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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0:34
09-02 09:27
实际用工时间内的工资需要结算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将车辆过户至自己名下,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各项损失或提起行政诉讼。车被偷偷过户,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车管所承担相关责任。因为办理车辆过户需要车主本人到场并填写相关的材料,并要求撤销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除非和中介签订的协议有特殊说明,否则无法您的定金是无法拿回来了,因为定金是付给卖家的。
您好,需要看合同中的退费条件来确定。
您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可以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03-27 08:22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二)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办理。
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在法律地位上是对等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有两条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条例!一是:“1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二是:“8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那么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2 07:08
劳动者提出辞职的时间有什么要求一、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提出辞职的时间有什么要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9 15:45
施工单位或施工者。工人施工时触电死亡谁担责: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施工企业即厂方,需要对建筑安全生产承担责任,如果厂方对用电管理存在过错,需要对工人的死亡要承担一定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并根据责任大小确定应承担的赔偿份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么在工地出了事故谁负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待遇,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那么工伤七级赔偿多少钱?七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8 16:31
月5―26日到就近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保险结算岗λ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手续,办理期限为三十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那么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多久到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8 12:35
解决劳动争议主要适用的途径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和解指争议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通过协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相互让步或让一方让步,从而求得矛盾的解决,和解后当事人仍然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权利。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经过申请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劳动争议当事人提起诉讼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即该劳动争议案件已经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那么劳动争议处理方式有哪些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31 22:59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那么协议生效时间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恶意磋商,是指一方没有订立合同的诚意,假借订立合同与对方磋商而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行为。通常有以下情形:1、未尽通知、协助等义务,增加了相对方的缔约成本而造成损失。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那么缔约过失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当发生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同时最好约定产品不符合要求可无条件退货,退回定金。那么采购合同的违约金比例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7 12:13
第二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并以未办理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四条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7 07:22
《解释》规定了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其理由是合同约定价款往往低于定额或市场价格,如果按照后者付款则出现合同无效,承包人却获得高于约定价款的尴尬局面,况且还需要提请鉴定,无疑将增加诉讼成本、延长审理期限。根据《解释》第3条: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竣工验收仍然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不予支持。因为无法修复和修复后仍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无任何利用价值,只能铲除重建,严重背离发包人缔约目的,让其接受并支付工程款明显违背公平正义原则。那么无效施工合同及其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4 13:17
没有诈骗行为,不能定合同诈骗罪,但是有诈骗行为也不一定构成合同诈骗罪。要正确认定合同诈骗罪还须结合其他客观因素作具体分析。对于这种情形,不论其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均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这种行为实质上是行为人被迫采取的事后补救措施,不是一种真实的履行行为,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那么合同诈骗的认定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股权转让合同履行风险的防范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受让方享有股权交付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转让方享有协助履行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具体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为。有限公司的出资证明书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都是股东权属证明形式,这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得到履行的一个记载。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应对权属变更和权能移转做出明确约定。那么防范股权转让合同履行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