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一年,上个月发薪日看到工资条底薪与签订的合同上的底薪降了一千元,但是没有接到任何形式的通知或告知。从去年12月开始没有收到过工资条。在入职第四个月才开始缴纳社保。目前有离职的想法,主要是对薪资不满意,可以离职后起诉公司获得补偿吗

2024.03.01 14: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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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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