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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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内容:此外,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还需要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土地出让合同及附条件的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承担相应的土地收益金等土地使用费用,综上所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国家或集体授予企业或个人使用土地进行建设项目,因此,在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和使用过程中,特别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定,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2014年的&ldquo,一旦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合法地使用土地,建设住宅、厂房、商铺等各类建筑物。
崔玉君律师2023.06.2688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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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是:1、主体是国家,标的物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特定性;2、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3、土地使用权出让具有有偿性和有期限性;4、土地使用者行使权利具有有限性。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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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使用权能卖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出让土地使用权能卖吗?
内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那么出让土地使用权能卖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1.12.2949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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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或者拍卖出让。土地出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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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内容: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主要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等有关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如越权审批出让或者出让给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与个人。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违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即可构成本罪。那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1.1953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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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素如下:1、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3、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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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内容:(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违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即可构成本罪。那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1.12.2963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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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土地界址、面积;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基本情况;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出让金数额及支付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条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二)土地界址、面积等;(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五)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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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获得规定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土地使用权出让获得规定是什么?
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获得规定是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这种情况之下的话是需要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同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让获得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1.12.29359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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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出让土地使用权有规定的最高年限。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出让最高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出让最高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出让最高年限为40年。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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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内容:2、审查人员查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驳回转让申请。那么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1.12.2949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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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如下:1。招标转让。2.拍卖转让。3.协议转让。协议转让是指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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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规定是什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规定是什么?
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规定是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1.12.29273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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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吗
内容: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第三十六条,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第四条 设定抵押之土地使用权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及有关税费。第六条 抵押期间,已设定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由甲方占管。第十一条 乙方申请处分抵押土地使用权时,应当书面通知甲方或其它当事人。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1042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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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法有:可以通过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并同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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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登记
陈宗琼律师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登记
内容:因而国家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作了相应的限制规定。因此,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是有偿取得使用权,对土地使用权有权作出处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是指土地抵押权终止,当事人持有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他项权利注销登记。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1.0110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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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40至7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为50年,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不存在到期问题。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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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内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孔孟廷律师2021.11.29601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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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土地界址、面积;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基本情况;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出让金数额及支付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条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二)土地界址、面积等;(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五)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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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内容: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主要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等有关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如越权审批出让或者出让给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与个人。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违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即可构成本罪。那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1.1977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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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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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否有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开发区管委会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否有效
内容:不少地方反映了一些市辖区及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让土地的情况和问题。对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能否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主体的问题,国土资源部认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具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资格。对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出让主体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存有不同观点。那么开发区管委会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1.12.30102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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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出让有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出让有什么
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主管部门登记、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那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出让有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1.12.2930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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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政府批准同意大利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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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怎么办?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怎么办?
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可以续签或者是终止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规定是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1.12.29320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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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这7种情况,可以多分财产! 对方出轨了,我能多分财产吗? 我要离婚了,财产能不一人一半吗? 1.隐藏财产。如将车辆、首饰等动产藏起来。由于法院尚未全面推行财产申报制度,未主动申报的财产,是否可以视为隐藏财产,实务中处理不一。 2.转移财产。转移财产是指改变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如将财产无偿转让他人。 3.变卖财产。如私自将房屋变卖,但变卖财产并不必然会对夫妻财产造成减损,只是改变财产形态。如果将变卖房子的钱存起来,并未进行消费,最终未必会少分。当然,如果私自变卖房产后,房产涨价了,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4.毁损财产。在实务中,夫妻矛盾激化时,一方可能会有砸坏车辆、收藏品等贵重物品的行为,若有证据证实,亦可主张多分财产。 5.伪造债务。在实务中,针对银行流水的支出,法院一般会审查。 6.一方有过错,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可酌情多分财产。 7.对方获得子女抚养权。
大律云律师团 46评论 -
妈妈再婚后一边催要抚养费,一边恶意切断孩子和爸爸的联系,无奈之下提起探望权纠纷
元甲婚姻家事 271评论 -
孔女士,不够成伤残等级,难道只有那几个赔偿项目吗?能争取的,不论多少,咱们尽力争取,精损争取2000,不放弃委托人的一丝一毫利益👍
元甲交通律师 334评论 -
【专业团队的力量】个人、支付能力弱、执行遥遥无期,面对这样的被执行人,大多数执行律师的选择是执行立案,然后被动等待执行法官出终本裁定,并在最后告诉委托人说自己尽力了。而真正把委托人利益放在首位,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的律师们,是会尽全力去争取,先是了解一切可能的执行线索,然后是多次和执行法官沟通调查取证事宜,最后赶赴现场持令调取相关证据,这样客户拿到的胜诉判决才有可能真正变现🌸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5评论 -
北京三中院的胜诉判决 2014年10年前的合作事项,现在却以借贷被起诉,经历了一审二审法院最终核实事实,避免了百万以上的损失🙏🙏🙏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61评论 -
76岁老人交通事故抢救无效伤亡,次要责任,家属第一时间找到元甲律所介入,在40天内获赔80万元和解拿到高额赔偿。这不仅仅是律师的责任,更是家属的希望
元甲交通律师 319评论 -
这个继承纠纷中对方不同意调解,还出假证据,我们为阿姨争取的继承财产远远超过谈判时的权益。让人感叹的是,对方一直较劲,最终吃了大亏。
元甲婚姻家事 24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