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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4:04
你好,关于离婚协议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如果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合法那么就是有效的。但是小产权房在办理土地出让之前是不能转让买卖。
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对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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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1、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02-15 06:56
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那么自己一个人抚养孩子可以送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债务问题怎么处理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那么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债务问题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2 12:40
由此,刘先生和李女士应遵守离婚协议书中对房产的处理。刘先生和李女士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房屋赠与女儿,刘先生也表示当时自己是同意将房屋赠与女儿的,由此可见离婚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离婚时未分割的70万元共同财产,李女士和刘先生应各占50%,刘先生补偿给李女士35万元,对于刘先生要求分割共有房产的请求,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对该房屋的处分在离婚协议中已经做出了约定,5年后过户给女儿,刘先生的诉求违反了离婚协议的约定,故人民法院予以驳回。那么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赠子女离婚后可反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那么临沂离婚抚养费平均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2 06:39
小芸诉称,父母离婚后,她跟随父亲生活,现在她快要上幼儿园了,看病也需要费用,她的父亲是一名公务员,工资除去必要开支外已所剩无几,对她的抚养费用越来越感到力不从心,故要求母亲增加抚育费4.6万余元。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子女虽有在必要时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的权利,但在目前情况下,原告小芸既未就诊,又未上学,同时其父有固定收入,而其母无固定收入,前者抚养能力显然强于后者,且吴某已支付过抚养费,足已维护其目前正常生活,现小芸要求其母增加抚养费尚无必要,故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那么抚养费可以随时要求增加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房屋析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结束婚姻状态的一种离婚方式。关于离婚后房屋析产怎么办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修正后的婚姻法没有采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第18条第1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关于婚姻法对于婚前个人财产的约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民法典中拆迁收益是否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无过错一方在最终离婚发生时请求有重大过错导致家庭关系破裂的一方损害赔偿的须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构成要件,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无过错一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前提: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2、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3、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即:离婚才能提起赔偿,赔偿必须在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赔偿不提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那么什么是离婚过错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05:47
起诉离婚的法定条件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那么起诉离婚的法定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1 07:33
第二次诉讼离婚所需材料有哪些1主体的资料准备这个主体资料就包括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送达地址。这个是为了能够帮助法院更好的传递信息。2证据的准备因为是第二次的诉讼那么就是第一次诉讼的时候准备的证据不足。原告可以在提交的第一次的诉讼证据的基础上增加与补充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应多分得财产获得抚养权等。相关法律知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那么第二次诉讼离婚所需材料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1 07:06
离婚起诉之前是开庭当日调解吗一般是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前先进行调解毕竟不管调解结果如何只要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就没有必要再进行开庭只有实在调解不好的情况才会开庭审理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那么离婚起诉之前是开庭当日调解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1 14:48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申明如下内容第一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提出离婚申请的当事人应当认真填写离婚申请书并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离婚证同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那么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收养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条例和流程,因为只有合法的收养关系才受法律保护。除了婚姻家庭,单身人士也可以收养子女,需要满足的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因为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只有存在一定的年龄差,才从生理意义上复合父母和子女的关系,这也是为了保证收养关系的合理性。那么单身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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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继承问题,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遗嘱或遗嘱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如果协商不成,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