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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1:10
您好!只要您从网络上贷款成功,那笔款转到了那个账户那是您输入的,所以贷款只要出来了,肯定要偿还的。但是您可以赶快报警,让警察调查处账户人信息,尽快和他联系,催促转账。如果对方不配合,您需要尽快法院起诉对方。您一定要认真对待这件事。尽快启动报警、协商、法院诉讼等程序。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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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起诉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建议协商处理,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可以搜集证据起诉。具体操作可咨询或者委托我们
您好,是诈骗不可信,您可以保留证据,不影响他们怀疑的时候,把证据提交给警察,让警察处理。
您好,朋友微信借钱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诉讼要注意不要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或者可以申请支付令来促使对方还款。
您好,在交警处理完和保险公司处理完之后,说明已经是根据定损来处理的, 对方还要4万块钱,不给就要起诉,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让对方去起诉,您也可以在认为定损金额不对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申请再次鉴定。
您好,公司破产,你的钱属于破产债权,你可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某有限公司以公司名义向个人借款前后共五十余万元用于公司经营,这五十余万元可以拿回来,借条到期,公司只给了利息没有按时偿还,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处理。
债务人去世后债务怎么办债权人可以将借条拿出去法院进行诉讼解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那么债务人去世后债务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因逾期还款而引发纠纷,借款可以提供哪些担保方式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在借款合同中,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采取以下担保方式:一是保证。动产质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出借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出借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权利质押是指转让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作为质押的担保方式。而质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损害金等等,用于实现质权的费用。或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那么因逾期还款而引发纠纷,借款可以提供哪些担保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23:12
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人有哪些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申请人包括“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考虑到该程序的设立主要是针对物权法等实体法中对担保物权实现而作出的程序性规定,对于“担保物权人”和“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适用范围应当以物权法等实体法为依据来确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主体仅限于“抵押权人”、“出质人”和“财产被留置的债务人”。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那么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人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转让时,一般都会签订一个债权转让协议,以此证明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协议生效的条件及其法律效果有哪些债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这并非说无任何关系,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虽不涉及债务人,但转让合同生效,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之规定,必须与债务人有关。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那么债权转让协议生效的条件及其法律效果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8:56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需要满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务人陷于履行迟延、债权人有保全债权之必要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等,债权人就不能行使代位权。怠于行使的表现主要是在债权期限到来后根本不主张权利或迟延行使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证实债务人却有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那么就可以向债务人的债务人行使代位权。那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人可否履行不安抗辩权担保人能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是比较复杂的一个问题,要依据具体的案情而定,不能一概而论的。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否履行不安抗辩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6:26
担保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撤消担保人的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欠债人跑了怎么办方法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那么欠债人跑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09: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那么签订买卖合同的民间借贷有保障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08:30
特别是冲抵债务的债权转让更需要签订书面的债权转让合同。不论是否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一项债权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具体操作应由债权人出具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并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或由债权人委托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一经通知就产生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的法律效果。那么债务转让后原借款合同借条是否作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06:35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的十大准则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民间借贷纠纷处理准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返还不当得利应包括原物以及原物所生的孳息。就是说,作为利益受害方,有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而作为获得利益方,有返还其不当得利的义务。于此情形下,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利益,即使其利益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不当得利具体特征根据有三: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那么多少钱构成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连带清偿责任应如何执行由于到期未还原告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炉具厂偿还原告借款5万元民政局、服装厂在各自投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于合伙债务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此为一般规则。连带清偿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数人债务者承担共同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也就说数人负同一债务明示对於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之责任。连带债务未全部履行前全体债务人仍负连带责任。意思表示所成立的连带清偿责任当事者的意思表示可以成立连带债务即合同约定的连带责任。那么连带清偿责任如何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24 19:54
债务承担有什么特点债务承担的特点1、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合同主体(债务人)发生变化。不论是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并不消灭原债务成立新债务。债务承担发生后债务承担主体有所变化但新旧债务仍具有相同内容包括从属于原债务的特定债务如利息等移转于承担人。对于原生性债务系无效、可撤销以及非法债务等情形不产生债务承担的问题。第五百八十一条替代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那么债务承担有什么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09 16:23
企业化解应收帐款的风险的办法如何化解企业的回款风险,是摆在中国所有企业面前的一个重要命题。如果将中国企业每年的坏帐、呆帐汇总,那是一笔让人触目惊心的数目。要解决企业回款的问题,首先要从经销商的信誉和资质管理上着手。比如,通过ERP项目的实施,可以实现企业管理的规范化、高效化、系统化和集成化。作为企业,特别是像中的大型综合性企业,一定要督促营销人员,缩短应收账款的时间,建立应收账款中坏帐、呆帐的预警机制。那么企业化解应收帐款的风险的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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