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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实际施工人能以原告身份讨要工程款吗

孔孟廷律师2021.10.26245人阅读
导读:

案例:实际施工人能以原告身份讨要工程款吗

案例:实际施工人能以原告身份讨要工程款吗

案情:1993年3月,刘某与安阳市城乡建筑公司十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联营承包协议,约定:刘某作为该公司第七工程处负责人,可以借用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对外承包工程;刘某负责具体完成所承揽的施工任务,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安阳市城建十公司按工程总价的1%提取管理费。1993年3月和1994年4月,刘某以安阳市城建十公司名义与河南省汤阴裕华实业公司先后签订了建筑冷库合同和建设办公楼合同。此后,刘某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按约完成了建设工程施工任务,1994年12月,冷库、办公楼、门卫室、车库、围墙等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上列工程决算后,裕华公司于1996年1月29日给刘某出具了欠款凭单:“欠付刘某工程款136641.17元。”1996年2月,该公司付刘某工程款3万元;1997年2月,付刘某工程款1万元;1998年1月,付刘某工程款2万元;1999年2月,付刘某工程款1.8万余元。其余工程款5.86万元虽经多次讨要,至今未付。2005年9月,刘某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分歧意见:本案在处理时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必须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本案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方为裕华公司,承包方为安阳市城建十公司,刘某只是执行该合同的项目负责人。裕华公司虽然给刘某出具了欠据,但这是基于建设工程合同而派生出的债务,能主张债权的只能是该合同的承包方,即安阳市城建十公司,故刘某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应当裁定驳回其起诉。

第二种意见认为,刘某作为实际施工人,与本案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可以以原告的名义进行诉讼。

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1.本案的关键在于正确理解民事诉讼中原告的含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项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本案中,刘某作为安阳市城建十公司第七工程处负责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借用该公司资质,以包工包料方式具体完成了裕华公司发包的冷库、办公楼等施工任务,履行了垫资、管理、安全保障、质量保证等义务,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际施工人。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刘某理应享有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工程价款。所以,刘某与本案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是本案的适格当事人,完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2.《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六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本案中,安阳市城建十公司作为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方,将以上合同的权利全部转让给其第七工程处负责人刘某,并不违背法律规定。工程竣工后,刘某代表安阳市城建十公司与裕华公司进行了决算,裕华公司于1996年1月29日给刘某本人出具了欠款凭单:“欠付刘某工程款136641.17元”,并且在以后的3年间,当刘某向其催要工程款时,先后4次向刘某支付工程款,这充分表明,无论从文字上还是从行为上,裕华公司已经接受了刘某的工程款权利要求,可以视为对安阳市城建十公司将合同权利转让给刘某行为的同意。易言之,刘某已经合理地取得了本案工程价款的权利请求权。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该解释并未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原、被告限定为必须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其精神在于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此可知,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实际施工人既可以作为被告又可以以原告的名义主张权利,因此,以刘某不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从而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为由,裁定驳回其起诉,是对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曲解,属于错误地排斥了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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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材料是否能抵扣付款,需要跟材料商协商2、法院会根据个案情况,制定还款方式,可分期3、起诉甲方支付工程款需要根据你们双方的工程合同约定,是否到了交付工程款的时间4、可诉讼可协商调解5、会根据你的实际履行情况判断还款方式和时间6、如果房屋被扣押封存,你结清材料款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封
  • 拖欠工程款打什么电话可以解决,拖欠工资打110可以解决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拖欠工程款打什么电话可以解决,拖欠工资打110可以解决吗

    内容:2、拖欠工资打110一般情况不管用,因为老板拖欠工资是民事纠纷,不在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员工的工资被拖欠,最好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工程款拖欠打什么电话最管用1、拖欠工程款可以拨打12333或者12351举报,也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进行讨要: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3.申请调解:如果劳动监察部门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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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施工人可以向谁追讨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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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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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权,实际施工人工程款优先权的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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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权,实际施工人工程款优先权的维权途径

    内容:综上所述,实际施工人在工程款支付中享有工程款优先权是被法律明确规定和保障的,一、工程款优先权的概念和法律依据工程款优先权,即实际施工人在工程款支付中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具体包括:1. 业主支付工程款时,应当将一定比例的款项用于预留实际施工人的工资和福利,确保实际施工人在工程款支付中获得应有的受偿权利,4. 实际施工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工程款优先权受偿的规定,2. 支付工程款的银行应当与实际施工人签订银行账户支付协议,确保实际施工人在工程款支付过程中获得应有的优先受偿权利,3. 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款支付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和投诉实际施工人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未支付的情况。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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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实际施工人能以原告身份讨要工程款吗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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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案例:实际施工人能以原告身份讨要工程款吗

    内容:案例:实际施工人能以原告身份讨要工程款吗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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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材料款可以起诉发包方吗,工程材料款怎么讨要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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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工程材料款可以起诉发包方吗,工程材料款怎么讨要

    内容:然而,在处理工程材料款争议时,承包方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与发包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如果发包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材料款,承包方可以采取一系列合法手段来保护自身的权益,工程材料款怎么讨要如果工程材料款未能按约定支付,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讨要:1、与发包人协商: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发包人进行协商沟通,说明您的困境和要求支付的理由,总之,工程材料款作为承包方的债权,承包方确实有权利起诉发包方来保护自身的权益。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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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以房抵顶工程款协议也是无效的吗?

    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以房抵顶工程款协议也是无效的吗?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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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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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仲裁吗

    内容: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可以仲裁,但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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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工程款打了欠条起诉的案由(有欠条的工程款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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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欠工程款打了欠条起诉的案由(有欠条的工程款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内容:法律分析:因拖欠工程款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起诉的案由是合同纠纷中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工程款纠纷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未取得递交结算文件的证据,发包方不予答复且事后不承认收到,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发包方不予认可而引发的工程款结算纠纷,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可以确定的,故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这类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违约拖欠,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比如,第一个法律关系是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第二个法律关系是加工承揽合同欠款纠纷,认为债权转让纠纷案件是一种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转让,所以就把这样案件案由定为欠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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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包工程款拖欠怎么办,分包工程款拖欠可以告甲方吗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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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分包工程款拖欠怎么办,分包工程款拖欠可以告甲方吗

    内容:总之,在面对分包工程款拖欠问题时,当事人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维权途径,采取合适的解决方法尽快解决纠纷,六、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除了采取法律手段解决分包工程款拖欠问题外,当事人在日常经营中还需要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在协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如分期付款、支付利息等,以尽快解决分包工程款拖欠问题,希望本文的分析和探讨能够帮助相关当事人更好地应对分包工程款拖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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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际施工人如何追讨工程款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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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实际施工人如何追讨工程款

    内容:3、实际施工人起诉索要工程款的,首先应当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这是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主渠道和主导方向,实际施工人起诉索要工程款的,首先应当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这是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主渠道和主导方向,6、实际施工人起诉索要工程款的,首先应当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这是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主渠道和主导方向,2、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如下: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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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定实际施工人的三个条件,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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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认定实际施工人的三个条件,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

    内容:同时,实际施工人还需要具备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进行,项目管理者需要充分重视认定实际施工人的过程,确保选出的人才能够为项目的顺利进行贡献自己的力量,因此,作为项目管理者,在认定实际施工人时,需要对其专业知识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对其学历、培训经历以及实际工作经验的核实,因此,作为项目管理者,在评估实际施工人时,需要对其责任心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对其过往项目的绩效和对挑战的应对能力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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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款可以打到私人账户吗?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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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

    工程款可以打到私人账户吗?

    内容:所以,建设单位和工程承包商一般会约定将工程款打到公司账户上,以避免可能的风险,最后,以一起工程款纠纷案例作为结尾:某工程承包商在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将工程款打到了该承包商的个人名下银行账户,这也说明了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应该约定将工程款打到公司账户,私人账户收到工程款的风险如果建设单位将工程款打到了工程承包商的私人账户,可能会产生以下风险:一旦工程承包商不履行合同,建设单位难以追回工程款,此外,使用公司账户支付工程款也有助于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之间建立一个更加规范化的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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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款打的欠条可以起诉吗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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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工程款打的欠条可以起诉吗

    内容:工程款欠条怎么写1、一个有效完整的欠条应当载明以下内容:欠款原因,欠款金额,付款时间,欠款人,书写欠条的日期,如果欠款人时个人,需要本人在欠条上签字、写上身份证并按手印,如果欠款人是公司,需要加盖公司公章,3、工程款欠条一般要写明当事人身份信息、欠款理由、数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工程款欠条一般要写明当事人身份信息、欠款理由、数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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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款债权可以转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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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工程款债权可以转让吗

    内容:工程款债权是指建设单位对承包商支付建设工程款项的权利。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建设单位需要与不同的承包商签订合同,并支付各个承包商相应的款项。然而,在实际运作中,建设单位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例如资金短缺等)无法按时支付全部的款项。这时,承包商就有了一定的债权。如果承包商需要尽快回收相关资金,就可以通过转让工程款债权的方式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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