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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选律师
赵金保律师,男,本科学历法学专业;民族:汉;电话:010-58698547;执业证号:11101201910105695; 目前就任于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业务领域:专注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纠纷,自入职以来认真负责,勤奋、探索、尝 ...
北京元甲律师事务所
严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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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磊律师,北京理工大学法律硕士,从业以来办理过大量刑事案件、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始终是他坚持的理念 ...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12-0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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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1:12
你好,你的父母对你进行抚养并定期支付给你抚养费是他们的法定抚养义务,不能单方免除的,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来索要
没有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下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处理,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情况看能否全额退还。
你可以收集她出轨的证据,主张财产分配的时候,她少分甚至不分并给你定了,并给你一定的损害赔偿。子女抚养费一般不超过你固定收入的20%_30%。将来你没有固定收入或收入显著降低,你可以请求降低抚养费标准。
《民法典》规定,如果双方在调解过程中达成协议,将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关系破裂,与起诉次数和哪一方提出离婚无关。
儿媳的理由不能成立。就老人带孙能否索要报酬的问题,应当从如下几个方面来考虑:一方面,如果孩子的父母与老人有着“带孙付酬”约定,则双方构成劳务关系,孩子的父母必须按照约定承担支付报酬的义务。另一方面,如果孩子的父母与老人没有“带孙付酬”约定,则双方不构成劳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老人基于亲情而带孙,属于无偿提供劳务,具有义务帮工性质,自然不能向孩子的父母索要报酬。再一方面,如果孩子的父母不抚养孩子,老人基于这一情况主动去抚养孙辈,则构成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针对这种情况,《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2条也指出: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老人对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抚养是有条件的,只要孩子父母有抚养能力,老人便对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如果孩子的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那么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就应当承担起抚养的义务。结合本案,你儿子和儿媳具有抚养能力,只是因为闹离婚而对孩子置之不理,你在此情况下带孙,属于没有法定或约定的抚养义务而抚养孙子,明显具备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你儿子和儿媳必须向你补偿你已支付的孩子生活费用等直接开支以及误工等损失。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分居两年可以直接办理离婚登记。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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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18:15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自愿认领可因生父明示的意思表示或抚养的事实而产生。那么女方私自生下孩子男方负责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您好,选择净身出户,是其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但这与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没有任何关系。夫妻离婚 女方无论条件下都不能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是每个做父母的法定的义务,任何人不能免除。至于可否争取少付抚养费,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02-10 20:02
立遗嘱人去世老伴可改遗嘱吗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不能更改被继承人订立的遗嘱而被继承人只能处置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个人的财产。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那么立遗嘱人去世老伴可改遗嘱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0 18:50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那么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断绝关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次起诉离婚会有立案通知书吗第次起诉离婚的属于新的案件法院受理案件后法院立不立案都会出具通知书告知起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百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那么第次起诉离婚会有立案通知书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那么有几份离婚协议其效力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以下列举一些离婚时会遇到的问题供大家参考1子女抚养权的安排。3抚育子女的经济支持。4子女医疗费住院吃药及教育费等抚养费用。6物业分摊及转让。7其他投资例如股票债券及储蓄等的分摊。8如何处理债务。10个人物件的分配及处理。11交通工具包括汽车。12假如另一配偶申请破产如何保障自己。13产业分配后如何获得妥善保障。14如何确保对方会执行应有的责任。15如何防止对方隐藏财产以逃避分产责任。16如何处理对方施以暴力或虐待等激烈行为17人寿保险的处理如更改受益人或购买保险以保障死后仍能支付配偶及子女的赡养费。18律师费会计师费等开支。那么离婚要考虑的18项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由于被告下落不明当事人可在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的规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二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申请人可持人民法院的公告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次结婚手续。那么下落不明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23 19:36
针对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数额较大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明确由债权人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债务的负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若债权人不能证明,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协商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妇债务共债共签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女方认为,除去首付和男方单独还贷部分,剩余房产价值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日前,塘沽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一审判决。2004年5月,周浩与陈娟结婚,婚后双方共同偿还银行贷款。今年4月,陈娟提出离婚。经有关部门估价,周浩的房产价值已达60万元。谈及房产分割问题时,陈娟主张将该房屋目前的价值减掉15万元首付款及周浩独自支付的7万元贷款,剩余价值38万元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周浩必须支付其19万元的房款。房产升值与陈娟无关,因此不同意分割。法院审理认为,此房屋为周浩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妇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无法划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22 13:28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没做到上述行为都是没履行赡养义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那么什么行为叫不赡养老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2 06:56
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那么,离婚诉讼案件审理的流程是什么?离婚诉讼的期限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而针对其中的协议离婚,其实还可以细分一些方式的。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就协议离婚的方式来看,其中一种就是常见的双方协商一致之后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当然也可以在自愿离婚的情况下,选择向法院起诉,但此时由于当事人都符合了诉讼离婚的条件,法官多数情况下都会进行调解离婚或做出离婚判决的。那么协议离婚的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17 16:00
因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精神,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对债务作出约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虽然约定其共同债务只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例如被赠送的汽车发生肇事时,因而产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怎样避免夫妻债务承担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