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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琼律师 2022-07-28 214 人收看
建设用地使用权虽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但其主要内容在于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第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即使地上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灭失,建设用地使用权也不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仍有依原来的使用目的而使用土地的权利,可见,如果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如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造住宅、村内建设公共设施),则不属于《物权法》第12章所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特征 第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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