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916 | 好评:640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460 | 好评:544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412 | 好评:408
12-07 20:12
12-06 15:42
12-03 19:12
12-01 13:21
12-01 10:36
11-24 10:36
11-23 14:51
11-23 12:34
09-22 11:55
09-09 16:25
09-05 11:46
09-05 11:44
09-05 11:16
09-05 11:12
09-02 09:28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1、对方欠款是需要偿还的,您还有证据,大概率是可以要回来的。 2、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建议您委托我们帮您调解,调解不成直接起诉。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尽快把贷款还上。
您好,有贷款的房子,债务人逾期不还款,银行会到,申请查封房产,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不履行生效的判决,银行会申请强制执行查封的房产,拍卖房产。
您好,违法了,触犯了《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您可以报警,也可以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债务转让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依合同法第86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债权转让根据主体的不同会产生不一样的法律后果。那么债务转让后有哪些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22:10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常常有涉及债务处理的问题,而夫妻债务问题也是离婚案件处理中的难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共同性是指经营行为系基于夫妻共同意志之意。此种观点对共同性的理解过于狭隘,不符合中国家庭生产生活的实情。若认为夫或妻未直接参加共同的经营管理,便不构成共同经营,则是对现有的整个家庭财产制的推翻,也将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极大的损害。综上,对共同性不应理解为只有夫妻均直接参与经营管理才构成,而要适当地放宽理解,夫妻一方的正当经营性行为所借款项,应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应收帐款是资产类帐户,反映企业因销售应向购货方收取的款项。应付账款与应收账款统称往来户,应付账款是指本公司所欠供应商的货款。范围应收账款是有特定的范围的。首先,应收账款是指因销售活动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不包括应收职工欠款、应收债务人的利息等其他应收款;其次,应收账款是指流动资产性质债权,不包括长期的债权,如购买长期债券等;第三,应收账款是指本公司应收客户的款项,不包括本公司付出的各类存出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和租入包装物等保证金等。那么生活中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17:19
在民间借贷中,最易产生矛盾的也是利息。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贷款人催告还款前,或者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约定的利息过高的,一般只保护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四倍以下的利息。如约定的借款利息高于逾期利息计算标准的,则按照约定的借款利息标准计算逾期利息。那么民间借贷利息纠纷该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13:37
很多朋友在急用钱的时候选择了民间借贷这种方式,但是你知道民间借贷还不起钱后果是怎样的吗?民间借贷还不起钱,可能会被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可能会被强制执行。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那么民间借贷还不起钱后果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债权人应考虑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计算该债务纠纷发生时间至起诉时间是否在三年之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可见,当事人所涉及的债务纠纷案件,其权益能否受到法律保护,关键是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有效。可见诉讼时效同样决定当事人在案件中胜诉和败诉。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那么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和债务人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11:51
代位求偿权是一种保险条款,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时,被保险人依法转移给保险人的部分权利。故各国保险法均规定,保险人须先给付保险金之后,方可行使代位求偿权。根据此协议,若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的两辆汽车因驾车人互有过错而碰撞受损时,每个保险人均仅负责赔偿各自承保的被保险人的损失,而放弃行使相应的代位求偿权,不追究相对方的侵权行为责任。那么放弃代位求偿权的后果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11:45
在涉及债务的货币交易中,为了保险起见,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有担保人。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自然人担保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那么不同的担保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11:26
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赔并寻求担保人。如果保证人不预先追偿,等破产财产被分割完毕后,就会失去追偿对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债务中的代位追偿法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权利的权利。我国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应当及时通知保证人,若债务人违反通知义务导致保证人无过失地重复向债权人履行的,保证人可行使追偿权,债务人不能免除补偿的义务,债务人可请求债权人返还不当得利部分。那么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履行债务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10:21
抵押担保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两种,一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二是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撤消担保人的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那么抵押担保的担保人该负哪些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二)债务为个人债务如果债务人失踪不到两个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缺席判决,虽然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是法院应立案,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或者按中止诉讼处理。那么怎么向下落不明的人要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怎么算未约定还款期的时效如果债权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曾经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则3年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如果无证据证明则适用二十年的诉讼时效期在借款之日起的二十年内债权人可以随时直接起诉。但如果债权人在第一次主张权利后又超过三年才起诉或者再次向对方提出还款要求则债权人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关系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那么怎么算未约定还款期的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关于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效力兰溪市民包先生来电咨询:他于2006年3月20日,在朋友王某向张某借钱时,曾为王某做过保证人,并在王某向张某出具的载明“今借到张某现金10万元整,月息1.1%”的借条上签字提供担保,约定还款期限一年。答:张某与王某之间的借款约定还款期限一年,主债务的诉讼时效应该从2007年3月21日起计算两年。张某认为主债务诉讼时效多次中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也应多次中断,因此他要求包先生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关于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效力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09 06:23
与诉讼时效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主要区别是:1、保证期间首先是约定期间,其法定期间为任意性规定,在没有约定时适用。诉讼时效为强制性的法定期间。这些差别决定了该期间根本不是诉讼时效。担保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的“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表明,保证期间属于可以中断的期间。那么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联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你好!法院如果判决你承担担保责任,并且判决生效的情况下,如果判决没有履行,原告是会申请强制执行并冻结你的账号,车也可以查封,有没有车贷法院都可以查封
你好,保存好你手里的证据,可以把相关的证据材料发给我审查,我帮你出具意见,可以电联。
你好,小心谨慎,谨防二次被骗,可以报警处理,如需帮助但是一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