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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治疗;2、要求肇事方垫付部分医疗费及生活费;3、治疗结束后去司法鉴定机构评残;4、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你好,虽然达成了谅解协议,对方仍需要承担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具体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需要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
你所拍得的汽车虽然没有登记证书和行驶证,也可以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所以,只要你向具有管辖权的车辆管理所提供由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由检察机关或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就会按照规定给你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向你发放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车管所的执法行为是正确的。首先,无论车管所是否注销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都已经失效。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因你在有效期限内未依法申请延续,意味着元行政许可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已经自动失去法律效力,该结果不因车管所是否注销驾驶证而改变。而且《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8条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其次,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车管所在驾驶证有效期满前并无告知义务。该告知义务车管所其实已经在你所领取的驾驶证上载明,即应在2010年7月9日前90日内申请换领新驾驶证。你作为驾驶证的持有人,应当知道该许可的截止日期。车管所无需在注销前重复告知。最后,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44条“驾驶人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管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你在原驾驶证有效期届满前和有效期届满后的一年内没有申请换证,车管所也无法启动相应的换证程序,只能视为你是以消极的方式放弃行政许可延续申请权,车管所因此而注销你的驾驶证,这并无不当。在此,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应依法在规定时效内办理驾驶证到期换证业务,不要因疏忽而出现驾驶证被注销或持失效驾驶证驾驶而被处罚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1、根据事故责任以及侵权程度,涉及到刑事责任的话还是要分情况 2、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需要看具体情况才能做出判断,你可以打电话咨询我们
伤残鉴定时间地点如何确定伤残鉴定的依据是不同的各省各地区依据的法律规范存在差距因此鉴定时时间地点的确定也因选择的规范不同而有所不同。伤残等级般分为个等级它根据人体受到损害的原因不同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就会有不同的伤残等级且计算伤残赔偿金的方法也不同。实践中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鉴定标准主要有两种情形a、交通事故、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客运合同、医疗纠纷等引起的人身损害伤残评定适用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b、工伤引起的人身损害适用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那么伤残鉴定时间地点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4 18:40
律师的提前介入将使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记者从市交管局事故处理部门获悉,一般交通事故中,因当事人的主要责任,造成一人死亡或三人重伤,或因同等责任造成3人以上死亡以及造成无赔偿能力的财产损失财产损失在30万元以上的,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目前,一般在违法一方的当事人被警方采取拘传措施之后,律师才介入交通事故案件。一般损失较小的事故无须律师介入,否则对当事人而言得不偿失,但有三大类事故最需要专业法律人士的介入。政策依据交管局就落实公安部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出台了交通事故办案十三条措施。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律师介入时机是什么时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企业职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适用法规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关于企业职工因道路机动车交通事故遭受伤害要求工伤认定适用法规问题的通知》,其主要内容如下:为正确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依法及时准确地进行工伤认定工作,现就企业职工因道路机动车交通事故遭受伤害要求工伤认定适用法规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对于职工在上下班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的事实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有关道路交通规定情形的,不应当认定为工伤。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那么天津企业职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适用法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4 09:03
为别人开车造成了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车主和受害者签订了“协议”不再追究其它责任。11月9日,河南省获嘉县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李*顺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此事故造成两人受伤,一人死亡,经获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任认定,李*顺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法院判决获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顺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李*顺作为雇员,对该事故发生有重大过失,应当和雇主刘某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依据该协议,唐某不再追究车主刘某的其他责任。刘某在该事故中应承担的只有民事赔偿责任。那么交通肇事私签协议要不要承担负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3 18:31
有利益的损害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于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而致相对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应由加害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是否以履行利益为最高限额问题。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的赔偿。此外致残的还应包括残疾人生活补偿补助费、残疾用具费损失、被扶养人扶养来源丧失的损失等赔偿,致死的还应包括丧葬费的损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丧失的损失等赔偿。那么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29 09:43
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交警要不要开具认定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事故认定书必须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往往没有附鉴定人资格证明而审判人员也未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怎么审查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肇事者不报警是全责吗不一定但擅自离开有可能认定为逃逸会被承担全部责任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那么肇事者不报警是全责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是赔偿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是保障范围不同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广商业险的保障范围相对狭窄。发生保险事故交强险不仅承担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还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其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而商业三者险在被保人无责任的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五是赔偿限额不同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可由被保险人在5万元至100万元或以上中自己选择远远高于交强险。那么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有哪些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2 16:10
一、如购房合同纠纷何对追尾交通事故责任区分连环追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第三百八十三条 危险物品的储存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那么如何对追尾交通事故责任区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强险上浮标准是在30%以内。交强险的保费是根据上一年来投保车辆是否有交通违法记录而有所浮动的。如果车主上年发生了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没有涉及死亡的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那么交强险就会上浮一定的比例,倘若涉及到死亡,则会上浮更大比例。险上浮标准可能会感觉到压力,因为如果车辆保险逐年上浮,对于车主来说也是一个经济上的负担。国家另有规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12-08 20:52
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交通肇事罪怎样能缓刑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交通肇事罪发生于交通运输过程中,与交通工具相联系;后者发生与日常生活中,过失致他人重伤、死亡。交通肇事罪发生的时空条件原则上限于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那么交通肇事罪怎样能缓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般损伤 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根据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70号发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那么车祸导致腰椎变形能否做伤残鉴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04 05:56
保险公司要求考虑损伤参与度问题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参照损伤参与度确定交强险责任有悖于交强险制度的立法目的,交强险责任构成因果关系要件的特殊性不要求参照损伤参与度的。保险公司能否在交强险部分考虑损伤参与度,扣除50%的损伤参与度的费用?我国交强险立法并未规定在确定交强险责任时应参照损伤参与度,对于受害人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的损失,均属交强险的赔偿范围。那么保险公司能否在交强险部分考虑损伤参与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