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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年利息不超过15.4%的是合法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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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高利贷是指民间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借贷利息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了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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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根据你说的这种情况,从法律上分析要复杂一点,需要详细沟通,可以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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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间借贷的利息计算应当是本金乘以利率再乘以借款期限,民间借贷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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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如果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解除合同情形的,是不能随便解除合同的,你们有合同没有?需要看具体的购房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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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具体看是什么平台,平台的性质。如果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可以保留相关证据报警,由经侦大队立案侦查,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如果平台涉嫌诈骗,比如套路贷,故意诈骗你的钱财,那么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可以报警;如果平台对你进行暴力催收,如果网贷催收涉嫌殴打、拘禁、人身伤害等情况,可以选择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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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租赁合同纠纷法院会不会支持当事人的利息主张,主要看租赁合同中有没有约定支付利息,如果有约定的,法院就会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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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是可以起诉的,但是很多细节之处还需进一步了解,可加我微信18883906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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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借钱给别人收取一定的利息是属于正常的行为,但如果收取的利息超出法律规定的,就会构成高利贷,高利贷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民间借贷问题,是民间发生较多的纠纷之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计算民间借贷利息时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没有约定利息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二)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在这里要注意,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也就是说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三)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复利。根据法律的规定,借钱过程中双方约定的利息要是超过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的,则就属于高利贷,此时法律仅仅是不保护超出的部分,要是在4倍以内的利息还是受到保护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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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是:本金×利率×贷款的期限。当事人约定的贷款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在该范围内的利息,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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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保存好你手里的证据,可以把相关的证据材料发给我审查,我帮你出具意见,可以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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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买卖合同中,必定涉及一方是卖方,一方是买方。如果卖方如期交付了全部货物的,买方就应该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应的价款。如果买方没有按时支付货款的,就需要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承担逾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金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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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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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约定的借款利息不清楚的,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也确定不了的,可以视为没有约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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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间借贷预先扣利息不合法,应当以实际转出的款项计算本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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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甲方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起诉可以向工程所在地法院也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起诉的同时最好申请财产保全,查封甲方账户和其他财产。前提是工程竣工了,兹事体大,您可以携带材料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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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借20000还27000利息是35%。如果借贷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年利率在24%以内,则利息是合法的。但是,如果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的,则超过部分的利息是不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六条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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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产生的利息是否需要赔偿,需要看合同是由于哪一方的原因导致无效的。如果是发包方的原因导致,承包方返还工程款是不需要支付利息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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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分期乐借款分期逾期利息分为违约金、逾期服务费与催告费,违约金按:逾期金额x0.03%x逾期天数来计算;逾期服务费按:逾期金额x 2%-次性收取;催告费每10天收一次,首次收5元,之后每次收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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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建设工程领域,一般情况下是发包人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承包人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所谓垫资工程施工,是指建设单位未全额支付工程预付款或未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由施工单位垫款施工。鉴于垫资工程施工增加了承包人的资金压力,实践中也出现大量欠付工程款的情形,造成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对于垫资工程施工大家应当谨慎选择。但如果建设单位要求垫资施工,或者施工单位为了占据竞争力,将承诺垫资施工作为业务承揽手段,建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载明垫资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并约定是全额垫资还是部分垫资以及垫资款支付时间,更为重要的是垫资款的利息约定,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承包人不得就垫资款项请求支付利息。所以,垫资工程可以收取利息,但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且约定利息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部分将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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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民间借贷处理,上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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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如果已经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不会既支付违约金,又支付违约金利息的,因为违约金就是对方承担的违约责任,除非对方没有依约定按时支付违约金,才应该支付违约金的利息。2、如果并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而是要对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这是可以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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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建议谨慎处理,可吧报警。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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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放高利贷的行为是违法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我们一般认为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就属于高利贷。假设借款期限为8个月,而银行个人贷款利率是6个月至一年期为12%,即凡月利率高于4%的均界定为高利贷。凡月利息高于4%的均界定为高利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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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收取一定利息的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行为,民间借贷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只要私人借贷口头说的3分利息不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就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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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借款人和出借人根据自愿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利息,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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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有没有权不偿还利息,由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而定,如果有偿还利息的,就需要清偿。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出借款项的时候,有权要求债务人担保债务担保,而保证人是债务担保的重要方式,保证人提供担保后有偿还债务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三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第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的方式;(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五)保证的期间;(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五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 保证的方式;(四) 保证担保的范围;(五) 保证的期间;(六)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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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担保费算在利息里,只要所有费用的合计也不能超过法定的利率就是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利滚利,利息总和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即是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第二十七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