人包养“小三”时,会隐瞒自己已婚身份。因此,在不知情的前提下,当上“小三”可能并无破坏他人家庭的恶意。同时,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那么婚前财产公证渐成趋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你好:建议让律师针对详细情况咨询辅佐处理,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让律师介入细节阐明,为您做进一步细节的计划
不会的,你们实际并没有离婚,冷静期就是给你们思考的时间的。在此期间,可以对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的,你可以选择不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