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侵权行为产生的是什么责任

2022-02-09 07:13:21
48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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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实施侵权行为后产生的主要是侵权责任,侵权人需要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1、停止侵权行为;
    2、对侵权行为进行补救,一般是赔偿财产;
    3、侵犯他人人格权的,除了上述的之外,还需要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以及第一百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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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5-25 09:34:20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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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后,应由谁对未成年子女侵权行为负责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夫妻离婚后,应由谁对未成年子女侵权行为负责

    内容:夫妻离婚后未成年人子女给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了损害应由与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进行赔偿。未成年人在实施损坏他人财产或伤害他人人身的行为时还不到十八周岁但在受害人到法院告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要求他们进行赔偿的时候未成年人已经满十八周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未成年人有经济能力进行赔偿就由未成年人来赔偿如果未成年人没有经济能力进行赔偿则仍然由其原来的监护人来赔偿。监护人不可以以未成年人已满十八周岁应当自己承担责任而拒绝赔偿。3夫妻离婚后应由谁对未成年子女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确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那么夫妻离婚后,应由谁对未成年子女侵权行为负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0256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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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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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上架的产品是已经认定为了侵权产品吗
  • 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被侵权有哪些赔偿责任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被侵权有哪些赔偿责任

    内容:侵权行为就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并造成损害,违反法定义务,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4、侵权行为一般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3、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承担侵权责任:侵犯人身:(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行为人虽无过错,但法律特别规定应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也属于侵权行为。

    赵金保律师
    2023.12.0589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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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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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意同乘的侵权行为的特点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好意同乘的侵权行为的特点是什么

    内容:第三种意见认为王某与胡某违反交通法规行为共同的不法行为侵害了吴某的生命健康权属于共同侵权。所谓好意同乘的侵权行为是指无偿搭乘他人机动车且该机动车上的同乘者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好意同乘的侵权行为的特点是第一所搭乘的他人机动车并非为搭乘者的目的而运营或者行驶搭乘者的目的与机动车行驶的目的仅仅是巧合或者仅仅是顺路而已。本案中王某与胡某均违反交通法规共同导致吴某受伤共同侵权行为成立。在运输途中王某与胡某发生交通事故致吴某受伤应承担侵权责任。但由于吴某属于好意同乘者明知货车不宜载人而强烈要求搭乘车辆本身也存在过错应适当减轻王某的民事责任。那么好意同乘的侵权行为的特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2916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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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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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中的侵权是民事侵权,则该命令不是行政处罚;如果侵权行为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则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责任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责任是什么

    内容: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责任是什么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侵权行为责任,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着恶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那么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责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69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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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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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

    内容:很多朋友都知道,债务的大部分产生原因是由于合同,侵权伤害,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民间借贷等等,民间借贷中借贷关系很明确,但是涉及到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原因时,往往需要区分开来,这里小编介绍一下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那么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1014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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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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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权行为之债具有什么特点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侵权行为之债具有什么特点

    内容:侵权行为之债具有什么特点侵权行为之债是除合同之债外的一类较为常见的债。与合同之债相对,侵权行为之债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它由非法行为所引起,侵权行为之所以能够在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产生债券债务关系,在于它侵犯了国家、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财产、人身上的合法利益,性质上属于不法。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侵权行为之债的内容,均有法律明确规定,且不得预先以约定免除加害人的赔偿责任。那么侵权行为之债具有什么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839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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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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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侵权主要包括: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等侵犯专用权、侵犯许可使用、侵犯转让权、侵犯获取报酬权的侵权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 离婚侵权行为以及救助措施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离婚侵权行为以及救助措施

    内容:第47条规定了一方侵犯他方财产共有权的行为及其处理措施,这对于保护离婚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离婚纠纷法律咨询明确指出在离婚时夫妻一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显然,该项救助措施仅适用于判决离婚,而不适用于。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权属于离婚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该权利的保护适用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即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那么离婚侵权行为以及救助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16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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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 侵权行为 区别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不当得利 侵权行为 区别

    内容: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如果违反这些法定义务,义务人则可能构成侵权行为。那么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625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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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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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权行为与无因管理的区别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侵权行为与无因管理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侵权行为与无因管理的区别是什么侵权行为中,行为人眉-宇为他人利益谋利益的意思,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恰有为他人管理谋利的场合。侵权行为违反社会道德准则,对社会有害无益,是法律不予保护的行为,而无因管理符合社会道德准则,对他人和社会有利,是该得到鼓励和法律保护的行为。一般民事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无因管理的主体则无此限制,只要能从事一定的事实行为即可。无因管理属于法律事实中与人的意志有关的人的行为事实,无因管理事实的构成以事务管理的承担为准。管理人对于本人依法负有义务时也不能成立无因管理。这是无因管理的最基本特征。那么侵权行为与无因管理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616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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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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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侵权行为怎么处理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民事侵权行为怎么处理

    内容:受害人的权益保护和赔偿是处理民事侵权行为的关键,处理民事侵权行为时,受害人的权益保护非常重要,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怎样处理民事侵权行为,以保护受害人的权益,民事侵权行为的处理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诉讼程序、权益保护和赔偿等,总之,处理民事侵权行为需要受害人及时采取行动,选择合适的法律救济方式,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其次,要处理民事侵权行为,受害人可以选择提起诉讼。

    任冰峰律师
    2023.06.1957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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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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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型的共同侵权行为及连带责任有哪些?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典型的共同侵权行为及连带责任有哪些?

    内容:典型的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行为。2、共同侵权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共同过错。3、共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受害人有权向共同侵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数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而任何一个共同侵权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的赔偿责任。2、受害人有权请求任何一个或数个共同侵权行为人负连带责任。3、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因加害人内部的约定而改变其连带责任的性质。那么典型的共同侵权行为及连带责任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0917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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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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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产生的侵权行为怎样举证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施工产生的侵权行为怎样举证

    内容:5.因建设工程或工程设施倒塌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就其他责任人的原因致害承担举证责任6.因建设工程或工程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就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7.因堆放物倒塌致害的侵权诉讼由堆放人就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8.因挖掘地面、修缮安装地下设施致害的侵权诉讼由施工人就自己设置了明显标志和采取了安全措施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那么施工产生的侵权行为怎样举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016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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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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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誉侵权是刑事还是民事,名誉侵权行为怎么判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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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名誉侵权是刑事还是民事,名誉侵权行为怎么判

    内容:名誉侵权作为一种侵权行为,通常会导致对受害人的名誉、声誉和社会评价造成重大损害,在民事法律体系中,对于名誉侵权的处理更注重修复受害人的名誉和声誉,刑事法律体系更注重对名誉侵权行为的严惩,以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民法对名誉侵权行为给予了受害人较为广泛的保护,同时也强调了侵权行为的普遍性和社会危害性,名誉侵权行为怎么判名誉侵权行为如何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因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可能包括多种不同的方式和情节,名誉侵权行为的判决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

    张旭律师
    2023.12.1164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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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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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继承权利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民法典继承权利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内容: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将自己的财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的,这种关系是遗赠继承关系。在法定继承中,被告主要是占有或多占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那么民法典继承权利的侵权行为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30553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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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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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意同乘侵权行为的规则是什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好意同乘侵权行为的规则是什么

    内容:所谓好意同乘,就是无偿的好意同乘,即搭便车、搭顺风车,是指无偿搭乘他人机动车,且该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确立好意同乘侵权责任的要旨,既是对于受害人所受伤害的保护,也是对于汽车保有人对同乘者责任的限制。其次,在另一方面,既然好意同乘者是无偿搭车,是“顺风”而已,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要车主与客运合同一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是不公平的。确立好意同乘侵权行为的规则,就是平衡好意同乘者和机动车一方的利益冲突,确定适当的赔偿规则。那么好意同乘侵权行为的规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3896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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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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