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任律师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 11个荣誉
    • 19个案例
    • 430个视频
    立即咨询

    联系方式

    帮助人数:520 | 好评:24

    经验丰富态度好解答快
  • 主任律师

    婚姻家庭

    • 27个荣誉
    • 642个案例
    • 381个视频
    立即咨询

    联系方式

    帮助人数:1 | 好评:661

    经验丰富态度好解答快
  • 主任律师 |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 9个荣誉
    • 340个案例
    • 415个视频
    立即咨询

    联系方式

    帮助人数:343 | 好评:163

    经验丰富态度好解答快
  • 主任律师 |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52个荣誉
    • 111个案例
    • 526个视频
    立即咨询

    联系方式

    帮助人数:1462 | 好评:343

    经验丰富态度好解答快
  •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023/8/4 15:55:14

    立即咨询
    借钱没有写借条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1、让借钱的人补充打借条。 如果借钱的人承认有借钱的时候,而是现在没有钱还或者是有钱不想还,在这个时候,就要求对方补充打一份借条,把借钱的事情固定下来,这样以后要是打官司就有了证据。 2、通过聊天等社交工具,让对方承认借钱的事。 在遇到对方耍赖的时候,可以以退为进称愿意给对方宽限,通过手机通话录音或者保留聊天短信的形式,让对方承认又借钱的事情。 3、找知情人证实借钱的事。 借钱的时候有人在场,没有打借条相对要好办一些;借钱的时候没有人在场,可以通过对方使用借款的知情人来找证据,比如说对方使用借款时,向别人说从自己那里借过钱,这一块的证人还是比较难找的,因为基本都是借款人的利害关系人。 4、有证据可以到法院打官司。 对方借款没有借条又不还钱的最终合法的处理途径就是到法院去打官司,在有证据的情况下,要及时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还钱。 诸如借条、转账记录等都是可以证明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现实生活之中,出借人可能仅有借条、或者是仅有转账记录,对于这些出借人只持有单一证据的情形,对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无疑是不利的,收集其他作证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是较为保险的办法。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婚姻家庭纠纷律师流程

    婚姻家庭纠纷律师流程

    内容:一、离婚为什么要选婚姻家庭纠纷律师1)离婚婚姻律师会帮助当事人准备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如果无法达成和解或调解,律师会代表当事人提起诉讼,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并出庭参加庭审,4)在诉讼过程中,律师会及时向当事人汇报案件的进展和法律风险,帮助当事人制定合理的应对策略,律师还会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究,以便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和策略,5)如果案件得到了解决,律师会协助当事人办理离婚手续或其他相关手续,律师会帮助当事人准备离婚证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件,并协助当事人办理财产过户、抚养权过户等手续。

    津南区
    2023.09.06347人收看
  • 张嘉娱

    2023/3/17 15:02:27

    立即咨询
    欠钱不还,要账有禁忌,一定要注意!
  • 你好,你想具体的约定夫妻间的什么,财产,房产,还是车子还是什么,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子女姓氏变更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子女姓氏变更有哪些规定

    内容: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父母离婚时,对于8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津南区
    2022.04.07435人收看
  • 姚平

    2022/12/3 17:22:28

    立即咨询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房产继承纠纷往往错综复杂,需要咨询专业律师才能维护合法继承权益!运用专业能力与谈判经验帮助委托人成功调解纠纷,合理获得房屋补偿款!
  • 律师回复中...
  • 什么是破坏婚姻家庭行为

    什么是破坏婚姻家庭行为

    内容:3、侵害家庭成员间合法财产权益的行为,如拒不履行赡养、抚养、扶养义务;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

    津南区
    2022.03.23581人收看
  • 郭铭芝

    2022/11/23 19:31:12

    立即咨询
    疫情之下,居家办公,法院不停,律所不停.线上委托、线上立案、线上开庭已是常态,不要让疫情成为你犹豫不决的借口.如果自己都不为自己争取,别人为什么要让你?人性是利己的!法律也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 律师回复中...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哪些情形可以增加抚养费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哪些情形可以增加抚养费

    内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津南区
    2022.04.07469人收看
  • 张嘉娱

    2023/4/21 10:49:40

    立即咨询
    一般担保人和连带担保人的区别
  • 你好,可以咨询,你可以详细叙述一下或者打电话咨询我们都可以。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子女抚养费怎么确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子女抚养费怎么确定

    内容: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津南区
    2022.04.15247人收看
  • 姚平

    2022/12/7 18:52:32

    立即咨询
    给委托方最好的反馈无非是全额支持的判决
  • 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对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哪些情形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哪些情形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内容:定婚后,男方就要给付女方一定数量的金钱和其他物品,这就是通常所指的彩礼。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都清楚该财物就是为订立婚约而给付的彩礼。如果彩礼的数额明显超出当地风俗习惯,而且明显超出给付方的支付能力,就应当认定为借婚姻索要财物行为,其实质就不再属于彩礼性质。

    津南区
    2022.04.125636人收看
  • 陈宗琼

    2023/6/15 22:47:52

    立即咨询
    老话儿说得好:“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但老话说的不一定都对!如果婚姻不能给两人带来幸福和快乐,只剩下痛苦和折磨,那么徒留其表的婚姻不要也罢!😡如果两人异地分居,或者一方人在国外,不方便见面协议离婚,或者不想再见面互相撕扯徒增烦恼,那起诉调解离婚线上开庭,不失为一个最好的选择!✌​5月中旬立案,6月初就调解结案,比协议离婚还要更快更好!专业专注专案专组,省时省力放心安心,用我们的千方百计,解您的千愁万绪!💪
  • 你好,建议与你的老打好好谈一谈,也可以留存好相关证据材料,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有忠诚义务,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哪些情形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哪些情形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内容: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形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

    津南区
    2022.04.07134人收看
  • 王熙

    2023/8/1 12:12:25

    立即咨询
    偶遇同事美丽生日鲜花😄😄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津南区
    2022.04.07891人收看
  •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3/4/23 17:16:15

    立即咨询
    开调令调查被告信息 联系警官提供案卷材料 纵使法院立案要求再苛刻 也总有解决方法
  •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咨询,北京婚姻律师咨询处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咨询,北京婚姻律师咨询处

    内容:无论是一般性的婚姻家庭纠纷,还是涉及房产、财产分割等复杂问题,我们的律师都能够迅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2、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面对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律师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专业、合理的法律建议,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北京婚姻家庭律师咨询1、情感调解与法律咨询:律师在处理婚姻家庭问题时,首先会进行情感调解,帮助双方理性沟通,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北京元甲婚姻家庭律师团队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实力,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津南区
    2024.01.02184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2023/8/9 18:24:09

    立即咨询
    工程没有结算怎么起诉: 工程未结算是可以起诉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是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打官司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判决。 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有哪些规定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有哪些规定

    内容:《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于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作了如下规定:“第四十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第四十一条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第四十二条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第四十三条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第四十四条国家保护离婚妇女的房屋所有权。那么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有哪些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津南区
    2022.02.14561人收看
  • 王熙

    2022/11/24 19:30:10

    立即咨询
    全力以赴去解决客户的难题☀ 特别是遇到客户对于办案过程有疑问的,我们愿意花更多的时间,把办案过程传达给客户,既然承接案件,我们就对每一个环节负责
  • 婚姻家庭案件 法院诉讼费该如何交纳

    婚姻家庭案件 法院诉讼费该如何交纳

    内容:法院诉讼费该如何交纳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那么婚姻家庭案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津南区
    2022.02.11643人收看
  • 姚平

    2022/12/9 12:02:42

    立即咨询
    长达13页的判决可以看到,我方代理原告,被告确主张自己有三级肢体残疾要求多继承遗产,法院的判决来了,并没有支持被告的诉讼请求。相反,争议的房产归二位原告所有,二位原告共同给付被告房屋折价款,解决了后续的诉讼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内容:按规定,为解除同居关系赠与对方的财产,交付后不能要求返还,起诉至法院也会不予支持。不过,因为擅自支付分手费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权,所以夫妻另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并且法院也会依法受理诉讼。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等共同财产,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津南区
    2022.04.114742人收看
  •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3/4/26 9:33:41

    立即咨询
    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大致分为六个阶段:业务数据化、数据资产化、资产价值化、价值服务化、服务生态化,元甲的自研系统正是这六个阶段最好的表现。
  • 婚姻家庭知识_您应该知道的婚姻常识

    婚姻家庭知识_您应该知道的婚姻常识

    内容:6、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3.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津南区
    2022.05.268246人收看
  • 郭铭芝

    2023/4/14 16:31:39

    立即咨询
    要账的黄金时间 怎么要账最有效

法律方案定制

为您提供个性化一对一专业法律服务。帮助解决您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