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撤诉后还再能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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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在我们实践过程当中,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官无法认定你们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那么一般来说第一次起诉离婚法官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后,您需要等一审判决下达后生效六个月再提出第二次诉讼离婚。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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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撤回起诉诉讼费怎么收1、法律主观: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减半交纳 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法律主观: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减半交纳 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6、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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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此致XX区人民法院申请人,XXX20XX年XX月XX日后慎重选择撤诉的技巧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gt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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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除了离婚案件需要有新情况新理由并受六个月的期限限制处其他案件的撤诉是可以重新起诉的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就会受理。那么离婚案件二审原告可以撤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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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解释规定,原告撤诉以后,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符合要求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撤回起诉。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那么起诉离婚原告撤诉的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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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民事诉讼原告撤诉后可以再起诉吗民事诉讼中原告撤诉后依法还是可以再起诉的但离婚的案子有定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百条第()项的规定不予受理。那么离婚民事诉讼原告撤诉后可以再起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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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除了离婚案件需要有新情况新理由并受六个月的期限限制处其他案件的撤诉是可以重新起诉的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就会受理。六个月的时间限制只是针对原告的为了给予原告充分的考虑时间对于被告而言可以随时起诉离婚没有时间的限制。那么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后什么时间可以再起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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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2.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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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个月内又起诉的有些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第次起诉时如果法院认为双方感情未破裂往往会判决不准离婚或动员原告撤诉此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个月之内是不能再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此期间双方可通过协议的方式到民政局办理离婚。那么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个月内又起诉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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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撤诉是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行使处分权的表现,撤诉又分为申请撤诉和按撤诉处理两种情况,1、申请撤诉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撤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那么民间借贷原告应该怎么撤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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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民事诉讼原告撤诉后可以再起诉吗民事诉讼中原告撤诉后依法还是可以再起诉的但离婚的案子有一定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离婚诉讼原告可以撤诉几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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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注意1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2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那么交了离婚诉讼费没开庭原告撤诉退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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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如果是原告上诉以后又撤诉,那么,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按照一审判决结果执行就是撤诉就是原告起诉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自动撤回自己的起诉,不再要求法院对自己和被告之间的纠纷作出裁决,撤诉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案件立案受理后至法院宣判前这一期间内,撤回起诉或者上诉,从而终结审判程序的一种诉讼行为,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表现,只要是法院已立案受理,撤诉只能是依原告的申请进行,承办法官无权要求原告撤诉,剥夺当事人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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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诉讼离婚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吗离婚案件中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按撤诉处理。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除外。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须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那么诉讼离婚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吗,诉讼离婚原告不出庭会自动撤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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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原告,七个被告 开庭五次 终于把客户的200万工程款赢回来了🥇👏🏻👏🏻
第一次起诉对方策略有误,法院劝说下撤诉 第二次对方再次坚持起诉,不当得利全部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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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可怕吗? 给大家分享一个我们顾问单位的做法——该出手时就出手。 这个顾问单位的高管班子在去年做了一次交接。新班子上台后修改了很多管理制度,公司的管理日趋规范,所以习惯了老办法员工就有要联合对抗的势头。其中有一个特别活跃的“带头份子”很不配合,新的总经理很果断拍板:即使后面有仲裁也就仲裁了,但团队氛围不能乱。最后这个员工是自己离职走的,但走了之后不甘心提了仲裁,公司还是没有退步,委托我出庭应诉。员工知道自己理亏,结果公司收到了最好的结果,按照未到庭撤诉处理,没有任何责任。 作为企业发展顾问,看过很多企业的变革,想说的是,很多劳动纠纷恰似改革阵痛,新老制度交替时,阵痛不可避免,但坚定规范管理、果断应对的魄力,能助力企业冲破阻碍。唯有忍得一时痛,方能换得长远兴,企业方能在变革浪潮中稳健前行。所以为这个顾问单位领导人点赞:想得明白才能走得长远👍
近日,我方代理的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友谊村集体权益纠纷案圆满收官,原告主动撤诉,案件高效化解!感恩村民组长吴平及全体村民的信任与支持,两枚锦旗不仅是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 专业铸就口碑,真诚赢得信赖!天用律师团队始终以“客户权益”为核心,用法律智慧为每一份托付保驾护航。未来,我们继续全力以赴,不负期待!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追讨工程欠款的途径: 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2、找追债公司帮助。3、法律途径。 工程欠款起诉流程: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