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拥有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

2022-01-15 21: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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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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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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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吴梦云
2024-06-01 10:10:56
吴梦云,北京市天用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期从事民商事诉讼业务,对此领域亦有独到研究,代理案件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债权债务相关纠纷等案件。 与此同时,吴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敬业的执业精神,深受客户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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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与门前道路之间的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也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新农村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新农村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对于被征地村或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且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房屋,被拆迁人可以在规定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对于被征地村或村民小组建制即将撤销或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房屋,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与货币补偿金额等价值的产权房屋置换,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获得合理回报的基础,具体计算公式是(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包括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和房屋拆迁安置费两部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由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和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组成。

    赵金保律师
    2023.06.12462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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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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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宪法》第10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属性,已经用根本法的形式固定为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9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则更进一步明确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确立了包括宅基地所有权在内的各种类型土地的所有权,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村民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 宅基地能买卖吗,农村的宅基地可以出售转让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宅基地能买卖吗,农村的宅基地可以出售转让吗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禁止买卖,未来,随着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将得到更加完善的保障,三、农村的宅基地可以出售转让吗在中国,农村的宅基地权属归农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因此,严格来说,农村宅基地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四、非法买卖宅基地的后果尽管农民可以转让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非法的宅基地买卖行为仍然被法律所禁止。

    刘晓红律师
    2023.10.1082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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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法中并未对商标的所有权人作出明确的规定,但一般而言,商标申请人享有商标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条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那么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0389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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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的户主跟房子的归属是否有关系要看情况:其一、如果该房屋是在农村,则农村户主与房产证有关系,一般情况下,农村户主是房产证上的权属登记人。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农村户主与房产证没有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国家干部子女可继承农村土地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国家干部子女可继承农村土地吗

    内容:国家干部子女可继承农村土地吗《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国家干部的子女只要有农村户籍的,就可以合法地继承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但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继承的,个人是不能拥有土地所有权的。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那么国家干部子女可继承农村土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3121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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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内容:2、证件作用(1)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作用,主要是表明持证人对其土地拥有使用权,可以建设房屋或者是其他附属设施,也有权将房屋拆除重建(前提是需要向村集体进行申请),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房产证吗其实,不管是从产权性质还是证件作用等方面来看,这两个证件都是存在一定的差异的,具体如下:1、产权性质(1)从产权性质方面出发,农村集体土地证和房产证有着明显的差异,其中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从字面意思上就可以看出,这个证件仅代表的是持证人对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是所有权人依法对农村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

    姚平律师
    2021.12.04617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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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谁出资建房谁享有所有权吗?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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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农村宅基地谁出资建房谁享有所有权吗?

    内容:而农村居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是统一的,只能为一人所有。农村宅基地建房谁出资,谁所有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宅基地发生纠纷时,宅基地使用权人应该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领取农村宅基地使用申请登记表,然后到镇上开具土地来源证明,之后国土部门会根据村民的申请对宅基地进行实际调查,然后发布公告,公告期满后没有异议的,会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

    王熙律师
    2022.04.0617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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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宪法规定,农村土地所有权除法律规定的属于国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农村土地证怎么办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农村土地证怎么办理

    内容: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被继承人只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因此,被继承人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二、农村土地证有什么作用1、可以证明对这片土地的所有权利,它是重要的法律的依据,同时受法律保护的,也是土地确权之后的产物,2、土地证上面会明确标注土地的面积,包括它的性质如何以及具体的位置,使用者等相关的信息,对于通过赠与、继承方式获取房屋产权的,还需提交公证书及原土地证书,协议拆迁是否有法律依据“协议拆迁”只是拆迁方为了加速拆迁活动而采取的策略,在没有依法取得相关拆迁许可和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就展开拆迁活动,是完全不符合法律程序的,也是很难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拥有了土地进行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合法权利,就能够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张芸律师
    2021.12.04538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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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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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已经建设的房屋归个人所有,建设房屋的土地归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农村房屋权属证明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农村房屋权属证明是什么

    内容: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权属证书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或《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不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参考房屋登权属证书印制管理办法)。那么农村房屋权属证明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3145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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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需要明确,法人并不是自然人,法人指的是享有民事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商标注册在公司名下,商标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商标的保护范围不受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限制。但如果公司执照名称或地址变更,那么商标也需要做相应的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 农村土地使用证父子过户的规定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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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农村土地使用证父子过户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虽然我国的土地不是公民的私有物,但土地使用者只要拥有土地使用证后就可将其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而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时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转让土地使用证同样需要缴纳过户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那么农村土地使用证父子过户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2999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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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农村土地所有权确定是否前置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民法典农村土地所有权确定是否前置

    内容:农村土地所有权是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的,而村与村之间,就农村土地所有权经常会产生争议的,就土地所有权产生争议的,可以确权确定所有权,那么民法典农村土地所有权确定是不是前置?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黄东洁律师
    2021.09.17309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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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负责人享有科学数据的所有权。落实和完善创新激励政策。改革科技管理制度,绩效评价要加快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对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科研人员,采取灵活的薪酬制度和奖励措施。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有悖于激励创新的陈规旧章,要抓紧修改废止;有碍于释放创新活力的繁文缛节,要下决心砍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七条 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 农村房产所有权怎么认定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农村房产所有权怎么认定

    内容:农村房产所有权怎么认定对于已经确权的房屋房屋所有权属于权属登记证书上记载的人这是没有异议的。对于没有确权的房屋1、如果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则可以认定对房屋享有所有权2、持有出资建房的相关证明可以认定对房屋享有所有权3、通过买卖取得的房屋能够提供相关的买卖协议可以认定对房屋享有所有权4、通过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房屋能够提供赠与或者继承的有关材料可以认定对房屋享有所有权。那么农村房产所有权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101013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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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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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我国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性质。农村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农村只有女儿嫁人后宅基地能继承吗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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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农村只有女儿嫁人后宅基地能继承吗

    内容:农村只有女儿嫁人后宅基地能继承吗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如果女儿已经出嫁的,并且户口从本村迁出的,就不能继承宅基地所有权,村集体会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那么农村只有女儿嫁人后宅基地能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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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32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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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定农村宅基地权归属方法是去乡镇一级的政府要求确权,由乡镇政府对双方争议的土地的使用权进行确切认定;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要注意的事项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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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要注意的事项

    内容:发包方是村内拥有该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如果由村集体使用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发包,发包方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要注意的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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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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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补偿费归谁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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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农村土地补偿费归谁拥有

    内容:农村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那么农村土地补偿费归谁拥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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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订立的程序要注意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订立的程序要注意什么

    内容:发包方是村内拥有该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那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订立的程序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0247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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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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