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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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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是有最低工资的,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你可以主张解除和同请求给付工资和补偿金,也可以在完成并购后由新公司承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但没有导致伤残和死亡后果的,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01-11 12:35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了赔偿金的,不需要再向劳动者另行支付经济补偿。那么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的区别及起算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020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72320元计算公式:33616元/年*20年=672320元33616元为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那么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今后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期间,每天都有伙食补助,到统筹地区以外治疗工伤所花费的交通费、食宿费可据实报销。工伤人员到达目的城市后,可享受每人每天20元的市内交通补贴。工伤人员到统筹地区以外治疗工伤,还可以享受食宿费用据实报销,在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每人每天最高报销150元,在其他地区每人每天最高报销120元。那么焦作对于工伤有了新补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6 21:10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那么劳动仲裁裁决多长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1 15:12
违约金与定金是两种不同的责任形式。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四)违约金与定金都具有担保债务的履行的作用,但定金比违约金更具有优先保证性。同时若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很多,你也可以请求实际损失。那么能否同时主张违约金与定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1 00:00
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那么购买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____________:我们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届满,单位(本人)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现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的规定,决定与你(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请你(单位)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____部门(给予)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通知方年 月 日签 收 回 执本人(单位)已收到单位(职工 )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那么终止合同通知书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当事人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其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后对违约金进行调整。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新的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同类型案件违约金的中等标准予以核定,以适当体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那么买卖合同违约金约定过高判决书:违约金约定过高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二种观点认为,不能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本案中的“协议” 虽然具备了合同的形式特征,但因其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系一方伪造的,不具缔约合意,是单方所为的无效民事行为的产物,不符合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致使合同没有依法成立。合同成立是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合意进而建立合同关系的法律事实,合同效力是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本案中,讼争协议不具备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没有依法成立,也就失去了判断合同效力的前提,因此不能支持原告的诉求确认合同无效。”另据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那么非本人签订的合同,能否申请无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6 08:18
房产交易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否则,法院不会支持的。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那么房屋买卖违约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4、房屋租赁合同中履约保证金担保范围没有明确约定的费用(如租金),当发生承租人拖欠的情形,如出租人无法证明其损失已经达到或超过履约保证金保证的金额的,出租人不能直接没收履约保证金。那么房屋租赁合同中保证金条款的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5 19:49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第二章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人员,是指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那么《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而本法规定标的物的风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大量的买卖合同,尤其是国际贸易都涉及到货物的运输,而在运输过程中又容易发生各种风险导致标的物的毁损、灭失。规定其风险由买方承担的理由是买方所处的地位使他能在目的地及时检验货物,在发现货物受损时便于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减轻损失,及时向有责任的承运人请求赔偿以及向保险人索赔等。某些国际贸易惯例也确定了这样的原则,如采取FOB、CIF和CFR条件订立买卖合同时,都是由买方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那么国际贸易合同货物运输的风险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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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订制,退回去,商家没法卖了。如果觉得是假货,可以起诉维权,找机构鉴定真伪
你好,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也可以把相关的情况具体给我说说,详细咨询可以电联,我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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