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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离婚涉及到婚姻关系、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债权债务分配等等内容。
《民法典》规定,如果双方的真实意图、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有效。离婚应当按照协议执行。
《民法典》规定,结婚证未登记,男女同居分手后,房地产享,双方应当分割。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不能就分割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民法典》规定,结婚无证不需要离婚,彩礼应当退还。如果彩礼应退还,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前付款,导致付款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况必须以离婚为前提。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夫妻双方无论谁获得小孩的抚养权,都不可以拒绝另一方前来看望小孩,相反获得小孩的一方还要予以配合。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获得小孩抚养的一方不让另一方看望小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夫妻双方先协商解决。 2、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小孩的请求。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夫妻离婚时,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拆迁安置房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以主张权利。离婚之后,不能。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如果要避免这个情况可以先找律师做一个遗嘱见证,让你爸爸订立遗嘱死后将财产指定由一人继承。
涉外抚养范围包括什么在司法实践中涉外抚养涉及到的问题是非常多的,例如适用法律的问题、法院管辖权的问题等,所以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处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第二百六十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分居离婚需要满足哪些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那么分居离婚需要满足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2 19:34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增加抚养费的途径有几种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那么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1 13:27
离婚诉讼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离婚诉状应提交其提起离婚诉讼理由成立的证据,即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这一规定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做出的,离婚诉讼的原告应举哪些证据呢?关于离婚案件原告举证材料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1 09:26
婚外同居生子,原配如何申请离婚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原配应该通过合法手段收集相关出轨证据,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并提出赔偿请求,具体赔偿金额由原配提出,经法院判决后就可以得到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那么婚外同居生子,原配如何申请离婚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事实婚姻男方出轨小三财产具体如何分割所谓的事实婚姻是指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已具备结婚实质要件。而不管属于什么类型的婚姻一方出轨导致夫妻离婚的都不会分割到第三方的财产只会对夫妻双方在事实婚姻关系期间的财产利益进行分割。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那么事实婚姻男方出轨小三财产如何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网友咨询2012年我与丈夫谭某协议离婚离婚时约定女儿由我抚养随我生活孩子父亲谭某按月支付女儿生活费每月300元直至女儿年满18岁止。但是谭某从离婚之日起至今只支付了一个月的费用我多次催促要求他支付女儿生活费他都不予理睬。律师解答田某某可以以女儿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谭某支付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田某某要求谭某支付女儿抚养费是合法的。那么协议离婚后丈夫拒绝支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起诉离婚必须自己亲自提交起诉状吗?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出庭呢“律师回复离婚案件要在登记地起诉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办理离婚不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因为在离婚案件之前调解是必经程序不能越过调解直接起诉离婚。只有调解失败当事人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否则法院将裁定不受理。离婚案件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进行立案接受送交法律文书等活动但是开庭必须本人亲自参加。必须去被告所在地如果被告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在别处形成了经常居住地则去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案件有其特殊性需要亲自表达想要离婚的意愿所以开庭时候必须亲自到庭表明态度而其他的事情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那么起诉离婚必须亲自出庭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1 09:33
非婚生子女能否可以继承遗产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都应负担子女必需的生话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那么非婚生子女是否可以继承遗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0 21:04
什么情况下未婚同居形成事实婚姻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而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那么什么条件下未婚同居形成事实婚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双方处理好子女抚养、夫妻财产等问题,并签订离婚协议后,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离婚。其次,双方对离婚未达成一致,还坚持离婚的,可以起诉离婚。一方以这个为理由起诉离婚的,法院将不会判决离婚。
12-19 10:24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项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那么各种监护人及其责任简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公民死亡后才发生的,所以不属于遗产的范围。除非近亲属自愿,否则,死亡赔偿金不能当作遗产清偿死者生前债务。对此,世界各国法律存在共识,即死亡赔偿金绝非对死者未来可得利益的损害赔偿,而是对于受害死者有关的一些亲属的赔偿。那么死亡赔偿金不能当作遗产清偿死者生前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您好,抚恤金是作为遗产分割的,只有近亲属才可以参与分割,您和去世者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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