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房产怎么更名



内容:自原告付某桐出生后,其母亲韩某即带其离开单独居住至今,被告付某强亦未支付过原告付某桐抚养费。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典型意义未成年子女要求支付抚养费,基本上都是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或离婚后才产生的,而在婚姻存续期间,由于夫妻双方财产为共有财产,是否能要求不尽抚养义务的一方支付抚养费,这是本案争议的要点。那么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要求一方支付抚养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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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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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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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诺是否有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作出的承诺是双方自愿作出的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承诺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该承诺是有效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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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抚养费给付是在夫妻离婚时才需要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的财产对子女进行抚养,所是不存在抚养费问题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那么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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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规定,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则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男方基于遗嘱继承取得的房产,不能作共同财产分割。内容可以设定婚后一方的收入归一方所有,不纳入共同财产的范围。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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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此,张某多次向王某某索取女儿的抚养费未果,遂以女儿为原告、以自己为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王某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第一种认为,原告法定代理人张某在未提出与被告王某某离婚的情况下,夫妻的共同财产处于共同共有的形态,任何一方或双方都可以支配家庭的共同财产来抚养女儿。被告不支付抚养费的原因是对原告法定代理人在家庭经济问题上的做法有意见所致,但这属于夫妻双方在家庭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矛盾的处理问题,现原告并未提出离婚诉讼,故不属于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应不予受理。因此,未成年的子女可以作为原告向未尽抚养义务的父亲追索抚养费。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提起抚养费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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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期间不负担抚养费怎么办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的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婚姻期间不负担抚养费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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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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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变更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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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一种认为,原告法定代理人张某在未提出与被告王某某离婚的情况下,夫妻的共同财产处于共同共有的形态,任何一方或双方都可以支配家庭的共同财产来抚养女儿。被告不支付抚养费的原因是对原告法定代理人在家庭经济问题上的做法有意见所致,但这属于夫妻双方在家庭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矛盾的处理问题,现原告并未提出离婚诉讼,故不属于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应不予受理。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法定代理人只有在被告遗弃女儿的情况下才可主张抚养费,因为此时被告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作为父母或监护人的法定义务,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以提起抚养费诉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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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院经过公告送达,缺席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但未处理房产。原来他们曾因感情不和,在婚姻期间就离婚问题签署了离婚协议书,约定房产归薛女士所有,何先生同时写了一份内容一致的承诺书。在这种情况下,陈律师明确提出,离婚协议书和承诺书并没有实际履行,应允许何先生反悔。主审法官在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采纳了陈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争议房产归薛女士所有,但应补偿相当于市场价值一半的现金给何先生。那么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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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下:(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家庭共同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共有财产。这样造成了子女配偶的一方名下没有任何的财产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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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期间写的抚养权有效吗只要双方通过协商,合理分配抚养义务,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受抚养权,私下签订的抚养协议也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那么婚姻期间写的抚养权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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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一种认为,原告法定代理人张某在未提出与被告王某某离婚的情况下,夫妻的共同财产处于共同共有的形态,任何一方或双方都可以支配家庭的共同财产来抚养女儿。王某某所得的收入属于,这一点是明确的,被告也是承认的,其也认为应当拿出钱来抚养女儿,双方对此并无争议,不需要法院对此作出判定。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法定代理人只有在被告遗弃女儿的情况下才可主张抚养费,因为此时被告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作为父母或人的法定义务,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未成年的子女可以作为原告向未尽抚养义务的父亲追索抚养费。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可以提起抚养费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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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南苑法庭,赠与合同纠纷开庭,婚姻存续期间的每一分共有财产,都承载着家庭契约的尊严,向第三者的馈赠背后,是法律不容践踏的底线,此刻男方已然站在了第三者的阵营,虽然是2(原配和律师)V4(男方、第三者及其律师)的阵容,但法庭的胜负从不在人数多寡,而在正义是否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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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正常的教育培训、社会交往等活动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