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174 | 好评:743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38 | 好评:980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460 | 好评:498
12-08 12:42
12-06 18:37
12-01 22:41
12-01 21:36
12-01 18:41
11-29 23:41
11-28 19:26
11-25 13:25
11-25 11:40
11-24 19:35
11-23 19:46
11-23 19:41
11-21 13:22
10-20 10:20
09-22 14:47
1、您与工友是否与老板签署了劳动合同。2、工友受伤时是否报警、叫救护车,这可以证明您工友受伤的地点。3、如果老板态度非常恶劣,建议您直接起诉。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大概率是雇佣关系,直接法院起诉,属于人身损害
正常交保证金即可,2000-5000不等
建议您找一下您的母亲要求变更父亲对你的抚养权
您好,具体看合同约定,可以将合同对接给我们,
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加班是自愿原则,不可以强制加班。另外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在离职当天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者实际工作日数结清工资。在实际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会拒绝曾经收到过你的辞职通知从而认定你自离而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以邮寄或EMS等方式邮寄送达辞职通知、保留回执作为已经寄送通知的证据。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追讨欠薪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商铺什么时候购入的?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12-19 16:55
1、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主持验收会议。那么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和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18 17:14
根据2007年3月13日生效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有以下十个类别: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那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类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17 23:16
C、工程竣工并经总包验收后,双方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具体要求可在总分包合同中规定。若因此而影响分包工程正常施工或导致停工的,由总包单位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劳务分包,又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作业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那么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书主要内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总分包合同应供劳务分包人查阅,但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劳务分包人要求可得到复印件。要求工程承包人及劳务分包人都要委派驻工地现场履行合同的项目经理。劳务分包方的人员及自带设备由其自己投保。还可以约定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调整的条件。那么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相关的建设法规1998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颁布实施,对加强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提供了法律保障。与工程质量及质量事故处理有关的有以下五类。例如《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就是防止恶性杀价竞争,导致偷工减料引起工程质量事故。对违反者处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直至吊销资质证书,这均是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防止因操作人员素质低造成质量事故。那么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法律依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那么施工索赔的依据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建筑施工事关重大,甚至关乎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对主体资格的认定应列为合同效力认定的首位工作。没有资质、低于相应级别资质要求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为无效合同。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中要重视并熟练运用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另外,《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7条等,又规定了“中标无效”的六种情形。那么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02 17:22
建筑业营改增将给建筑业和建筑企业带来多种影响,本文主要结合建筑企业实际情况,就营改增对建筑企业工程造价及计价体系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做简要探讨。营改增对目前造价体系的冲击和影响一旦建筑业营改增试行全面铺开,其对建筑业现行造价体系的冲击和影响将不可估量,因此造价体系的修订迫在眉睫。那么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及计价体系的影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1-03 15:31
保证建筑市场健康发展,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推行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制度,不按照合同付款,是建筑行业的通病,不是哪一家的问题。那么,工程竣工未结算可以起诉工程款吗?看下大律网的律师的专业解答。
10-29 15:51
建筑工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完善,制度管理也相对较缺乏,与之相比,中国的建筑工人以农民工为主,门槛很低,很难保证规范化、高水准的施工,此外出现事故也是常有的事情,那么,建筑工地出了安全事故谁负责?
10-28 17:29
建设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付款方式有哪些?
10-24 17:37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文件中标后应成为双方签
假如需求理解更多,或者事情有一个明晰的思绪可随时对接建议先律师做一下细节商议,再做进一步细节的计划
如果其他的一些证据能够证明合同的成立也具备效力,最后能够取得合同原件,防止纠纷。
09-17 14:50
我们都知道,工程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这些都是在建设后需要检查的,那么,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原则是怎么样的呢?今天,大律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