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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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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您的情况需要详细分析,对方是否可以联系上,是否有对方身份信息,是否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是否已过诉讼时效,不一定需要走到诉讼那一步的。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可以起诉,起诉越早,收回欠款的概率越高,相反越拖越不好要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如果当事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之后,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当事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当事人仍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如果不能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的,可以由法院采用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并且,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已经送达被告。 公告期满后,法院就可以在公告所确定的开庭日期进行缺席审理,并根据开庭审理情况进行判决。
你好,建议你保存好相关证据,通过诉讼解决,你也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又对方联系方式吗?可以联系得到吗?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需要看具体的借款时间,现在只承认LPR的4倍利率
双方补充约定即可。
你好,你退房时办理完了退房手续了吗
您好,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同居关系。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02-10 08:14
将不动产进行抵押的时候,除了要求当事人之间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之外,事后还需要办理抵押登记。也就是说不动产抵押要生效,登记就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那么不动产抵押生效要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0 07:55
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在诉讼中需要的证据一般分为:物证,人证,书证,并且还包括视听证据和鉴定的结论等等。那么手机作为现代化通信工具,能不能成为债务纠纷中可以为诉讼胜利带来有利的证据功能呢?因为是小胡的男朋友亲自来到,苗某没好意思让其打借条,认为同学关系不错,小胡不能赖账。法庭上苗某出示了三条短信的内容。一条是小胡让苗某把其单位地址转发给其男友的内容。小胡的男朋友不承认声称是苗某虚假制造的证据。根据证据的三个要素客观,关联和合法苗某的手机短信完全可以成为借款的证据。小胡最后也良心发现承认了借款的事实。那么手机短信可否成为债务纠纷诉讼的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0 06:58
今天律师365小编为大家讲解一下股权质押协议审核的要点。如果转让方或者受让方不适格,将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是股权转让合同的核心条款,主要指被转让股权的状况,以及股权如何交付的问题,包括转让方的出资额、股东权益及股东责任;股权交付条款则应明确约定办理政府审批,转让价款到账验证、股东权利义务的转移、股东名册的变更、股权过户的变更登记等事项。被转让股权的具体价款,价款包含的内容以及支付方式等,应在股权转让合同中予以明确。过渡期主要规定当事人双方在过渡期的权益义务。那么股权质押协议审核的要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客户拖欠款项是每个企业都遇到的问题,我们都知道预防欠款产生前,债权人要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等,但是还是免不了会形成欠款纠纷,下面一起了解一下企业怎样处理解决欠款纠纷。那么企业怎样处理解决欠款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因为每个人的欠款情况不一样,另外要收集证据,大致范本是这样:一、若该欠款是由借款产生:民事起诉状(范本)原告: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李某返还原告徐某借款本金60,000元及逾期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原告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被告躲避原告、拒不偿还借款的行为不仅违背诚信、构成违约,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时至今日,原告多次致电催告被告还款,但是被告又再次违约,至今未付该欠款。那么对方欠钱不还,起诉书该如何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本文介绍一下电话催款的经典话术和技巧有哪些?二.电话催款的经典话术,催款话术介绍1.身份表达话术:开场白:XX先生/小姐你好,你招商银行的信用卡目前有欠费的情况,你知道吗?那么电话催款的经典话术和技巧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8 05:02
主债权和担保权的关系是如何的一般而言,主债权基于主合同法律关系而产生,担保权基于担保合同法律关系而产生。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为物权合同,无诉讼时效的约束;保证合同为债权合同,要受诉讼时效的约束。因此,债权人依法获得生效裁(判)决或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归为消灭,保证合同诉讼时效开始计算。然而,诉讼时效的作用在于强化债权人的“时间观念”,督促其及时行使权利,确保债权的清晰和确定,稳定社会经济秩序。那么主债权与担保权的关系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6:46
违法放贷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吗违法放贷担保人如果在做担保之前明知是违法行为是要承担担保责任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那么违法放贷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3:36
债务转移需要什么样的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司法实务中通常认为下列债务不具有可转让性:1、性质上不可转移的债务,它往往是指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因而不得转让。那么债务转移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转让有哪些特点1.原合同的有效成立是债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2.债权转让合同的内容与原合同保持一致债权转让合同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形成,渊源于原合同,但又与原合同有不同的地方,因此其转让的效果也呈如下特点:一、原合同的有效成立是债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如果原合同不威风凛凛或无效那么债权转让合同也不能成立生效。债权转让合同的标的、金额、数量以及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等均与原合同保持一致。否则,则视为合同的变更,而非债权的转让了。那么债权转让有哪些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写借款协议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1.严格按法律来确认借款人的主体资格。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正意识的表示,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条款达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提前归还借款实质上是不按照合同履行的行为,将影响到银行资金的利息收入计划。那么写借款协议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05:54
借钱为父母看病离婚算共同债务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那么借钱为父母看病离婚算共同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0 07:17
债务人不适当履行怎么处理如果瑕疵本身能够修理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修理瑕疵。另外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有瑕疵。不适当履行是否导致合同的解除在各国立法中具有明确的限制。从实际情况来看对于迟延履行是否构成根本违约还应区别几种情况分别处理1、双方在合同中确定了履行期限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债权人可以不再接受履行。如债权人证明因为债务人迟延时间过长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将使债权人蒙受重大损失则应允许解除合同。那么债务人不适当履行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10 06:51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以下合同权利不能转让: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此处不得转让的是特定合同的合同权利,主要是因为合同性质决定了合同权利只能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发生。那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你的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你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即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