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次起诉判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导读:
第次起诉判离婚的情形有哪些1、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那么第次起诉判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次起诉判离婚的情形有哪些1、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关于第次起诉判离婚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次起诉判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方骗取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方好逸恶劳、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