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属于哪种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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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听证的法定程序:&emsp,行政机关拟作出像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较重的行政处罚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要点三、行政处罚作出前可申请听证一般来讲,在行政处罚作出前,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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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什么是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是指经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卫生条件、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及其它有关要求进行的审核,审核符合条件后颁发的许可证书,四、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办理流程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位或个人首先需要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卫生标准进行建设或整改,4、在领取许可证后,需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食品生产、流通、服务等方面的卫生和安全条件进行管理和改进,确保食品安全。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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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可是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却置身于房屋拆迁关系之外,开发商等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成为拆迁人,房屋所有权人为被拆迁人,他们之间形成法律关系,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于尴尬的境地。3.房屋拆迁涉及的问题方方面面,不少事情至少需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媒介”,甚至出面“协调”,可是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倒无权参与其中了,有劲使不上。事实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然要参与其中的。那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房屋拆迁的监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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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何对《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对《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第一,对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发放程序和内容依据进行审查。没有获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人,不具有拆迁资格,坚决不准许事实房屋拆迁活动。拆迁许可证作为行政许可的书面凭证,必须形式合法。那么《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性如何审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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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市房地局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50%以下的罚款;(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非法转让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的,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50%以下的罚款;(四)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其停止预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那么论房产转让过户的行政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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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未经批准立项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擅自增加投资概算、未及时拨付工程款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除依法承担责任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约谈建设单位负责人,并作为其业绩考核、薪酬分配、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的重要依据,甲方不支付工程款给项目部违法吗法律主观:施工单位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后,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可以先到监督部门去投诉,如果监督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答复或者投诉人对于回复不满意,可以向法院起衫御诉拖欠工程款的政府,(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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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三、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程序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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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城市房屋拆迁是全社会最为关注、最为敏感的问题,也是易引发群体上访,激化社会矛盾的问题。房屋拆迁问题在所有的社会矛盾中应当是个非常重大而敏感的问题,处理不好不仅侵害了他人合法的物权,而且很容易引发群体上访事件。笔者日前所承办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中所折射出的方方面面问题,使我们看到当前城市规划与房屋拆迁工作中仍存在着相当多的行政法律问题。建设部的这一规定,目的就是为了纠正滥用行政许可权。根据建设部的通知,从发文之日起,这种违法行为理应得到纠正,然而时至2007年这种行政违法问题却仍然存在。那么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行政法律问题及权利救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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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综上所述,行政处罚的种类繁多,涵盖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执照或许可证、责令关闭网站、行政拘留、撤销职务和划定限制区域行政处罚等多个方面,当行为主体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利益或造成严重危害时,国家机关可以采取责令停产停业的措施,当某些地区的行为主体在特定领域内存在违法行为,为了维护该区域的秩序和稳定,国家机关可以划定限制区域,并对该区域内的行为主体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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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个人或企业可以通过合规的途径申请消除行政处罚记录,但需要注意在消除期间维护良好的行为和态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个人或企业可以申请行政处罚记录的消除,行政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和评估,如果认为申请人已经改正错误、积极主动且符合相关要求的话,才会考虑给予消除行政处罚记录的许可,消除行政处罚记录并不仅仅是时间的问题,还与个人或企业在消除期间的表现和行为有关,通过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和积极主动的改变,相信行政处罚记录最终可以得到消除,还个人或企业一个公正的发展机会,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行政处罚记录的消除时间是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的。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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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附件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核发及签注申请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一因私赴台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833mm)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和相同规格的照片一张2交验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3提交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申请人赴台的意见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5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二应邀赴台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和相同规格的照片一张2交验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3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4提交国务院台办或国台办经济局签发的批件5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6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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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屋拆迁行政许可诉讼案件,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因不服房屋拆迁许可前置行政程序行政行为的诉讼,包含有对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不服、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不服和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服;另一种情况是对拆迁许可行为、房屋拆迁裁决行为、行政处罚行为及拆迁强制措施行为不服;第三种情况是起诉行政机关不作为,包含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办理拆迁许可前置行政行为不作为和房屋拆迁管理机关对拆迁许可决定,裁决及强制措施不作为,另外还有因行政机关不履行拆迁监督、管理职责而提起的行政诉讼。那么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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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不是行政许可行为。从性质上讲,婚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即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认定某一事实或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一种行为,其目的在于依法确认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我们说婚姻登记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是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了公民享有婚姻自由权,公民可以自主决定结婚还是不结婚,也可以自主决定维持或者终止婚姻关系,而不需要由行政机关来赋予这种权利。由此可见,婚姻登记和行政许可有着本质的区别,绝不能将婚姻登记理解成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那么婚姻登记是否属于行政许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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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行政裁决申请:(一)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四)房屋已经灭失的;(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对裁决申请不予受理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那么什么情形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受理行政裁决申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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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举个栗子:大牛将股权卖给富贵,签约后未在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大牛觉得卖亏了,遂反悔并主张合同未生效。 关于合同生效与报批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是指决议和决定,并非协议。 (2008)开民初字第134号判决书的观点: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因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是市场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满足公开查询目的所进行的股东信息登记。真正决定股东身份的并非登记行为,而是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以及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实质行为。所以大牛的主张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风险呢? 如果是卖方: 1.尽量约定先收钱,再办理变更登记; 2.约定自己只有配合义务; 3.不接受未及时配合办理登记过重的违约责任; 4.移交后及时办理登记; 5.约定买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买方: 1.尽量约定先登记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较大尾款); 2.就卖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约定较重违约责任; 3.约定公司本身为登记的义务人且承担违约责任且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原因除外)。
继承案件,年代久远的房产在不动产查询系统没有登记,对方又不配合提供,通过法院调查令可以查询纸质档案。 PS:朝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不含军产、央产、保密产)登记的事务性工作和自然资源登记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和自然资源地籍调查事务性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争议案件、土地权属纠纷案件调查处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数据、土地权籍数据和不动产登记档案、地籍档案的管理工作。
目前中国建筑行业里,以内部承包项目责任制的名义签订协议书后,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是挂靠施工的情况比比皆是。今天就给大家讲一讲项目被认定为挂靠施工的法律后果: 在行政监管层面,当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时,不同行政机关可依据不同法律法规对公司和项目经理进行处罚,仅罚款这一项就可以按照项目产值的2%~4%进行罚款。 相反,当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内部承包时,属于合法,被认定为转包时,处罚也比挂靠轻的多。 经济纠纷层面,当项目对外拖欠人材机款项时,如果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则公司与项目经理共同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向项目经理追偿。 综上,对于内部承包制建筑公司和项目经理来讲,如果被认定为挂靠,无论是行政处罚层面还是责任承担方面都是最差的结果。建议内部承包制建筑公司和项目经理尽力避免双方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