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45 | 好评:264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400 | 好评:562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 | 好评:981
12-08 19:42
12-08 13:02
12-07 18:57
12-06 15:42
12-03 19:22
12-03 19:12
12-02 18:43
12-01 15:26
11-29 18:36
11-24 10:36
09-23 12:10
09-22 11:55
09-09 16:25
09-08 13:36
09-05 11:46
我们同意第二种意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1]1号《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应当在存款人开户的营业分支机构具体办理。因此,人民法院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存款,应当到被执行人开户的金融机构营业分支行办理。即使具体的查询行可以显示被执行人在其他支行的存款信息,但若被执行人在该行无存款时,该行也无义务提供本支行以外的被执行的存款信息。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2000]21号《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的“金融机构应当立即协助办理查询事宜”中的“金融机构”是指被执行人开立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营业分支行,而非泛指任何一个金融机构。查询被执行人银行结算账户与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存款虽然目的相同,但又有一定的区别。执行法院可以根据不同的执行事项分别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2000]21号《通知》和[2010]27号《关于人民法院查询和人民银行协助查询被执行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名称的联合通知》的规定办理。
不要转6000,跟银行说明情况要求解冻资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您好,收据虽然是一个凭证,但是并不意味着收据丢失了收到款的事实就不存在,对方是有一联或两联的存单的,可以要求查存单。
您好,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
02-10 08:01
以深圳追债人追债公司来说,公司成立已经有几年了,有工商部门的合法营业执照,而且拥有一批专业的追债师。公司都有一套严格的制度,禁止非法催债,追债师都是经过专业培训,且身经百战,三十六计轮番上,直到要回欠账为止。尽管有违法事件的发生,损害了行业的发展,但并不妨碍正规公司的良性发展。广大客户在选择收债公司时,需要多做对比,了解追债公司的实力之后才进行委托。一般一个正规的收债公司是有其资格证书的,且制度完善,且讨债过程合理合法,不会给债主添麻烦。正规的收债公司接受客户委托后,会首先经过详细调查,确定欠债人是否有偿还能力,从而针对性确定讨债方案。那么选择正规收债公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股东在严格遵守公司法人制度的各项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充分利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实现自己的利益目标,并将投资风险合理地转移给公司的债权人。但是,法律要求股东不得在享受有限责任特权的同时滥用公司人格,谋取不法利益,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出资人利用公司形式从事经营,实际上是利用股东有限责任的屏障,将股东与公司的债权人分离,公司的股东不必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为了维护和完善公司法人制度,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应当建立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那么债权人保护与法人格否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那么什么时候可以行使代位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4:51
没有欠条,有人证和录音,钱能要回来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录音、摄像等能作为诉讼证据,但仍有一些限制。那么没有欠条,有人证和录音,钱能要回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那么民法典中欠钱确实没钱还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07:01
欠钱没钱还怎么办欠债人有钱没钱不是说了就能算的。那么就要对这个欠债人进行细致的调查或者通过一系列的技巧和谈判从中发现漏洞,拆穿他说没钱还债的这个谎言。通过专业的调查可以发现欠债人的资金情况,财产状况,收入水平和平日的生活开销等等,从中便可以判断欠债人有钱没钱,也可以从这些方面入手迫使债务人为自己说没钱的谎言买单。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那么欠钱没钱还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据统计,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时扣车,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时扣押的车辆有各种汽车。委托律师通过非诉讼调解债权债务纠纷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有允许有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将争议交由第三者裁决或公断的法律制度。非诉讼调整是居中调解,律师可以是当事人一方委托,也可以是双方委托,律师不借助法律程序,充当中介人角色,在查明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履行义务能力的基础上,依据事实与法律,促成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最终使纠纷得以解决。由于律师熟悉法律规范和法律程序,因而委托律师居间调解委托律师通过非诉讼调解债权债务纠纷,特别是疑难债务方面有着突出的优势。那么如何区分债权债务纠纷是否合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6 22:17
不当得利与善意取得的区别是什么一、不当得利与善意取得的区别最基本的区别在于:不当得利是无因行为取得财产或者取得财产的因无效了,善意取得一定是基于无权处分而且取得财产人不知处分财产人是无权处分的,有因的行为取得的财产。特别注意盗脏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那么不当得利与善意取得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登记构成善意取得吗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一、主体在主体方面,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强调的是,善意取得为即时取得,因此善意的准据时点原则上应为法律行为发生时即受让财产时为准,至于事后知情与否,并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构成。规定“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就充分说明了这种行为的性质必须的有偿的,受赠、继承等无偿方式取得的物不能发生善意取得的效力。那么登记构成善意取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0 11:19
而在司法实践中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追加、变更被执行人所以追加债务人是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第三条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离婚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分割给其配偶该配偶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执行机构举行听证召集追加的被执行人和执行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赋予其申辩的机会对有关事实进行审查并由合议庭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决。裁定书应写明追加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分别送达原执行主体和追加后的被执行人。那么民法典中追加债务人是否合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0 1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该条法律规定既约束借款人同时亦适用于出借人一般情况下除非另有约定在借款到期之前贷款人(出借人)是不得要求提前归还借款的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只要当事人一方存在上述两种情形之一对方均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据此债权人有权要求陈某按照约定归还借款如其拒绝履行还可诉至法院。那么民法典中债务人服刑期间能否承担利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0 07:32
相关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实际上可以看到法律当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认为该债务是为了维系婚姻关系的稳定以及家庭的发展才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而如果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那么并不需要进行共同承担如果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也可以咨询律师帮忙。那么婚姻存续期债务都得夫妻共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何判断债务人的转让价不合理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那么如何判断债务人的转让价不合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不合法,可以报警
保存好还款证据 对方如果催款可以报警或者联系律师处理
根据您的描述,纠纷解决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做具体分析,也可起诉处理。如果您有什么疑虑,可以具体联系本律, 点击头像进入个人主页,可专电或图文,电联/同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