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论文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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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处理工程停工索赔的法律事务时,法律依据尤为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当发生争议时,乙方应当收集并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付款记录、工程进度报告、通讯往来等,以证明甲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这些证据将在后续的法律诉讼或仲裁中起到关键作用。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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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很多时候会遇到一些不可预测的问题,这些问题有可能导致工程进度延误、工程质量下降、工程造价增加等问题。而当这些问题超出了双方合同约定的范围,就需要进行工程索赔。那么,从律师的角度来看,工程索赔哪些可以索赔呢?下面就为大家一一道来。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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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程索赔的三大要素:详解索赔流程、证据收集和索赔金额评定工程施工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导致工期延长、成本增加甚至质量问题,综上所述,工程索赔的三大要素包括索赔流程、证据收集和索赔金额评定,本文将详细介绍工程索赔的三大要素,即索赔流程、证据收集和索赔金额评定,一般而言,索赔金额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评定:1. 直接损失:指因问题导致的实际损失,包括材料成本、劳动力成本、设备维修费用等,施工方需要收集以下方面的证据:1. 合同文件和变更通知书:包括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设计变更通知书等,用于证明索赔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一、索赔流程工程索赔的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准备索赔申请材料:包括合同文件、施工记录、变更通知书等相关文件,确保索赔申请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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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遇索赔事件时,监理工程师应以完全独立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依合同为依据审查索赔要求的合理性、索赔价款的正确性。同时应建立严密的工程日志,建立业务往来文件编号档案等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监理工程师应对可能引起的索赔有所预测,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工程变更、来往信函、指令、通知、答复、会议纪要等应视为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那么建筑工程索赔的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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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装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等都有涉及工程索赔的条款,可以作为推行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过错,建筑企业可以依据这些条款向发包人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这种要求即为索赔。"上述条款也可作为建筑企业向发包人要求索赔的依据。那么建筑工程行政责任索赔承担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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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总包拖欠分包工程款怎么索赔总承包人拖欠分包人工程款的分包方可以向总承包人追讨工程款如果总承包人不支付的分包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条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第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那么总包拖欠分包工程款怎么索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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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索赔时效是指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其索赔权归于消灭的合同法律制度。诉讼时一般为2年,但涉及商品质量不合格、人身损害、寄存保管、租金的,诉讼时效为1年。索赔时效是权利人请求义务人行使义务的期限,该期限是约定期限,指向的对象是义务人。超过诉讼时效即丧失胜诉权,实体权利不丧失,义务人给付的无权要求返还。其实,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要求法院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免受侵害,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而索赔的期限就是约定期限,一般28天。那么工程索赔的诉讼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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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索赔主要程序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意向,调查干扰事件,寻找索赔理由和证据,计算索赔值,起草索赔报告,通过谈判、调解或仲裁,最终解决索赔争议。索赔答复程序与、规定相同,建设单位的反索赔的时限与上述规定相同。那么建设工程索赔时效28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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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设计变更减少工程量如何索赔1、法律主观:工程量变少进行索赔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量减少如何结算法律分析:如果是甲方要求变更减少的,那么结算中要扣除,如果图纸没变化,是由于当时数量统计错误的,合同价不调整,如果变更要求减少的数量超过一定比例影响到量大优惠的因素,可以和甲方协商补贴一定的材料费用,2、施工单位违反合同的约定工程内容减少变更,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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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3年示范文本》第19.3条,规定的索赔时限是28天。索赔程序:(一)提出索赔要求当出现索赔事项时,承包人以书面的索赔通知书形式,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以内,向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二)报送索赔资料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逾期未答复,视为该项索赔成立。工程师的《索赔处理决定》不是终局性的,对承包人和业主都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如果工程师坚持对索赔的答复,承包人或发包人不能接受,即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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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建筑工程工期索赔难点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2、因工程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5、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6、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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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程索赔的时限是指各类标准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规定的,或者是承发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提出索赔的时间限制。索赔程序:1.提出索赔要求当出现索赔事项时,承包人以书面的索赔通知书形式,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以内,向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逾期未答复,视为该项索赔成立。那么工程工期索赔格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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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包括法定变更与协议变更两种情形。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出于各种考虑变更工程设计是常见的现象,而且一般条件下也会得到承包方的同意。关于发包人单方变更工程设计与建设工程合同变更的关系。那么建设工程合同变更了也能索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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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程索赔时效的效力索赔时效有两个方面的效力:一是索赔时效期间届满则索赔权即诉权的消灭,即权利人未在约定的索赔时效期间内提出索赔,其索赔权利消灭;二是索赔时效为有效的抗辩理由,即索赔时效期间届满,请求权的相对人因而取得否认对方请求的权利。因此基于索赔时效的效力,义务人取得了抗辩权,可拒绝权利人的索赔主张。此外,虽然索赔时效是基于合同约定产生的,但其仍属于时效的一种。因此,法院或仲裁庭在审理该类案件时,一般不能主动援用索赔时效,只有在被索赔方提出该项辩理由时,才能予以支持。那么工程索赔时效有什么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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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建设工程索赔的定义,总承包单位在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凡是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期、费用增加,均可以要求业主补偿损失。我国合同法及建筑法均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建筑工程分包索赔的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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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工程款欠3年,债主急了找律师,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索赔?有哪些赔偿项目?能赔多少钱?最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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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3年4月的信任开始,到24年4月收到二审维持的裁判🌸 从400万的心理预期,到500多万的工程款项得到支持🌺 从一审的以一敌多,到二审的精心准备🌼 从一个案件的开始到胜诉到锦旗再到后面的转介绍 专案组用全心全意的服务,不负委托人的托付
三人经商议合伙干工程, 由于合作期间分歧较大,两人退股, 导致后期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 869万欠款该如何快速要回? 三人商议合伙干工程 2017年,工程公司(化名)经招投标取得某县区交通运输扶贫“建养一体化”工程的施工。 经由市政建设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及胡先生与工程公司商谈一致,将工程中的其中五个标段的施工进行转包。 胡先生与沈某、孙某三人经过协商,由胡先生和孙某负责出资,沈某负责承接工程,三人共同承包该标段的工程施工,以市政建设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开始施工。 由胡先生与孙某负责现场项目施工管理,组织人力、机械设备、原材料等,并在现场临时搭建混凝土搅拌站,对上述标段进行实际施工。 两人退股导致工程款拖延 2017年7月9日,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共同补签《项目合作协议书》一份,约定合作承包施工范围、股份比例、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资金、财务管理等内容。 2018年11月4日,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工期、定价方式、工程款支付等。 2019年1月16日,因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在合作期间出现分歧,故沈某、孙某退出合作,由胡先生继续施工,各方签订合同一份,由胡先生支付沈某、孙某相应股份转让款,承接的上述工程由胡先生继续施工。 2019年12月31日,胡先生按期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义务,并交付业主使用至今。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已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还剩余约869万元工程款一直拖延支付。 申请仲裁要回全部款项 2020年—2023年间,胡先生无数次与多个合作方沟通时,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与矛盾,所以款项一拖再拖,一直未解决工程款纠纷。 于是在2023年6月,胡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天用律师帮助胡先生梳理了案情,指导收集证据,包括合同、施工情况记录、合作协议书、结算会议纪要等全面的证据资料。 资料准备齐全后向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由两位资深的天用律师参与出庭。庭审中,天用律师对全面的证据进行观点论述,对被拖欠的工程款据理力争,得到了仲裁院的认可与支持。 经合议,仲裁庭裁决如下: 1、工程公司向胡先生支付工程款869万元; 2、本案支出的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和律师费全部由工程公司承担; 3、本案仲裁费由胡先生承担20%,由工程公司承担 80%。 经过天用律师的不懈努力,胡先生的全部诉求达成,胡先生对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非常认可,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甲方不签字也可以确认工程量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