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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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好,双好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了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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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分割死亡遗产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如何分割死亡遗产
内容:2007年1月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并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谢某依法分得价值128万元的财产。1月27日谢某外出时不幸突发疾病死亡法院随即作出了中止张某与谢某离婚诉讼的裁定。谢某的父亲要求继承儿子离婚诉讼中分得的财产而张某认为二人还是夫妻关系所以谢某的遗产应由她继承。律师说法律师张某与谢某的离婚诉讼虽经法院判决但在判决生效前二人之间还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二人的离婚判决还未生效在此期间谢某因病身亡导致离婚起诉终止。二人的夫妻关系一直存续到谢某死亡之时因此谢某的遗产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那么离婚时如何分割死亡遗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1.3114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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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死亡赔偿金一般不可以进行遗产分割。死亡赔偿金是死者家属所有的,不是死者的财产,所以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割。遗产包括有: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蓄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其他合法财产、如住房公积金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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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女方有权分割男方的婚前财产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再婚女方有权分割男方的婚前财产吗
内容:男方的婚前财产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是无权进行分割的,如果你们已经进行结婚登记,离婚的话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丈夫的婚前财产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丈夫去世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对丈夫的遗产进行继承。《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配偶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二婚妻子有权继承丈夫的遗产。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那么再婚女方有权分割男方的婚前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1.12.1875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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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的法律依据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死亡赔偿金的法律依据
内容:遗产表现的财产权益系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赔偿金的形成及赔偿金的实际取得均发生在死亡之后。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那么死亡赔偿金的法律依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462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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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车祸死亡,遗腹女能否参与分割遗产?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父亲车祸死亡,遗腹女能否参与分割遗产?
内容:父亲车祸死亡,遗腹女能否参与分割遗产?
陈明月律师2021.11.23387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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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老人遗产纠纷相关内容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再婚老人遗产纠纷相关内容
内容:一方婚前财产也与对方有关案例3月已经丧偶三年的凌老人与刘结为夫妻。至元月凌老人去世双方并未创造多少夫妻共同财产。刘与凌虽是再婚但并不排除彼此的配偶身份彼此之间具有当然的法定继承权。2018年6月9日郭突发脑溢血死亡。法院认为郭的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份额而无权包括全部夫妻共同财产故驳回了其子的“独占”请求。点评一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再一方面从整个民法典中看被继承人就继承对象的选择仅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作了限制性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那么再婚老人遗产纠纷相关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1.31428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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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房产遗产继承顺序 五保户遗产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再婚房产遗产继承顺序 五保户遗产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说到遗产继承顺序,那么肯定是在法定继承当中的规定。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那么再婚房产遗产继承顺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2021.12.0912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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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西安市、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详解、法律依据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14年西安市、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详解、法律依据
内容:2014年西安市、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详解、法律依据 2013年西安市、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法律依据及计算标准 本律师办理了大量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积累了很丰富的经验和技巧,胜诉率极高,现将有关法律知识发布如下。那么2014年西安市、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详解、法律依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333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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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婚前房产的分割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再婚夫妻婚前房产的分割
内容: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据《婚姻法》第二十四条明文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再婚夫妻在取得婚姻登记机关的结婚证明后,就是合法夫妻。《婚姻法》所指的夫妻当然也包括老年人再婚夫妻,老年人再婚夫妻双方当然也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那么再婚夫妻婚前房产的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1.12.1812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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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后判决离婚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后判决离婚
内容:第二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被人民法院依特别程序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其合法的婚姻关系仍继续存在除非其配偶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并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进行判决,第二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被人民法院依特别程序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其合法的婚姻关系仍继续存在除非其配偶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并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进行判决,第一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宣告失踪和死亡法律后果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被人民法院依特别程序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是其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其配偶无需再办理解除婚姻关系的手续即可与他人结婚可以依照继承法取得被宣告死亡方的遗产在利害关系人或者本人申请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前该婚姻关系不存在如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死亡宣告被法院撤销时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以下情况除外(1)生存配偶再婚且再婚关系依然存在的(2)生存配偶再婚后又离婚的(3)生存配偶再婚后其再婚配偶又死亡的,第三人民法院经案件审理缺席判决离婚的法律后果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其婚姻关系依法解除除双方复婚外不存在夫妻关系恢复问题,第三人民法院经案件审理缺席判决离婚的法律后果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其婚姻关系依法解除除双方复婚外不存在夫妻关系恢复问题,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后判决离婚宣告一方当事人失踪死亡和缺席判决其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杨一凡律师2022.01.14922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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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建议您自己查询征信信息,看看什么原因导致的。1、网上查询:查询者可以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搜索“征信中心”进入官网,按照提示步骤填写个人相关资料,再提交之后等待24小时方可查询。查询网址:https://ipcrs.pbccrc.org.cn/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征信中心)2、APP查询:随着智能手机的广泛使用,相关的征信查询APP也应运而生。查询者可以在软件商店里下载相关的APP,同样按照提示步骤填写资料,在提交之后24小时即可查询。3、实地申请:如果查询者想要去银行查询自己的征信记录,也可以直接去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分支行和征信分中心查询。在前往办理业务之前,切记要带好个人有效证件,向查询机构预约好时间,之后就可以查询了。如果是需要他人代替查询,那么不仅需要查询人和代查询人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还需要公证证明授权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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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分割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分割吗
内容:2006年10月14日上午,危某某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原、被告共获得赔偿款102283.40元,二原告已先行收取赔偿款10000元。另外在审理中查明,揭某系癫痫残疾人。因危某死亡而取得的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范畴?一种观点认为死亡赔偿金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不是遗产。从这种计算方法可以看出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赔偿。综上,死亡赔偿金应作为受害人个人遗产对待,由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依法分割。那么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分割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03101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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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继承遗产仨妻姐诉分割遗产获补偿
许瑞林律师
上门女婿继承遗产仨妻姐诉分割遗产获补偿
内容:三原告出嫁后,陈某某经人介绍到林某某家上门,双方约定,陈某某结婚后对林某某夫妇尽生养死葬义务,二老去世后,房屋财产大部分归陈某某夫妇所有,法院认为,被告陈某某与岳父母林某某夫妇约定,由陈某某夫妇负责林某某二老的生养死葬,待林某某夫妇去世后,所遗留的房屋财产大部分归陈某某夫妇所有,被告陈某某将岳父母遗产老屋拆除修建时,三原告阻止并要求进行分割,双方遂发生纠纷,三原告诉讼到法院请求被告分割遗产,林某某夫妇生育四个女儿,即三原告和被告陈某某之妻,被告陈某某夫妇尽到了赡养义务,但是三原告同样也对父母尽了一定赡养义务,据此,法院判决由被告陈某某补偿三原告人民币各20000元。
许瑞林律师2021.11.2837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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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能否进行遗产分割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死亡赔偿金能否进行遗产分割
内容:因为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死亡赔偿金是对家属的补偿,而不是给死者的,不是死者生前的合法财产,因此不属于遗产,不能进行遗产分割。公民个人财产包括公民个人单独所有的财产,也包括公民与他人共有财产中应属该公民所有的份额。非法侵占的国家的、集体的或者其他公民的财产,以及依照法律规定不允许公民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遗产。
荣静月律师2022.03.2225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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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请详细描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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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还健在,子女是否有权要求继承遗产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还健在,子女是否有权要求继承遗产
内容:但是按照我国传统的民间习惯,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健在时,一般并不马上发生继承遗产的问题,而要等到父母双亡后,才由子女继承、分割他们的遗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是继承开始的惟一法定要件,所以父母一方死亡,儿女和其他继承人都有要求继承其遗产的权利。现实生活中,有的子女在父或母一方死亡,一方健在的情况下,不愿提出继承,这样就可等待父母双亡后再继承。但是,有时候子女不及时要求继承,其继承权可能会受到侵犯。如父母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急于带遗产再婚的,如不尽快确定死者遗产范围,依法继承,子女应继承的份额可能就会被再婚的父母带走。那么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还健在,子女是否有权要求继承遗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1.31786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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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转继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内容:转继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据此,转继承制度实际上在我国已得到确认。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转继承纠纷需要的材料(一)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那么转继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1.31376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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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大结婚后分出来单过,老人给3亩多地,一辆车,老二没结婚跟父母一起过,后来老人养猪挣了点钱,后老二结婚,老大再次要求分家,这个该怎么分,老大之前分的地跟车就属于他了,还是需要跟老人现有的财产一起分割,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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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能进行遗产分割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死亡赔偿金能进行遗产分割吗
内容:事故发生后,我将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和张某的继承人起诉到法院,请求双方赔偿损失。从《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遗产范围可知,公民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时,赔偿义务人向其支付的死亡赔偿金并未包含其中,所以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进行分割。死亡赔偿金如果需要分配,一般应由亲属之间协商解决。综上所述,张某的死亡赔偿金是属于张某亲属的财产,不是张某的遗产,所以王先生也不能主张将张某的死亡赔偿金作为其遗产来赔偿自己的损失。那么死亡赔偿金能进行遗产分割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396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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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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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被告与被继承人属于再婚夫妻,继承案件中,被告提出追加其再婚前所生育的女儿作为本案继承人参与分割遗产。经查,其女儿在被告再婚时已成年,并未与被继承人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法院予以驳回被告该项请求。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以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
周春花 518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4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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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收费2万与张三“假结婚”,帮忙落户北京!后突发意外去死,可获得120万赔偿,张三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出现要求分割赔偿款及继承遗产,法院未认可孩子是继承人。 法律没有假结婚一说,领了结婚证就是真夫妻,有权利按法律规定继承遗产。 为了减损,我们查到对方张三名下有购房并有按揭款,银行是邮政储蓄,法官给开了调查令,大家猜猜能查出哪些信息?
元甲婚姻家事 740评论 -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北京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姚平 58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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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对遗产的分割已经达成一致意见,需要办理公证、变更房产登记。取材料调证明,手续繁琐,客户委托我们办理,不用费心费力的学习办理公证的程序,省下了时间和精力。林艳英 93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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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时需要返还已继承的遗产吗? 《民法典》第1157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当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的一方享有配偶继承权,可依照法律的规定或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继承其应得的那份遗产,并在遗产分割完毕后享有对这份遗产的所有权。生存配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这部分遗产。因此,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当然有权处分其所继承的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带产再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人民法院可以应申请人的请求强制排除他人的非法干涉。实践中,如果生存配偶没有携带其未成年子女再婚的,则应将所继承的一部分或全部财产留下作为抚养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如果死亡一方生前负有债务,生存配偶则应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然后再处理其带产再婚的问题。
姚平 207评论 -
🚩遗嘱应遵守必留份规定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民法典》第1141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部分人缺乏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或者虽有生活来源但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如果剥夺其继承权,无异于造成其生存危机,因此没有为其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无效。有胎儿出生后是继承人的,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民法典》第1155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义务也随之消失,但胎儿是需要抚育的,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其成长需要,减轻生存压力。
大律云律师团 598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