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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25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的,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可见,只有在名义出资人与实际出资人合意的情况下,才会发生实际出资人和名义出资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及名义股东变动的情况。具体到本案,刘大与刘二之出资协议并无违反《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应属有效合同,刘大仍是实际出资人,刘二只是名义股东。由于两人并没有达成权利义务变动的合意,故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仍为刘大,法院不会支持刘二要求公司支付红利的诉讼请求。
你好,面对这种拖欠工资的情况,是可以通过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护权利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现在异地也都可以办理身份证件了,建议你及时补办身份证件,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房东擅自修改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您可以与对方谈判释放威胁信号,或者起诉解决。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将车辆过户至自己名下,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各项损失或提起行政诉讼。车被偷偷过户,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车管所承担相关责任。因为办理车辆过户需要车主本人到场并填写相关的材料,并要求撤销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需要具体分析
04-01 14:22
2、并且,以个人理由辞职的,员工还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才行,否则,未经公司同意不辞而别或达不到法定通知期离职的,都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仅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可能还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03-28 08:22
而在劳务派遣合同中,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就是终止了劳务派遣关系,从上面的规定看,你此时可以向用工单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03-25 08:22
第十三条,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您好,首先应搞清楚死亡原因,再来确定是否承当责任由谁承当责任。下班后再出租死亡,不一定能认定为工亡。如果是工作岗位上或者因为工作过度劳累猝死的,是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不属于工作期间、非工作原因导致猝死的,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
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有以下规定:第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做为事实劳动者应为:A、是从年满16周岁开始的。《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而由劳动者提供职业性的劳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特点铁电之一:主体双方的地位是平等性,劳动者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报酬。否则就不成其为劳动关系,如果发生纠纷,是民法调整的范围。那么事实劳动关系怎样确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疫情期间医务人员可以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并且获得补助金,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为:直接接触病例的每人每天300元,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 200 元。那么从事传染病津贴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但是双休日制度并非我国的强制工作制度,换句话说,用人单位只要不违反标准工作时间制度的要求,就是合法的。而且,至今午饭时间是否应当计入工作时间争议非常大。赞同的人认为午饭是为了工作的延续和质量而吃的,应该计入工作时间;反对的人认为午饭时间是一段自由支配的时间,吃饭是人的生理需求,故不应计入。现在的司法实践中尚不严格要求将午饭时间算成工作时间。公司周一到周五刨去午饭时间每天是7个半小时,所以每天离标准工作时间的上限还差半小时,5天累计2个半小时。但是该公司周六上班时间为3个半小时,超过了每周40小时的规定,多出的1个小时按理说应该支付加班费。那么吃饭时间算不算上班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当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基金将会代替单位承担大部分费用,所以单位规避职工工伤风险最好办法就按照规定及时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否则一旦发生工伤单位将承担所有费用。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③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④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那么员工发生工伤单位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9 07:17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3、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4、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5、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7、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那么工伤十级赔偿标准2022。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8 15:19
工伤保险基金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金。工伤保险费根据各行业的伤亡事故风险和职业危害程度的类别实行差别费率,并每5年调整一次。其中工伤保险费是工伤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都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以保证基金的支付能力。工伤保险基金存入银行,所得的利息收入也要纳入基金中。其他资金是指按规定征收的滞纳金、社会捐赠等资金。那么工伤保险基金是如何构成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31 17:50
3)用人单位未注册登记,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情况下,该地与单位主要营业地或者办事机构是相一致的。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那么劳动合同履行地争议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7 20:35
如果是单方面故意私自涂改,隐瞒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有证据证明的,可以认为无效。那么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哪些合同是无效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______巷______弄______号楼楼顶或屋凸之空间之租赁契约。双方同意除原租约中有关终止租约、权利担保及管辖法院等条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协议履行:一、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租赁关系。那么车辆租赁合同终止协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4 17:09
”王某在某小区租了一套房屋,当时与业主约定租赁期为一年。第一种观点认为,王某租赁期满后,在继续使用该房屋的情况下,业主未表示异议,并收取了租金,视为双方达成了“自动续约”。现王某如不找人转租,则违背了双方“自动”达成的契约,业主有权扣王某的租金。第二种观点认为,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租赁期满,王某与业主没有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则租赁期限视为不定期租赁。那么租约能否“自动续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02 17:44
工伤保险,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一旦遭遇工伤就处于弱势地位,用工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上班路上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工伤怎么赔偿?下面由大律网订立合同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你好,合伙人想要退伙,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并且要对合伙期间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等。如有需要律师帮忙维权可以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