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车辆交强险保单查询的规定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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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骑摩托车被小汽车撞撞到,导致肋骨损伤三根。对方车辆只购买了交强险。现在在住院期间。交强险只负责赔付医疗费用18000,我想咨询一下,像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这些的假如对方拒绝承担的话,我应该怎样维权?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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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交强险规定多久需要买一次?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车辆交强险规定多久需要买一次?
内容:第二百一十二条 定义一、车辆交强险规定多久需要买一次交强险是国家强第一百三十五条 出卖人的基本义务制保险,必须要保,根据我国的有关部门的规定,车辆的交强险都购房合同纠纷是一年来交一次,一旦车主第三百四十条 合作开发技术成果的归属停止交交强险,有关部门就会对其采取惩罚措施,不让没有交交强险的车辆上路,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这些都是惩罚措施,希望车主们都能够积极的交纳办理交强险,履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强险,保障车主自己和路人的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办理交强险已经成为了车主的责任与义务。
邢颖律师
2021.12.30711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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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及证据保全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车辆及证据保全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内容:如果肇事车辆交强险、商业险俱全,肇事司机又不存在酗酒、逃逸或无证驾驶问题的,一般不用保全肇事车辆。但不容忽视的是,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自我取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机动车方事故发生后应采取措施:1、立即停车。在高速公路上还需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除未受伤或虽有轻伤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对于现场物品或被害人的钱财应妥善保管,防止被盗被抢。当事人首先应关掉车辆的引擎,消除火灾隐患。如是载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除将此情况报警方及消防人员外,还要做好防范措施。那么车辆及证据保全应该遵守哪些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3640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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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强险是国家为了保证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基本赔偿而设立的非营利性的保险险种,该保险的性质决定了其不能通过重复投保来获得多次赔偿。保监会发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要点》第一章第一节第一条规定,告知投保人不要重复投保交强险,即使投保多份也只能获得一份保险保障。另规定,被保险机动车投保一份以上交强险的,保险期间起期在前的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起期在后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即使于某投保了两份交强险,也仅能获一份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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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不交可以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强险不交可以吗
内容:不可以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经济权属。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警网查询到只是你车辆年检时交警那边更新登记你以前的保险信息,交强险是以你在保险公司投保的为准,只要你有真实的保单第二百零八条 提前偿还借款的利息计算,在保险公司那里核实无误是真保险单就可以了。那么交强险不交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16607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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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哪些商业车险必须上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律规定哪些商业车险必须上
内容:哪些商业车险必须上1、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购买交强险要注意什么根据规定车主可自由选择保险公司投保。投保时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提供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签合同时投保人应一次性缴完全部保费应在被保车辆放置保险标志被保车因改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在保险公司办批改手续“交强险”合同期满必须及时续保被保车辆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那么法律规定哪些商业车险必须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2926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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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优惠政策有何规定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强险优惠政策有何规定
内容:上年度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提供上年保单复印件----优惠10%。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附加险种酌情买。那么交强险优惠政策有何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0410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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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册登记车辆如何投保交强险
陈宗琼律师
未注册登记车辆如何投保交强险
内容:交管局车管部门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时,应按上述3个信息确定该车辆已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并为其办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保险公司在办理未注册登记机动车交强险过程中,应当确保交强险保单上的“厂牌型号”、“发动机号码”和“识别代码(车架号)”3项信息,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书(国产车)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进口车)保持一致,并将不打印“号牌号码”的交强险标志与交强险保单一并提供给投保人。那么未注册登记车辆如何投保交强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463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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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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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过户了交强险可以退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辆过户了交强险可以退吗
内容:一般将交强险过户后,此时交强险就是登记在过户人的名下,退保当然是可以的,但需要满足相应的情形才可以。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投保人须持车辆新入户地区的交强险保单、机动车所有权转移证明办理原保单的退保手续,且退保时间须在新交强险保单起保日后。新车因质量问题或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导致投保人放弃购买车辆或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投保人能提供产品质量缺陷证明、销售商退车证明或交管部门的不予上户证明的,保险人可在收回交强险保单和保险标志情况下解除保险合同。那么车辆过户了交强险可以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04110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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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交强险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许瑞林律师
车辆交强险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4、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那么车辆交强险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04840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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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生效的交强险如何退
许瑞林律师
未生效的交强险如何退
内容:未生效的交强险如何退可以退,但是要根据合同内容看看需不需要承担违约费。要退交强险,首先要看保单上交强险的生效日期,如果交强险保单尚未生效,即可办理退保。但如果交强险已生效,根据“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条例”规定,在交强险生效后,如果不符合退保条件的,一律不予退保。那么未生效的交强险如何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4605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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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转让车辆前退交强险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卖方转让车辆前退交强险
内容:卖方转让车辆前退交强险后果2011年2月,白某将自己的小汽车转卖给丛某。在将汽车转卖前一天,白某到保险公司办理了该车的交强险退保手续。丛某在支付赔偿款后,凭购车时白某交付的保单复印件向南通市港闸区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43743元。保险公司辩称,事故所涉交强险的保单已被车主退保,故交通事故的损失应由原告自行承担。据此,一审法院确认退保不能成立,判决被告按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在交强险范围内支付丛某保险理赔款43743元。本案中,保险公司违法退保的行为增加了受害人获得充分赔偿的风险,故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卖方转让车辆前退交强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469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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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车辆所有人是否应变更交强险合同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变更车辆所有人是否应变更交强险合同
内容:因车辆所有人变更而引起的合同变更,《条例》未规定保险公司有清退及重新计收保费的要求。因此,在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于该车辆的强制保险合同仍有效,受害人的相应损失保险公司仍应依合同规定予以赔付。那么变更车辆所有人是否应变更交强险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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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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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对保险理赔有何规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强险对保险理赔有何规定
内容:车主要活跃帮忙**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作业。关于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丢失,应及时告诉**公司,由**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避免时刻长,**公司回绝补偿这部分丢失。那么交强险对保险理赔有何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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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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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没有交强险上路被罚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辆没有交强险上路被罚吗
内容:车辆没有交强险上路会不会被罚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一)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二)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那么车辆没有交强险上路被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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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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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怎么办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怎么办
内容:建议立即到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那么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2927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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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保单遗失后应如何补办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强险保单遗失后应如何补办
内容:交强险保单遗失后应如何补办交强险保单发生遗失的,需由被保险人申请,保险公司应向其提供2份交强险保单复印件,并分别加盖“保单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酒后驾车,交强险可赔付,商业险不赔付保险专家表示,饮酒后驾车出了事故的保险车辆,交强险会根据情况给予不同对待,主要是区分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与以前的商业三责险相比,交强险的理赔原则发生了重大变化。而在交强险中不保的只有无照驾驶、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肇事。据交强险合同规定,交强险只赔偿“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那么交强险保单遗失后应如何补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427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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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举个栗子:大牛将股权卖给富贵,签约后未在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大牛觉得卖亏了,遂反悔并主张合同未生效。 关于合同生效与报批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是指决议和决定,并非协议。 (2008)开民初字第134号判决书的观点: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因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是市场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满足公开查询目的所进行的股东信息登记。真正决定股东身份的并非登记行为,而是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以及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实质行为。所以大牛的主张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风险呢? 如果是卖方: 1.尽量约定先收钱,再办理变更登记; 2.约定自己只有配合义务; 3.不接受未及时配合办理登记过重的违约责任; 4.移交后及时办理登记; 5.约定买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买方: 1.尽量约定先登记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较大尾款); 2.就卖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约定较重违约责任; 3.约定公司本身为登记的义务人且承担违约责任且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原因除外)。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53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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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被继承人生前保单及预计保险理赔金额,律师持有法院调查令方可查询。
许瑞林 398评论 -
借用他人小客车指标买车,借用车辆指标的行为违反小客车调控规定,任何一方均可以到法院起诉借名买车行为无效!许瑞林 258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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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经作出了离婚判决,规定孩子归某人所有,同时房屋和车辆变卖后双方应各得一半。然而,对方现在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不仅不给出判决书中规定的份额,还躲藏起来不露面。尽管现在已经将房屋和车辆变卖,并且钱款已经被对方取走,但对方仍然拒绝给出应有的钱款份额。这个案件目前已经进入执行阶段。律师建议首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后由法官查询对方名下的所有资产。即使对方将房产出售,也一定会有现金流水,可以通过这些信息追回应有的份额。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462评论 -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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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家属对责任划分不认可,复核成功率有多大? 2023年3月某日凌晨3点多,在北京市某条高速上发生了一起悲剧。 老王正驾驶着货车为东家送货,在行驶过程中没想到一下子和前面一辆重型货车相撞! 由于是高速路,车辆行驶速度较快,两车猛烈相撞使老王所驾驶的货车严重毁损! 七零八落的车辆零件散落一地,都看不出货车原本的样子了,更严重的是老王当场就被车祸夺去了生命。 随着交警不断深入处理,逐步查明了对方司机的后方反光涂装不合格、车辆超载等问题,但仍没拗过追尾这条“大腿”,给老王定了个主要责任。 拿到事故认定书的那一刻,老王的家人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老王作为家里顶梁柱般的存在,上有70多岁的老母亲体弱多病,需要全程照顾;下有3个子女,尚未成家立业;妻子也年过半百,无经济收入。 面对一家之主的老王生命戛然而止,一家人这些天都在泪水中度过。 在悲痛之余,让一家人更心急如焚的是对主责不认可,怎么申请复核更改责任的问题。 他们一无显赫的家世背景、二无广泛的人脉资源,打听来打听去也只限于亲戚朋友的七言八语,也没有得出个所以然来。 复核申请的时间很短,按以往的经验来看复核成功的难度非常大! 一家人商量后认为,眼下最紧急的是找一家专业的律所来处理,才有可能得到想要的结果! 于是找到了北京市元甲律所,希望帮他们提请复核,查清事实争取责任。 02 律师专业复核 成功更改责任 元甲律师团队介入后,协助家属一同梳理事故情况及复核思路,在蛛丝马迹中有了重大发现: 对方在询问谈话中有明确表示过其车辆出现故障,而这一事实却并未被交警在认定书上写明。 元甲办案人员抓紧短暂的复核时间向警方申请查阅卷宗,明确了对方的货车型号及笔录中记载的自认车辆发生故障的情况。 “高速路上、发生故障、正规货车......”种种迹象在专业的元甲交通办案团队眼下串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高速上有不得低于60km/h的最低限速,以及更为严格的车辆故障处理规范,而且目前正规的重型半挂车都统一装配了北斗车辆行驶数据记录仪记录行驶速度。 元甲团队以此为切入点,强调对方车辆发生故障后处理不当,在高速路上低于最低限速行驶增添其他车辆行车风险的重要原因,向复核机关提请了复核。 在元甲律师的专业处理和不懈努力下,终于迎来了好消息! 复核成功改变责任比例,从认定老王为主责,到以原交警队部分事实未认定为由发回重新认定,成功改判为双方同等责任! 03 案件亮点 抓住目前正规货车统一安装北斗监控系统的新形势让对方车速情况有迹可循,以高速路上行驶的特殊规定为切入明确对方被遗漏的严重违法事实。 04 办案感悟 俯瞰事件的全貌,并锁定可能通行的道路,这是办案人员久经锻炼后才能掌握的能力。 寻求拥有这份能力的专业人士来代理案件,才能穿透困境中的阴霾,通向澄澈透亮的未来。坚持不懈,据理力争,才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在交通事故的复核中,上级复核机关受理复核后仅对复核提出的异议及事故卷宗进行书面审核,如复核者未能剖析出事故认定中的错误,则大概率会收到一份维持的结论。 事故认定经过专业人员的分析后,有的放矢地提出复核,并匹配相关证据,才有可能削尖了脑袋,成为复核成功的那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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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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