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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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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职务行为,是指根据相关的法律或者法规,经选举、委任或聘用而担任一定职务的人,按照一定权限所从事的经营管理活动的总称。莫某出具的收款收据并未加盖村委会的公章,而且,小羊村的账目中也未有该借款的记载。如果该款项确以本村的名义向姚某所借,然后作为出资投入到牛某开办的食品加工厂,那么即使当时由于工作疏忽而未将该借款入账,也应将牛某出具的欠条由村委会进行保管,并在村委会账目中体现,而不应由莫某保管,因此,莫某出具借条的行为并非职务行为,姚某要求村委会承担还款责任的请求不能获得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该房屋不是贾某、林某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该房屋面积达到300平方米,即使贾某全家在该房屋中居住,其房屋面积也远远超过我国目前城乡人均3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面积,并且贾某全家已外出多年,并未在该房屋中居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后,可予以执行。因此,对于贾某家的这栋住房可以进行拍卖、变卖以清偿债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具体规定为: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法,您可以劳动局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1、是可以的,只要有事实情况发生,我们是可以主张还款的。 2、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这种情况大概率是诈骗,不要轻信,借款以实际到账为准。
您好,有证据的话,并且只要是在三年之内,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还款。
02-09 13:41
当今社会中,私人之间的借贷很是常见,双方在借款时有些条约不清楚,或是借款凭证书写有漏洞,就会造成纠纷产生,为了大家避免和减少民间借贷纠纷,催天下小编为大家分享下:牢记借贷九大注意事项,避免借贷纠纷发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目前法律认定高利贷的下限是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所谓高利贷是指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四倍的那部分利息。那么牢记借贷九大注意事项,避免借贷纠纷发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13:22
但是提到担保人,不得不提保证人。但是从法律上来说,担保人与保证人有着十足的区别。(四)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时,如果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则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这一规定则仅适用于物的担保是由债务提供的情形。在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时,因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处于同等地位,债权人有权选择行使物的担保或保证。如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两者均有承担担保责任的义务。因此,确切的可以说:担保人应当包含保证人。债权人无权要求保证人或物的担保人在合同对其确定的责任范围之外承担责任。那么担保人与保证人有何区别以及他们有怎样的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13:08
还款期限过后,李某并没有偿还,而且下落不明。请问,我能否单独起诉担保人胡某,要求他承担还款的担保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现李某下落不明,你如果要通过诉讼程序维权,应当把李某和胡某作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而不该仅起诉保证人胡某,这样更有利于达到实现债权的目的。那么债务人下落不明,能否单独起诉担保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商标担保注册需要多少费用1商标担保注册:加急商标注册+风险担保的专业服务,同时承诺商标代理注册不成功退全款。商标注册申请项被全部驳回;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商标局实质审查后,商标局决定全部驳回的,全额退款。那么商标担保注册需要多少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8 05:51
老赖不还钱怎么办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那么老赖不还钱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它是由法律规定而产生并依附于债权的一种从权利,它随债权的产生而产生,随债权的转移而转移,随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从另一个角度看,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弥补了强制执行及一般担保的不足,对债权不能获偿起了预防和补救作用。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的法律效力的体现。那么民法典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形成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9:30
如何理解债权人的债权的合法性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首要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意见认为,代位权规定于合同法,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合同之债”,才能提起代位权诉讼。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被法院确认前,法院应该受理债权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从该规定可以推断出司法解释并未将债权人的债权经过法院判决确认作为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又如该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那么如何理解债权人的债权的合法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第五百五十条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那么债权转让有哪些基本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07:29
自19__年__月__日至19__年__月__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分___次或一次支用。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与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方有效。那么补偿贸易借款合同样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在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的情况下即可认定借贷关系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对于这种借贷关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只要出借人在借贷过程中注意上述几个问题,就能做到有效的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民间借贷是什么,民间借贷中有哪些风险,怎样防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股权转让和公司债务之间有什么联系股东的股权转让所牵涉的不只是单纯的股东地位的置换和股权比例变动的内部问题,还涉及到公司对外债权持有以及对外债务偿还的外部问题。综合上述各种情形,根据本文对股权转让法律后果的分析,可以得出,公司作为债权人,其内部股权发生转让时,对外部债务人的影响十分有限,并无必要让债务人了解债权人的内部变更情况。股东在拟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权时,不管是内部转让还是对外转让,到转让基准日为止,目标公司对外负有尚未到期的债务的,该公司应对相应的外部债权人进行告知。那么股权转让和公司债务之间有什么联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欠债人死亡其家人有责任还清债务吗不一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那么欠债人死亡其家人有责任还清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10 16:03
清偿房屋抵押债权要“先来后到”王先生是外地人,几年前来到贵阳市做生意。王先生知道后很气愤,明明抵押给他的房子怎能又抵押给别人呢?于是,王先生要求那位朋友必须用房款先归还他的10万元才同意协助办有关手续。那么清偿房屋抵押债权要“先来后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08 23:22
第二种意见认为, A 公司曾被 B 公司兼并,其债权债务应由 B 公司承担。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被并购后,该诉讼主体已不存在,约定管辖条款自动失效。实体法意义上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但程序法意义上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则对并购方无约束力。显然, B 公司与 C 厂之间理应按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重新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那么公司并购承继的债权债务纠纷诉讼管辖初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其次,应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各种准备,依照人民法院的传唤,按时参加庭审。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其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可以申诉。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那么追讨公司欠款民事起诉的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等,一般是有效的,但该协议仅能约束你们两个人,将来贷款还不上,贷款机构还是会让你承担责任,您在承担完后可向朋友追偿
你好,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您好,在贷款的时候老人是否到场签字了呢?如果老人签字了,那么是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需要更多法律服务,可以电或面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