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合同义务的规定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后合同义务具有以下特点:1、后合同义务是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产生的义务,合同成立前,当事人承担的是先合同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未终止,当事人履行的是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主要是法定义务,违反后合同义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并没有一定之规,依诚实信用原则应履行的义务,均应为后合同义务的范围。比如,合同解除后,需要恢复原状的,对于恢复原状给予必要的协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对于需要保管的标的物协助保管。国家秘密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法接触。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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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负担不能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义务在赠与合同成立时不得属于“履行不能”的义务。缔约之后,义务履行不能,可由赠与人决定是否撤销合同。缔约之时的履行不能则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所附义务不能是法定的义务,在实践中,抚养义务是作为最重要的法定义务。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法定义务作为赠与合同所附的义务,则赠与合同的效力应当依赠与人的意愿而定,即:或者将法定义务剥离,使原来附义务的赠与成为一般赠与;或者变更赠与合同所附义务的内容,使合同继续有效;当然也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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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第五百五十九条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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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违反后合同义务应承担怎样的责任违反后合同义务仍然应当按照违约责任来处理。后合同义务不是合同义务而是法定义务,违反后合同义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并没有一定之规,依诚实信用原则应履行的义务,均应为后合同义务的范围。比如,合同解除后,需要恢复原状的,对于恢复原状给予必要的协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对于需要保管的标的物协助保管。泄露了商业秘密要承担民事责任。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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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后合同义务发生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即后合同义务是在缔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义务,为特定义务主体。后合同义务即为合同生效前之附随义务。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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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义务可分为约定合同义务与法定合同义务,对于后合同义务而言,它是法律强制缔约双方承担的在合同履行结束后当事人依法不得不继续履行的合同义务,而不是由合同双方自我约定的义务,即非约定合同义务,因此,后合同义务归属于法定合同义务,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行为构成违法行为而非违约行为。后合同义务即为合同生效前之附随义务。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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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合同债权质押的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该怎么做债权质押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直接向质押的合同债权之债务人主张权利。合同债权质押与动产质押的差异在于质押标的不同,前者是基于合同产生的请求权,而后者则为有体物动产。合同债权质押涉及到三方当事人和三个债权:三方当事人是指质权人(债权人)、出质人和第三债务人。此例中,银行对A享有贷款债权,A对C享有租金债权,以租金债权作为担保质押于银行,以保障银行贷款债权的实现,即为合同债权质押。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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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第五百五十九条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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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义务1、支付价款如前所述,买卖合同乃双务、有偿合同、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须以支付价款为代价。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移转的标的物担保不受他人追夺以及不存在未告知权利负担的义务。那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义务是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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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后合同义务具有以下特点1.后合同义务是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产生的义务,合同成立前,当事人承担的是先合同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未终止,当事人履行的是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主要是法定义务,违反后合同义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并没有一定之规,依诚实信用原则应履行的义务,均应为后合同义务的范围。合同的内容不同,后合同义务也不同,法律不可能针对个案确定后合同义务的内容,但按照交易习惯,某类合同终止后,当事人通常的行为准则,应作为后合同义务。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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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后合同义务具有以下特点1.后合同义务是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产生的义务,合同成立前,当事人承担的是先合同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未终止,当事人履行的是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主要是法定义务,违反后合同义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并没有一定之规,依诚实信用原则应履行的义务,均应为后合同义务的范围。比如,合同解除后,需要恢复原状的,对于恢复原状给予必要的协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对于需要保管的标的物协助保管。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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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德国法院正是借助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了大量关于后合同义务的典型判例。在英美法系中,对于后合同义务体现的较为明显是商业销售合同和雇佣合同。还有学者认为,后合同义务是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在现代合同法中,当事人所负担的并不以给付义务为限,在合同成立前及终止后,当事人亦负有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义务,其中在合同关系终止后,当事人所负的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称为后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也具有它一些明显的特征:1、后合同义务是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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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后合同义务即为合同生效前之附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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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义务可分为约定合同义务与法定合同义务,对于后合同义务而言,它是法律强制缔约双方承担的在合同履行结束后当事人依法不得不继续履行的合同义务,而不是由合同双方自我约定的义务,即非约定合同义务,因此,后合同义务归属于法定合同义务,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行为构成违法行为而非违约行为。后合同义务即为合同生效前之附随义务。有效合同成立是后合同义务存在的前提。合同未成立、合同无效或合同可撤销都不会产生后合同义务。如果后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合同关系彻底消灭,合同就是绝对终止了。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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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后合同义务不是合同义务而是法定义务,违反后合同义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并没有一定之规,依诚实信用原则应履行的义务,均应为后合同义务的范围。比如,合同解除后,需要恢复原状的,对于恢复原状给予必要的协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对于需要保管的标的物协助保管。除了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保密的特定事项,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也不得泄露。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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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圆满落幕,信任永驻心间 ✨ 一份调解书的抵达,不仅是一份认可,更是责任的延续。 感谢客户的信赖与配合,让专业与努力有了圆满的答案💼 天用律师始终提醒您: 🔹 权益守护要趁早,时效风险不忽视; 🔹 施工细节勤留存,权责分明免争议; 🔸 合同条款须严谨,附随义务稳保障。 案件虽结,守护不止🌟 未来路上,我们仍是您最坚实的法律后盾!
朋友忽悠我买保险,后来发现合同内容不符,钱不给退怎么办?
三人经商议合伙干工程, 由于合作期间分歧较大,两人退股, 导致后期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 869万欠款该如何快速要回? 三人商议合伙干工程 2017年,工程公司(化名)经招投标取得某县区交通运输扶贫“建养一体化”工程的施工。 经由市政建设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及胡先生与工程公司商谈一致,将工程中的其中五个标段的施工进行转包。 胡先生与沈某、孙某三人经过协商,由胡先生和孙某负责出资,沈某负责承接工程,三人共同承包该标段的工程施工,以市政建设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开始施工。 由胡先生与孙某负责现场项目施工管理,组织人力、机械设备、原材料等,并在现场临时搭建混凝土搅拌站,对上述标段进行实际施工。 两人退股导致工程款拖延 2017年7月9日,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共同补签《项目合作协议书》一份,约定合作承包施工范围、股份比例、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资金、财务管理等内容。 2018年11月4日,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工期、定价方式、工程款支付等。 2019年1月16日,因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在合作期间出现分歧,故沈某、孙某退出合作,由胡先生继续施工,各方签订合同一份,由胡先生支付沈某、孙某相应股份转让款,承接的上述工程由胡先生继续施工。 2019年12月31日,胡先生按期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义务,并交付业主使用至今。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已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还剩余约869万元工程款一直拖延支付。 申请仲裁要回全部款项 2020年—2023年间,胡先生无数次与多个合作方沟通时,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与矛盾,所以款项一拖再拖,一直未解决工程款纠纷。 于是在2023年6月,胡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天用律师帮助胡先生梳理了案情,指导收集证据,包括合同、施工情况记录、合作协议书、结算会议纪要等全面的证据资料。 资料准备齐全后向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由两位资深的天用律师参与出庭。庭审中,天用律师对全面的证据进行观点论述,对被拖欠的工程款据理力争,得到了仲裁院的认可与支持。 经合议,仲裁庭裁决如下: 1、工程公司向胡先生支付工程款869万元; 2、本案支出的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和律师费全部由工程公司承担; 3、本案仲裁费由胡先生承担20%,由工程公司承担 80%。 经过天用律师的不懈努力,胡先生的全部诉求达成,胡先生对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非常认可,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我在江苏这边吧,竣工了个活儿,还差170多万,两年多了还没给我有都经过验收吗?都交付都使用了,170万是属于尾款吗?还是属于质保金,都有到一块儿了,您是总包发包方,不给您支付,这对对对对,他们的理由是什么呢?房子没卖出去,合同里面有约定,说是要在他们把房子卖出去之后才给我们付款吗?那倒没有,对呀,所以说他这样说肯定是没有道理的,他房子有没有卖出去,是不影响说是他给您付款这样的一个义务的,更何况如果他房子卖的多,他房子卖的好,他会多给您付吗?也不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