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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你们能要求的赔偿具体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此外,你们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父母带小孩治疗、照顾小孩导致的误工费。
“私了”固然是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一种方式,它有利于尽快恢复交通、解决纠纷,但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私了”。“私了”的前提是当事人在现场就事故事实及责任达成一致,从实践意义出发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最好不要进行“私了”,而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现场,等候处理——1、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2、造成人员伤亡的;3、车辆不能行驶的;4、一方驾驶员属酒后、无证驾驶、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的;5、碰撞固定物的单方交通事故;6、肇事人所驾驶车辆为外省市号牌,且不能当场赔付的。需要强调的是,如果再遇到符合“私了”的情况,广大司机应及时就基本事实及责任写成书面材料并签字,有条件的也可以用相机拍照,对事故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形等由当事人签字共同确认。从民法上来讲,这是一种合同,是协议书,对双方是个制约,避免事后突然反悔,也可为今后产生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留存相关证据。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如果对人造成伤害,受害者可以向警察所在的公安机关索赔。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造成当事人伤害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纪律规定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另据"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给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机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一司法解可知受害者应当向执行公务的警察所在的公安机关进行索赔,并不是向警察本人索赔。 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02-10 09:35
对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那么对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范围是怎么样的我国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已经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的确定已经由原先的保护部分人身权和人格权扩展为保护人身权和人格利益因为我国法律已经有了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具体准确界定所以本文将以该解释简单介绍。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反之不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那么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范围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那么如何评伤残鉴定,赔偿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三、八级伤残赔偿金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那么2013辽宁省交通事故八级伤残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4 05:48
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违章行为是故意的,但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则是过失的。那么,回到你的问题上来,骑自行车撞死人犯交通肇事罪吗?个人认为非机动车辆肇事可以成立交通肇事罪。那么骑自行车撞死人是否触犯交通肇事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28 08:39
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危险驾驶罪将处以六个月以下拘役。那么酒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27 18:34
好心搭载别人却出了事故搭乘者应不应该承担责任要看是哪方有过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那么好心搭载别人却出了事故搭乘者应不应该承担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肇事逃逸人不付医药费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逃逸的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的额度范围内进行垫付医疗费用等捉获逃逸者后再向逃逸者追偿。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肇事逃逸人不付医药费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强险的理赔期限规定是什么一、保险理赔的期限分类1、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那么交强险的理赔期限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鉴定时机的选择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伤残伤残鉴定是早点好还是晚点好有不同的回答。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规定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需要特别注意伤残鉴定时机不可能提前也不可延后。另一方面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0条的规定误工时间最多只能计算至定残前一日因而提前鉴定也可能导致定残后的合理误工费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延后评定伤残等级可能偏低也会损害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这样看来鉴定应在不影响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稍晚一定时期保证恢复效果以期合法地获取最佳赔偿效果。那么鉴定时机的选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7 16:48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期限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那么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期限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7 16:23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那么交通事故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4 16:10
保险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第九章买卖合同司赔付的钱会直接给第三者,对方不同意的话就让他起诉第八十条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吧,法院会将保险公司一起列入被告。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再就是保险公司在赔付的时候也会签署放弃追偿协议书。那么车损险赔付的钱法院能强制扣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责任免除的情形相对于实务中发生的情况比较少,就算出现此类情况也是一般的轻微交通事故并没有发生很大的人员财物伤亡。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具备如下事由,可免除机动车供有人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1、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免除的情形具体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您好,交通事故责任问题比较复杂,影响因素比较多,需要进一步了解案情分析,一两句说不清楚,详细咨询可加本律师微信(与手机号同号)。微信号:1012719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