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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有利于债权人及时实现债权,但由于追加被执行人直接涉及被追加人的实体权利,而该实体权利又缺乏审判程序的充分保障,因此,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应当持慎重的态度。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对被执行人已经穷尽了执行措施,被执行人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二是追加被执行人不仅要有实体法的根据。也须有程序法的明确规定,缺少任何一个条件,都不宜追加被执行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与公司的财产相互独立,一人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适用《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本案中,丙是乙公司的唯一股东,丙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丁以后,公司仍然存在。乙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应当清偿债务,在丙将乙公司名称变更为乙A公司以后,执行法院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变更乙A公司为被执行人。执行程序中,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条的规定。在股东有注册资金不实或者抽送注册资金的情形时,执行法院可以裁定追加该股东在不实或抽送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本案丙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丁后,执行法院可以依法执行其股权转让款,但以此为由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没有法律依据。
那个人能明确是谁的,没身份证号可以查,查出来找不到人也可以判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可以提起诉讼,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既然是朋友就没什么担心的,如果真的是由于你的疏忽导致手机丢失,适当的补偿也是可以的。
您好,贷款都是需要偿还的,建议抓紧时间协商还款。
您好,人死之后,如果支付宝账户余额内有钱或者余额宝有钱的话,会直接扣除掉欠款部分,如果账户内没钱或者余额不够偿还欠款的话,剩下的债务将由继承人——即直系亲属或者遗嘱指定的人来偿还。
您好,你是主要责任,需承担全部损失的70%,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确定赔偿数额,按照比例承担医疗费。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民事债务纠纷法院会抓人吗以下几种情况,法院可能会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一,老赖就是指有还款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而被采取强制执行的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那么民事债务纠纷法院会抓人吗?什么情况下法院会抓人处理债务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保证的期间是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即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的有效期间。(二)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定保证期间:《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四)约定保证期间的变动,须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那么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定保证期间的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17:59
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会产生很多的债权和债务,而企业的应收账款是属于企业的债权,企业要尽快收回应收的账款,这样企业的现金流才会充足。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企业的应收账款是属于企业的债权,企业债权由破产管理人进行处理,不可以随意买卖。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那么企业破产应收账款可以买卖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生活中,有时候人们会避免不了会产生借款活动,在签订借贷合同的时候,如果一不注意可能会时一份无效合同,那如果借贷合同无效,债权人有权要求返还借款本金吗?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后,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那么借贷合同无效,债权人有权要求返还借款本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8 06: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一)行使条件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我们国家是以连带责任担保为普通,以一般保证担保为例外的。那么民法典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可否约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老赖不还钱怎么办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那么老赖不还钱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9:32
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强制施行。人民法院接到债权人委员会的请求应当在5日内作出决定。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管理人实施上述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法院。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公平维护债权人的正当权益,如有违法读职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监理单位是施工单位的担保人吗依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监理单位并不是施工单位的保证人,而是施工单位的监督人,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建筑法》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那么监理单位是施工单位的担保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5:25
担保期间约定不明怎么办在我国,除约定保证期间外,法律还认可法定保证期间的存在。由于在“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所适用的保证期间长短不同,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甚大,因此实践中如何准确认定是“没有约定”还是“约定不明”至关重要。如果当事人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的,此时由于法律规定比较明确,显然应当属于约定不明。有观点认为,上述情形应属于对保证合同生效和失效时间的约定,而非对保证期间的约定,因此应认定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因此,该情形显然应属于《担保法解释》规定的“约定不明”情形,应适用2年保证期间。那么担保期间约定不明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06:15
民间借贷里面有哪些陷阱一、借条变成收条骗子将“借款”变为收回“欠款”,让放贷方在解决纠纷时百口莫辩。如赵某向李某借款5万元,赵某的借款条内容为“今收到乙方5万元……”但到了还款的时候,赵某会声称收到的是李某还给自己的欠款,之前的借条已经丢失。原因是骗子在放贷时,往往会在借款条填写金额处留有一定的空隙,在借款人签字后,骗子收回借条并擅自添加数额。那么民间借贷里面有哪些陷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6 22:50
无因管理人的权利有哪些管理人享有的权利,主要是得请求受益人偿付由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的这一权利称之为求偿请求权。《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中断管理对受益人不利的,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无因管理人的义务关于管理人的义务,各国法律规定基本一致,尽管用语有所不同。那么无因管理人的权利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6 19:16
高利贷如何判定依据我国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高利贷是指贷款年利率超过36%的贷款行为,贷款利率超过36%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高利贷如何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债务担保情况说明根据 XX年 XX月XX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减少注册资本,已在该决议作出之日起的十日内通知了公司债权人,并于XXX 年XXX 月XXX 日在报纸上刊登了减资公告,同时按照《公司法》的要求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那么债权债务担保情况说明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保证责任行为中,关于责任的划分一般包括了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当债权债务关系无法按时清偿的时候,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连带责任是否可以向债权人清偿?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