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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上要注意什么

王熙律师2022.02.11463人阅读
导读:

产权登记有对方的名字只说明对方有产权份额,但是并不意味着房产证上加上了对方的名字双方就能同等分割房产。而分割的准则参考一下条件:有协议的从协议约定履行,没有协议的综合各方要素考虑分配问题。所以,各位广大的女性同胞在要求房产加名的同时一定要签署细节的房产权利方面的协议。如果产权上有双方名字,则财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协议分割,协议未达成一直的由当地人民法院判决财产分配问题。那么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上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产权登记有对方的名字只说明对方有产权份额,但是并不意味着房产证上加上了对方的名字双方就能同等分割房产。而分割的准则参考一下条件:有协议的从协议约定履行,没有协议的综合各方要素考虑分配问题。所以,各位广大的女性同胞在要求房产加名的同时一定要签署细节的房产权利方面的协议。如果产权上有双方名字,则财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协议分割,协议未达成一直的由当地人民法院判决财产分配问题。关于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上要注意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疑问一:房产加名就能同等财产分割?

答案:不是。

产权登记有对方的名字只说明对方有产权份额,但是并不意味着房产证上加上了对方的名字双方就能同等分割房产。而分割的准则参考一下条件:有协议的从协议约定履行,没有协议的综合各方要素考虑分配问题。所以,各位广大的女性同胞在要求房产加名的同时一定要签署细节的房产权利方面的协议。俗话说:“凡事留一手,日后好相见。”

疑问二:婚前购房,共同还贷,但房产证上只有登记人一方名字怎么算?

答:婚前购房,在财产进行分割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共同还贷部分所支付款项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如果产权上有双方名字,则财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协议分割,协议未达成一直的由当地人民法院判决财产分配问题。

疑问三:婚前购房没有共同还贷部分,房产证上只登记一方名字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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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应注意的四大问题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离婚应注意的四大问题

    内容:离婚应注意的四大问题1.共同财产怎么分?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由法官判决。如果夫妻共有两套以上住房,离婚时,可以按照两套房子的总价进行平分,要求拥有高价房的一方,必须贴补居住低价房的一方。结婚后至离婚前,所发生的共同债务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但婚前为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成为或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离婚应注意的四大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20557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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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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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 再婚前财产公证注意事项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 再婚前财产公证注意事项

    内容:夫妻在离婚后,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不离婚,不能提出财产分割。此时,离婚财产分割是在夫妻双方协议时或法院进行判决时分割夫妻财产。此种情况属于特殊情况,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大理由”的可以要求分割财产。法律规定离婚分割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财产。再婚前财产公证注意事项由于现在的很多家庭都是再婚家庭,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财产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再婚前就双方的财产做一个公证。那么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1.12.09444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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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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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包括:该行为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夫妻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会对其少分或者不分;如果是婚后才发现的,可以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父母的遗产是否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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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父母的遗产是否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如果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财产由自己的子女单独继承,不包括其配偶,则该遗产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立遗嘱人希望其遗产为自己的子女继承,同时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确保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合法有效,这就要求遗嘱同时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例如自书遗嘱在形式上要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实质上要求订立遗嘱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遗嘱内容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等。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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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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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夫妻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父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那么夫妻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20444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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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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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进行分割要注意哪些问题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进行分割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1、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进行分割要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128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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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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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 2、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 夫妻离婚前要注意问题是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夫妻离婚前要注意问题是什么

    内容:夫妻离婚前要注意问题是什么()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对离婚与否孩子的抚养问题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全部达成致可以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离婚。住所地指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年以上的地方。但也有例外如下列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方离开住所地超过年另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夫妻离婚前要注意问题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957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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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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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嫁妆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女方陪嫁的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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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嫁妆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女方陪嫁的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四、如何避免纠纷为了避免因嫁妆问题引发的家庭财产纠纷,以下几点建议值得关注:提前沟通在婚前或婚后,夫妻双方应该就嫁妆问题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嫁妆的具体数额、来源以及使用情况等信息,如果女方在婚前已经明确表示嫁妆属于个人财产,并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男方无权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女方的嫁妆来源于其父母或其他亲属的赠与,且明确表示该财产为女方个人所有,那么这部分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无权要求分割。

    李广荣律师
    2023.10.20770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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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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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132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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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的问题具体如下:1、财产的产生时间不是判断财产归属的唯一依据。例如,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即使产生于登记后,也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2、约定的共同财产必须以书面形式体现,否则无效;3、其他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夫妻分割财产出现的问题(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怎么解决)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离婚夫妻分割财产出现的问题(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怎么解决)

    内容:夫妻离婚协议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法律主观: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问题是什么法律分析:离婚财产分割有下列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这里需要注意的细节问题是夫妻双方在财产问题的分割上,应该遵循法律的手段,而且不要简单以口头约定,现在有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财产分割的问题而争吵不休,离婚时因财产分割的问题而争吵不休,财产分割在新婚姻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黄东洁律师
    2024.01.0868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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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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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注意什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注意什么

    内容:安徽省妇联维权中心回答,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要注意: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首先是要分清家庭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否则会构成对其他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侵害。其次是要划清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财产以及约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必须与夫妻共同财产相区别。男女平等的原则不意味着一律平均分配财产,而应有利于子女的成长。那么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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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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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时需注意的问题有离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本人,离婚是具有人身属性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由他人代替自己离婚。离婚的前提是原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离婚必须在双方生存期间才能进行。离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未经离婚登记私下协议离婚的,视为没有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分割夫妻财产要注意哪些问题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分割夫妻财产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生活用品的分割应考虑到双方需要灵活地进行处理必要时采取补足差价的方法,生活用品的分割应考虑到双方需要灵活地进行处理必要时采取补足差价的方法,”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要注意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要注意(1)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崔玉君律师
    2022.01.14250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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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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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上要注意什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上要注意什么

    内容:产权登记有对方的名字只说明对方有产权份额,但是并不意味着房产证上加上了对方的名字双方就能同等分割房产。而分割的准则参考一下条件:有协议的从协议约定履行,没有协议的综合各方要素考虑分配问题。所以,各位广大的女性同胞在要求房产加名的同时一定要签署细节的房产权利方面的协议。如果产权上有双方名字,则财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协议分割,协议未达成一直的由当地人民法院判决财产分配问题。那么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上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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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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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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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前要注意什么问题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夫妻离婚前要注意什么问题

    内容:夫妻离婚前要注意问题是什么(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对离婚与否孩子的抚养问题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全部达成一致可以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离婚。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有两种方式1行政方式即协议离婚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2诉讼方式即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应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那么夫妻离婚前要注意什么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1336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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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草分居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起草分居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内容: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那么起草分居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2030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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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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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中应当注意哪些原则问题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中应当注意哪些原则问题

    内容:2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离婚案件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适当多分。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3公平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就是要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这是公平原则在夫妻共有财产分割中的体现需要司法工作人员科学正确地适用到每一个案件中。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夫妻对夫妻共有财产享有所有权有权处理自己所有的财产。同时约定优先于法定能够减少家庭矛盾有利于促进家庭和谐。那么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中应当注意哪些原则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3154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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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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